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油田公司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审批。
气田二级风险井中的探井、评价井、改造工艺尚未成熟区块的开发井、新工艺试验井、施工异常或施工难度较大的井由油田公司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其它二级风险井由建设单位(项目组)主管领导审批。
3.油田一级风险井设计单位按程序审核后,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审批,重点试验井上报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油田二级风险井中的评价井由油藏评价主管部门审核,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审批;探井由勘探主管部门审批;其它二级风险井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审批。
油田三级风险井由建设单位(项目组)主管领导审批,报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备案。
二、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单位必须要符合集团公司的相关资格要求。施工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如施工单位不具备设计编制资格,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编制。施工设计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建设单位(项目组)主管领导审批,建设单位(项目组)备案。施工设计的编写及审核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的现场工作经验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三章 井控设备的配备、安装、试压、使用及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 井控装置配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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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气田
1. 依据地层压力选用井控设备配备级别,一般不低于35MPa。
2. 配备液压双闸板防喷器及控制装置、防喷井口、油管旋塞阀各1套,以及防喷管线、放喷管线,特殊情况执行工程设计。气田防喷器组合见附件2:图1,地面流程见附件21。
二、油田
1.依据地层压力选用井控设备配备级别,一级风险井一般不低于35MPa,二级、三级风险井一般不低于21MPa。
2.一级风险井配备液压双闸板防喷器及控制装置、防喷井口、油管旋塞阀各1套,以及防喷管线、放喷管线,特殊情况执行工程设计。防喷器组合见附件2:图1
3.二级、三级风险井最低配备手动双闸板防喷器、防喷井口、油管旋塞阀各1套,以及放喷管线,特殊情况执行工程设计。防喷器组合见附件2: 图2
三、含硫区域井控设备的选择应符合行业标准SY/T 6610《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井控装置安装标准
井控装置及附件连接螺栓尺寸符合要求,螺栓齐全,拧紧时对角紧固,两端公扣均匀露出。应采取防堵、防冻措施,所有的闸阀应挂牌编号,并标明开关状态;防喷器应挂牌标明开关方向及圈数。
一、防喷器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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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喷器应安装在井口套管四通上,要求如下: (1)防喷器与井口四通的钢圈和钢圈槽应匹配。 (2)钢圈槽应清洗干净,并涂抹润滑脂。
(3)确认钢圈入槽、上下螺孔对正,方向符合要求。 2.防喷器安装好后,天车、游车、井口三者的中心线应在一条铅垂线上,最大偏差不大于10mm。
3.防喷器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下列作业:
(1)有钻台作业时,防喷器应采用4根直径不小于16mm(5/8“)的钢丝绳在四方对角下“八字形”绷紧、固定。
(2)无钻台作业时、使用时防喷器顶部应加防护板。 (3)具有手动锁紧机构的液压防喷器应装齐手动操作杆,手动操作杆的中心与锁紧轴之间的夹角不大于30°;挂牌标明开、关方向及圈数;同时配备锁紧圈数计数装置。
二、防喷器控制装置安装
防喷器控制系统控制能力应与所控制的防喷器组合及管汇等控制对象相匹配,安装要求如下:
1.安装在上风方向,前井场,距井口不小于25m,便于司钻(操作手)观察的位置。周围留有不少于2米的人行通道,周围10m内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并有专人检查保养。
2.液控管线上不应堆放杂物,与防喷管线、放喷管线距离大于1米;液控管线或接头不允许埋在地下,管线接头垫起不许遮盖,在车辆跨越处应有过桥盖板。安装前应逐根检查,确保畅通;连接时接头应保持清洁干净,排列整齐,密封良好,管线拆卸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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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防护措施。
3.电源应从发电房总配电板专线引出,线截面积≥6mm2并保持一致,并用单独的防爆开关控制。
4.远控台处于待命状态时,油面不低于油标下限,储能器预充氮气压力7±0.7 MPa;储能器压力17.5-21 MPa;管汇压力10.5 MPa。
5.远程控制台电控箱开关旋钮应处于自动位置,三位四通阀手柄应处于工作位置,备用三位四通阀手柄处于中位;控制全封闸板手柄应安装防护装置。
三、井控管汇安装要求 1.安装要求
(1)管线布局要考虑当地风向、居民区、水源、道路及各种设施的影响。
(2)放喷管汇距井口3m以外,压力表安装在防喷管线与放喷管汇之间。
(3)防喷、放喷管线,必须使用经过检测合格的钢质管线,材质与流体性质相适应;高含硫天然气井防喷、放喷管线应采用抗硫的专用管材。
(4)所有油气井必需要有备用的放喷管线,确保能接出井场之外。
(5)井控管汇不允许现场焊接,井控管汇的压力等级和组合形式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6)转弯处应使用夹角≥120°的钢质弯头或使用90°的灌铅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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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专用两通,气井、高气油比井使用锻造高压弯头,不应使用活动弯头连接。
(7)放喷管线接出井口30m以外安全地带(高压油气井或高含硫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井,出口应接至距井口75m以外安全地带),相距各种设施不小于50m,通径不小于50mm。
2.管线固定:
(1)管线固定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①水泥基墩固定:固定螺栓长度大于0.8m、直径不小于20mm,尺寸不小于0.8m×0.6m×0.8m,压板圆弧应与放喷管线一致。
②活动基墩或砂箱固定:质量应大于200Kg以上(高压气井质量不低于600Kg)。
③旋转地锚固定:地锚长度不小于1.25米,螺旋锚片厚度不小于5mm,直径不小于250mm,螺距不大于300mm;地锚外漏约100mm,地锚不应打在虚土或水坑等松软地中。
(2)固定螺栓直径不小于20mm,管线每8-10m处应固定牢靠,井口处、拐弯处两端、放喷出口2m内要用双卡固定,压板圆弧与放喷管线一致,压板下面垫胶皮,卡子上用双螺帽紧固。
3.若两条以上管线走向一致时,应保持间距大于0.3m。 4. 放喷管线一般情况下要求安装平直,钢质高压弯头或锻造的高压三通,丝堵应正对油气流方向。
5.管线连接法兰、固定地锚螺帽应外露,便于检查。 6.管线出口应具备点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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