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培训,熟知H2S和CO的防护技术等,经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针对每口井(井组)的具体情况、周边环境等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现场应急预案。
一、试油(气)技术人员负责防H2S或CO安全教育,队长负责监督检查。打开油气层前,试油(气)机组负责人应向全机组员工进行井控及防H2S或CO安全技术交底,并充分做好H2S、CO的监测和防护准备工作,对可能存在H2S或CO的层位和井段,及时做出预警。
二、天然气井、一级风险油井应配备4台便携式复合气体监测仪 (至少测量CO、H2S、O2,可燃气体),1台高压呼吸空气压缩机,6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1台防爆排风扇。
三、其它风险井应配备2台便携式复合气体监测仪,1台高压呼吸空气压缩机,4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1台防爆排风扇。
四、在含有H2S和CO油气井作业的试油(气)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1套固定式多功能检测仪、4台便携式复合气体检测仪、1台高压呼吸空气压缩机、当班人员每人一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台防爆排风扇。
五、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摆放到应急集合点,有避光、避尘、避风、避雨、防潮等保护措施;排风扇摆放在正对井口的上风位置。
第三十七条 试油(气)作业H2S、CO应急处置程序 一、当检测到空气中H2S浓度达到15mg/m3(10ppm)或CO浓度达到31.25mg/m3(25ppm)阈限值时启动并执行试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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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井程序,现场应:
1.立即关井,切断危险区的电源;向上级(第一责任人及授权人)报告。
2.立即安排专人观察风向、风速以便确定受侵害的危险区。 3.安排专人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到危险区检查泄漏点。 4.开启排风扇,向下风向排风,驱散工作区域的弥漫的H2S、CO等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
5.非作业人员撤入安全区。
二、当检测H2S浓度达到30mg/m3(20ppm)或CO浓度达到62.5mg/m3(50ppm)的安全临界浓度时,启动试油(气)队处置预案,现场应:
1.戴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启动并执行试油(气)作业关井程序,控制H2S或CO泄漏源。
3.切断作业现场可能的着火源。
4.指派专人至少在主要下风口距井口50m、100m和500m处进行H2S或CO监测,需要时监测点可适当加密。
5.向上级(第一责任人及授权人)报告。 6.清点现场人员,撤离现场的非应急人员。 7.通知救援机构。
三、若当现场H2S达到150mg/m3(100ppm)或CO浓度达到375mg/m3(300ppm)危险临界值时,启动应急预案,除按第三十七条一、二中的相关要求行动外,先切断电源、作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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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井机立即熄火,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全部撤离,撤离路线依据风向而定,H2S向高处、CO向低处均选择上风向撤离。现场总负责人按应急预案的通信表通知(或安排通知)其他有关机构和相关人员(包括政府有关负责人)。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组)按相关规定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救援机构等待救援。
3100ppm)四、当发生井喷失控,现场H2S含量达到150mg/m(
或CO浓度达到375 mg/m3(300ppm)时,在人员生命受到威胁,失控井无希望得到控制的情况下,作为最后手段应按抢险作业程序,制定点火安全措施。点火的决策程序、点火决策岗位、点火岗位、点火操作程序和方式执行《高含硫化氢天然气井井口失控后井口点火的相关规定》,并按SY/T5087《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中的要求做好人员撤离和人身安全防护。
第三十八条 现场警示标志要求
当检测到井口周围有H2S、CO时,在作业现场入口处挂牌或挂旗警示,由坐岗人员负责。
一、 绿色警示:H2S浓度在0~15mg/m3(10ppm)、CO浓度在0~31.25mg/m3(25ppm)。
二、黄色警示:H2S浓度在15mg/m3(10ppm)~30mg/m3
(20ppm)CO浓度在31.25mg/m3(25ppm)~62.5mg/m3(50ppm)。
三、红色警示:H2S浓度大于30mg/m3(20ppm)、CO浓度大于62.5mg/m3(5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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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井控险情的处置
第三十九条 井控险情应急应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反应灵敏、措施得力、分工协作”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统一指挥,按照程序,有条不紊地组织抢险工作。
第四十条 不同险情下的汇报程序 一、井控险情实行零汇报制度。
二、溢流、井涌、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汇报程序:
1.发生溢流、井涌后,试油气队按本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七条处置,并立即向所属建设单位(项目组)、现场监督部同时汇报,随时汇报处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组)接到汇报后应向油田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第一时间上报,由建设单位(项目组)试油(气)主管领导首先电话告知工程技术管理部门井控主管科室,随后以快报的形式书面传真上报井控主管科室。
2.现场监督部接到汇报后应向油田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第一时间上报,由现场监督部主管试油(气)总监电话告知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工程监督主管科室,同时向所属监督单位汇报。
3.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工程监督主管科室接到汇报后告知井控主管科室,井控主管科室接到汇报后分别向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
4.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根据井控险情的严重程度,向油田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5.出现溢流、井涌时建设单位(项目组)主管领导、工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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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要在第一时间内上井亲自处置。
三、发生井喷、井喷失控、井喷失控着火后汇报程序: 1.试油(气)队立即向所属建设单位(项目组)、现场监督部同时汇报。建设单位(项目组)在接到汇报后立即汇报到油田公司应急办公室,同时向油田公司井控主管部门上报,油田公司应急办公室在1小时之内上报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
2.现场监督部接到汇报后应向油田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第一时间上报,由现场监督部主管试油(气)总监电话告知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工程监督主管科室,同时向所属监督单位汇报。
第四十一条 井喷失控的应急处置原则:
一、立即停止动力设备和施工车辆,切断生产区电源。 二、疏散无关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三、组织现场力量,控制事态发展;调集救助力量,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抢救。
四、分析现场情况,及时界定危险范围。
五、立即按程序上报,保持通信畅通,随时上报井喷事故险情动态。
六、分析风险,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组织抢险,控制事态蔓延。
第四十二条 井喷失控抢险准备
一、立即切断井场电源、熄灭火源,机械设备要处于熄火状态,禁止用铁器敲击其他物品。
二、将氧气瓶、油罐等易燃易爆物品拖离危险区;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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