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CMKJEGQ2014-12
微山湖矿业集团欢城煤矿
关于拆除12200采区临时避难硐室
防爆耐压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 工 单 位: 掘 二 工 区 编 制 人: 区(队)长: 总 工 程 师:
编制日期: 2014 年 12 月 23 日
执行日期: 2014 年 12 月 26 日
矿审批意见
本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在二楼会议室,组织矿副总、生产科、机电科、安全科、通防科、调度室进行了会审。通过讨论研究,同意本措施所编写的一切内容,要求在现场施工中严格执行。
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 生 产 科 通 防 科 机 电 科 会审时间 调 度 室 安 全 科 总 工 程 师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关于拆除12200采区临时避难硐室
防爆耐压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生产需要,经矿研究决定拆除12200采区轨道巷临时避难硐室防爆耐压门另作他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措施:
一、施工地点:
12200采区轨道巷临时避难硐室。 二、施工要求:
1、在施工前,首先撤除临时避难硐室内的三级过滤器、各类管路。
2、施工时,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并对硐室内进行全面洒水煤尘。 3、由于耐压防爆门比较重,必须采取措施将门从门框上卸下,运到大巷内,摆放稳妥。
4、采取风镐松动拆除门框周围混凝土墙体时,必须及时洒水降尘。如果风镐松动不了,采取打浅眼放小炮措施;爆破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浅眼爆破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门框不受损伤。
三、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中必须要有带班区长在现场统一指挥,在安监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检查临时避难硐室硐口上下10m内的顶帮情况,检查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步进行,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应先找掉危矸,补强支护。整个处理过程要有专人监护,处理不完不准施工。
3、由于12200采区临时避难硐室长时间未使用,首先在临时避难硐室入口向上大于10m处安设局部通风机连接风筒由外向里对硐室进行全面通风并洒水灭尘。
4、只有在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规定时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5、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由里向外回撤临时避难硐室内的压风系统供氧装置及个体防护等设施设备。
6、拆除工作应由有经验的老工人使用专用工具由里向外拆除各类管路、压风系统供氧装置。
7、拆除压风系统供氧装置时,应先拆掉消音器,再拆除一、二、三级过滤器。
8、拆除后的设备由人员撤到临时避难硐室硐口,由运输人员装车运走,装车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保证设备完好。
9、临时避难硐室内所有设备设施拆除运走后进行拆除防爆耐压门。
10、拆卸临时避难硐室防爆耐压门时,首先将防爆耐压门从门框卸下,运送到12200采区轨道巷,并摆放稳妥,在拆卸防爆耐压门框。
11、由于防爆耐压门较重,拆卸前应使用手拉葫芦将门连接牢固再进行拆卸,拆卸时人员应躲开。门与门框分离后,慢慢的松动手拉葫芦将门放下,运送到大巷内。
12、使用手拉葫芦吊装前,首先在临时避难硐室防爆耐压门上方施工两根锚杆作为吊装点。
13、耐压门卸掉后再使用风镐将门框周围的混凝土墙体全部掏空,将门框拆掉。如风镐松动不了,可采取打浅眼放小炮的方式进行破岩。
14、打浅眼放小炮措施爆破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浅眼爆破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门框不受损伤。
15、由于临时避难硐室防爆耐压门框墙体厚度为0.6m,根据要求炮眼深度不大于0.4m,装药量不大于100g,炮眼必须使用粘土炮泥封满、封严、封实。每次放炮前瓦检员严格检查瓦斯浓度,若浓度大于0.8%,则严禁放炮处理。每次放炮后,必须洒水防尘。严禁放明炮、糊炮,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17、爆破前,必须由带班区长安排专人设置警戒,警戒位置距开口处向外直巷不少于100m、拐弯巷道不少于75m处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即:12200采区轨道巷临时避难硐室硐口向两侧各不少于75m处。
18、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施工完毕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卫生清洁。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