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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若笔试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如何处理?
答:一般情况下,取消该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30、身份证遗失了或处于新旧身份证办理期间怎么办?
答:笔试时考生需同时持有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凡无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者,一律不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无法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者需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二代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考试时按要求向监考人员出示该证明材料。
31、笔试主要考查哪些内容?
答:笔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与《专业知识》两门,笔试科目内容在《武汉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公布。
32、《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各科目的考察内容有哪些? 答:《公共基础》按照岗位要求为五类。综合类、专技类、教育类、卫生类、文化类。
1、综合类: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时事、公文及阅读理解等基础知识;
2、专技类: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时事、科技及阅读理解等基础知识、数学、计算机、逻辑等理工科常识;
3、教育类: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时事及阅读理解等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相关知识;
4、卫生类: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时事、科技及阅读理解等基础知识和卫生法规;
5、文化类: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时事、人文及阅读理解等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结合学科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其中,卫生类采用人机对话方式测试。
33、面试主要考查哪些内容?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现场答辩或专业测评的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察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部分岗位结合实际需求进行专业笔试、实际操作,测评及计分方式以单位通知的内容及规则为准。
34、笔试、面试有没有复习教材或培训班?
答: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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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哪些材料? 答:1、属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2、属2012年、2011年及往届毕业未就业武汉生源毕业生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不含学生证),还应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3、属于社会人才的应聘人员档案应放在用人单位或政府所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聘要求工作经历岗位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无工作单位的社会人才,需提供《城镇居民失业证》或街道出具的失业证明。
3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条件有哪些?
答:1、报考市、区教育局所属中学教师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士及以上学位;
(3)相应教师资格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详细注明持何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
(4)具有省级派遣资格; (5)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报考市、区教育局所属小学教师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须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大专学历者须为师范类专业、武汉市生源;
(4)相应教师资格(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详细注明持何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5)具有省级派遣资格;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3、报考市、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教师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为幼儿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须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省级派遣资格;
(3)大专及以下学历者须为武汉市生源;
(4)相应教师资格(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详细注明持何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5)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咨询电话: 15071284728;027-65608497。
37、教育类岗位对教师资格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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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报考市、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须满足以下条件:(1)非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和其他社会人才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2)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经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方可报考,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办理派遣;(3)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先行报考,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后办理派遣。
38、公示方式有哪些?
答:1、面试人员公示:资格复审后、面试开始前,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网站和单位宣传版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成绩公示:在面试结束当天,招聘单位在面试地点将面试成绩予以公示。
3、聘用人员公示: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于考核结束后、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办理前,在主管部门网站和单位宣传版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9、录取聘用后如何管理?
答:聘用后,按规定聘用到相应空缺岗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40、如何确保此次招聘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答:为严肃考风考纪,笔试由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武汉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面试由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或委托主管部门选派一定比例具备考官资格的面试考官或监督员参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市招聘办要求主管部门与招聘单位严格按制度和程序进行招聘,对在招考过程中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或拒绝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考的,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进人的,坚决予以清退,并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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