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管理、经济、文学、外语类专业适用)
毕业论文教学过程是高等学校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阶段,也是学生在大学期间的最后学习阶段。在此阶段,学生将全面总结、综合应用大学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得到科学研究方法与实践的基本训练,从而实现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其毕业后独立地进行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奠定初步基础。
为了切实保证我院管理、经济、文学、法学类学生毕业论文的教学质量,学院组织制订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用以指导毕业论文工作。
教学要求
毕业论文是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接受课题任务,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地、较系统地从事科学专题研究并取得成果,完成论文撰写的过程。
进行毕业论文时,首先必须对预定的任务目标进行全面了解,通过查阅资料、调查研究获取信息;然后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与加工整理,通过研究解决问题的关键要素和各种可能途径,提出达到预期目标的最佳方案,并最终用论文的形式作出科学的、完整的表述。
毕业论文教学要求是:
1.教育学生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唯物辨证的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加强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能力训练,使所学理论知识得到巩固、提升和扩展。
3.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4.加强学生从事科研的基本技能训练,包括进行社会调查与获取第一手资料的能力、查阅中外文献资料与资料的综合分析的能力、撰写论文以及口头表达的能力等等。结合毕业论文的课题,要求学生至少查阅专业15篇中外文献资料,并完成2000以上外文单词的译文(非英语专业),作为毕业论文的附件与论文一起上交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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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培养学生探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刻苦钻研的科学态度和团结互助、协调工作的优良作风。
组织与管理
1.毕业论文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采取院、系(部)二级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院、系(部)二级管理职责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级岗位职责》。
2.为了作好毕业论文工作,各系(部)应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3.应充分认识到毕业论文的动员对于论文整个阶段工作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在此项工作开始前一周,由各系(部)做毕业论文动员,并由系(部)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分别组织有关指导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领会精神,明确要求。同时对学生落实好毕业论文的选题,以便指导教师与学生作好开题准备,及早进入课题。学院鼓励优秀学生提前进入毕业论文工作。
4.毕业论文进行过程中,各系(部)应分别在前、中、后三个阶段进行工作检查。检查的重点是:
(1)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与工作情况,如进行课题的条件是否具备、学生开题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等,并协助解决。
(2)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以及工作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等。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并及时向学院汇报中期检查情况,采取解决措施。
(3)后期:着重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与完成质量,并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初步考核,为毕业论文答辩作好准备。
5.毕业论文答辩开始前一周,各系(部)成立答辩委员会以及相应的答辩小组,系(部)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答辩工作。
6.毕业论文进行过程中,学院将由教学质量评估与监督委员会组织院专家检查组,对各系(部)的工作情况予以抽查。
7.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部)必须认真进行书面总结上报学院教务处。工作总结的内容可以参阅本手册中有关内容。
8.毕业论文的原件、附件等材料由各系(部)整理并保存,保存期暂定4年。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由学院档案室保存。有关材料在保存期间可以通过正式手续借阅。存档前教务处将对毕业论文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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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毕业论文教学过程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其所指导学生的整个毕业论文工作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是提高毕业论文教学质量的关键之一。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职称 (或硕士学位)以上教师担任,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2.经系(部)主任批准,学生可以在院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在院外进行毕业论文时,必须配备院内指导教师,再辅以聘请院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兼职指导。
3.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宜超过8人。对有辅助教师协助指导或者学生在院外做毕业设计并聘请了院外兼职指导教师的,允许适当增加指导的学生人数。
学 生
毕业论文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之一,每个学生都必须自始至终参加并完成这一教学环节。
要求学生做到:
1.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唯物辨证的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认真独立地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刻苦钻研,力争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严禁弄虚作假,抄袭他人著作。
3.尊敬教师,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学生在毕业论文阶段的考勤与纪律要求,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学生必须按照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认真撰写毕业论文及附件,其中应包括规定阅读的外文资料原文、译文或笔记等材料,经指导教师审阅之后,在答辩前三天交论文评阅教师评阅。
5.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前学生应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如准备好发言提纲、必要的图表、文字说明等。通过答辩者方能取得毕业论文的学分。
选 题
1. 课题的选择是保证毕业论文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应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选择课题应从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出发,尽量结合教学、科研、生产或社会的实际需要,尽可能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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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发展与创新性空间,从而有利于巩固和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有利于对学生进行科研基本训练以及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进行各种形式合作,选择对方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选题。
2. 毕业论文内容的难度和完成工作量要适当。应确保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书所要求的工作。几个学生共同做一个较大的课题时,每个学生应该有明确的独立完成部分。
3. 选题要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在保证毕业论文教学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课题类型可以多样化,使具有不同特长的学生能针对自身条件选择不同类型的论文课题,从而使各类学生都能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
4.由指导教师提出选题,并报系(部)审定。学院鼓励学生参与选题,对于学生个人提出的确有创见的题目,经系(部)审定批准后,可以列入毕业论文的题目,并在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时予以适当的倾斜。
5.选题汇总并由系(部)审定之后,应于论文正式开始前一个月向学生公布。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应认真思考,并确定本人的选题。选题一经确立,不得任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时,必须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提交选题更改报告,经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系(部)应将选题结果报学院备案。
答 辩
1.各系(部)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系(部)主任、教研组组长、答辩小组长组成。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组长应由有经验、责任性强的教师担任,成员可以是具有本专业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的教师,也可以聘请外系、外校相应职称的教师。
2.毕业论文应由除指导教师外的答辩小组1名以上教师认真评阅,写出评阅意见与评分,评分不及格者不得参加答辩。评阅教师应同时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备在答辩时提问选用。
3. 毕业答辩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每次答辩的时间掌握在学生汇报10分钟左右,教师提问20分钟左右。
4. 毕业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给出成绩评定和论文工作评语,由答辩组长签字认定。
5.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由系(部)答辩委员会审核,学院组织评选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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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的成绩采用记分和评语兼用的办法,记分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
2.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应根据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质量以及答辩情况,结合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的评审意见和评分,最后给出毕业论文的综合评定成绩。
3.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见《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严格要求。“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本专业参加答辩学生总人数的15%,不得超过20%;“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4.系(部)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分的平衡协调与审核,成绩经系核定后再向学生公布。
5.院级“优秀” 毕业论文的认定,由系(部)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向学院推荐,人数掌握在全系参加答辩学生总数的3%左右;经学院组织的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审组审定之后向全院公布。
经 费
1. 毕业论文的经费由学院的教学总经费中支出。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调研费、资料费、计算机上机费,装订费等。
2. 学生在毕业论文进行过程中所需的文具纸张等费用由学生本人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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