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交通运输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为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硕士学位,并使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制订本程序和办法。
1.学院复试资格线及调剂安排
(1)在国家初试成绩线及单科成绩要求的基础上,交通运输学院按照理学、工学、管理学、专业学位的复试资格线,考生的单科成绩达到国家最低要求。
(2)根据学院内各专业复试资格线情况,在学院内组织各专业之间的调剂,不接收院外调剂。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之间不调剂。
2.确认专业及选择导师
(1)学院公布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各专业初试成绩每一分数线的学生人数,以及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其招生专业。
(2)学生结合自己的初试成绩排名状况,确认参加复试的第一自愿专业和第二自愿专业,第一自愿专业可以不是考研报名的专业,每个专业可选择2位指导教师。考数学二的专业,不能选择考数学一的专业,反之可以。
考研报名专业不是系统分析与集成专业,但选择系统分析与集成专业为第一自愿专业的学生,要求初试成绩350分及以上,数学一成绩120分及以上。学院鼓励考生选择系统分析与集成专业。
3.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测试
(1)专业课笔试科目以2012年招生计划公布为准,由考生按招生计划自己确认专业课笔试科目。外语听力测试采用研究生院规定的听力测试方法。
(2)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力测试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见公告。 (3)专业课笔试成绩必须及格,未及格的考生,终止复试。 4.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按学科(专业)组织,由该学科的教授、副教授组成综合面试小组,学科负责人为组长。
(2)考生按照选择的第一自愿专业分组。
(3)综合面试时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
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面试小组面试后,经集体讨论,给出综合面试成绩,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必须及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须及格。
(2)每个专业按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第一自愿专业为考研报名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
(3)各专业录取名额为招生简章公布名额减去各专业接收的推免人数;少数民族骨干考生不占录取指标。
(4)如某一专业录取人数未达到录取名额,则在符合录取条件(1)且第二自愿专业选择该专业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补录名单。
(5)录取类别(计划内、计划外)的确定:
①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生、推免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
②其他考生(上述①、②项以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类别分数线,线上考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线下考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外。如总分相同,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类别与奖助学金等级无关。
(6)奖学金评定,按《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评定结果待确定后公布。
6.说明
(1)对选择学科专业是考生的自主自愿行为,考生应对学科专业的选择给予高度重视。
(2)考生与导师之间师生关系的建立是双向选择的结果,导师与考生之间应做好沟通。
交通运输学院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