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全氮 全磷 全钾 pH 性 电导率(EC) 阳离子交换量(CEC) g/kg g/kg g/kg ms/cm me/100 g ≥4.0 ≥1.0 ≥10.0 6.0~7.5 0.4~4.0 ≥15 10.3.1条第2、3、4、5点的质量检验根据具体情况分为施工时现场取样、交工和竣工验收前抽样检验,基质测试按照国家林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1210~1275,1999)-森林
土壤分析方法》等进行。
6 种子喷播
1) 植物种子应有国家法定种子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若外地调入的种子还应有符合国家
种子调拨规定的检疫报告;
2) 禾本科植物种子质量不应低于GB6142-1985中所规定的二级质量标准;
3) 木本科植物种子质量不应低于GB7908-1999中所规定的二级质量标准;
4) 不在1)、2)、3)之列的植物种子(如自行采集的乡土树种、乡土草种)在使用前必须进行
发芽试验以确定合适的播种量。
检验方法: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7 肥料、粘合剂和保水剂等材料的各项理化形状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检验方法:产品合格证、质保单、检验报告。
10.3.2 一般项目
1 种子密度: 草本植物用种量(各品种加和总量)每平方米应控制在15克之内;灌木种子密度应
保证成苗数每平方米大于3~4株;
2 鼓励使用缓释肥料和微生物肥料。肥料、粘合剂和保水剂等材料的各项理化形状指标必须符合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检验方法:产品合格证、质保单、检验报告。
3 基质应有良好的渗透性、吸水性、保水性和保肥性;
4 基质原材料应是对生物和环境无害的环保材料;
5 基质中的养分要均衡,不出现烧苗、单盐毒害和明显的养分缺乏及植物缺素现象。
10.4 苗期养护
10.4.1 主控项目
1 种子萌发、幼苗生长期间应注意浇灌,保持坡面基质湿润,不应出现基质缺水,幼苗枯死现象。
应配备浇灌设施并确保能正常使用。
检验方法:现场调查观察。
2 做好病虫害防治。农药施用必须符合国家农药管理条例;
检验方法:现场调查观察。
3 植被养护应符合表10.4.3中的规定。
表10.4.3 施工(喷播)结束3个月后的基质附着和坡面植被生长要求
项 目 规 定 指 标 30~50%(其中木本类大于10株/m) 2植被覆盖率 木本群落型 50~70%(其中木本类大于5株/ m) 草本群落型 厚度 70~80%(距离边坡10米进行观察,边坡整体呈现“绿”的景观) 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无明显流失 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2基质层 流失现象 理化指标 10.4.2 一般项目
1 遮荫及覆盖。在夏季高温、强光时段和大雨来临前,应覆盖遮荫网、无纺布或草帘等,在苗高
达4~5cm时应揭开,以免阻碍植株正常生长发育;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2 补播、补苗。对植被稀疏及缺损区域,应及时补播、补苗,防止水土流失。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附录二 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质量验收检查记录表式
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A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
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开工日期: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项 目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责任制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施工图审查情况 地质勘察资料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技术负责人 内 容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施工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搅拌站及计量设置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B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
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表B记录。
表B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验收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部位 项目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施工班组长 名称及编号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1 主控项目 2 3 4 5 6 7 8 9 一般项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