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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旅游学定义
由于人们所处的历史时代不同,各时期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对旅游的认知和确定旅游概念的角度与方法等也存在较大差异,正如有些专家所说,有多少人研究旅游,就会产生多少个有关旅游的定义。因而严格意义上的旅游的概念,尤其对现代旅游的定义,目前尚无完全一致的看法。据美国旅行资料中心(U. S. Travel Data Center)20世纪70年代初对收集到的80种研究报告统计,对于旅游及旅游者的相关定义就达43种之多。目前国际旅游学界对于旅游仍无统一的定义,较为流行和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有:
(1) 1927年,在德国以蒙根·罗特为代表出版的《国家科学词典》中,把旅游定义为是一种社会交往活动。“狭义的理解是那些暂时离开自己的住地,为满足生活和文化的需求,或各种各样的愿望,而作为经济和文化商品的消费者逗留在异地的人的交往。刘毅主编.中国旅游百科全书(第1册)[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 1.”旅游一词在德语中是由“陌生”和“交往”两个词复合而成的,因而该定义重点突出了“交往”的含义。
(2) 1942年,瑞士学者汉泽克尔(Hunziker)和克拉普夫(Krapf)在他们合著的《普通旅游学纲要》中写道:“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不牵涉任何赚钱活动。刘毅主编.中国旅游百科全书(第1册)[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1.”这个定义于上世纪70年代被旅游学科专家联合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ientific Experts in Tourism)通过,简称“艾斯特(AISET)”定义,也是目前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权威旅游定义。这个定义的优点是指出了旅游的某些基本特性,如综合性、异地性、暂时性和非就业性。但是这个定义也有不足之处。首先是“非定居者”,把“昼游夜归”(即不在外过夜)的短线游客、游船乘客和过境游客以及商务旅行的游客都排除在外。其次是“不牵涉任何赚钱活动”,由于中文对“赚钱活动”的涵盖广泛,不仅就业打工是赚钱活动,商贩摆摊设点等直接的钱货交易也是赚钱活动,甚至外出进行商务谈判、洽订合同,以及参加展销活动等工商事务也可以说是公司企业赚钱活动的组成部分。最后,时至今日,“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不牵涉任何赚钱活动”这一规则也被打破。有些旅游者在到达某旅游地之后,出于热爱和某种兴趣,就自愿留在了目的地,进行创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定居下来。比如在我国的西藏和桂林阳朔地区,就有许多国内外的旅游者因为景仰当地的民族文化特色和秀美风光,而选择定居下来,并从事一些商业活动。
(3) 1966年,法国学者让·梅特森说:“旅游是一种清闲的活动,它包括旅行或离开定居点较远的地方逗留,其目的在于消闲、休息或为了丰富他的经历和文化教养。刘毅主编.中国旅游百科全书(第1册)[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1.”这个概念侧重于从文化审美的角度来定义旅游,但仍然没有包括商务旅游的活动内容,而且不认为旅游含有经济活动的成分,是不很确切的。且不说有些旅游者经常从旅游地购回工艺品、土特产、纪念品再转售他人的行为,还有大量从事商务活动的游客如商务谈判、洽谈合同、展览推销也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方式。
(4) 1974年,英国的伯卡特和梅特利克认为“旅游是人们离开他通常居住和工作的地方,短期暂时前往一个旅游目的地的运动和逗留在该地的各种活动。Burkart, A.J.&Medlik, S. 《Tourism: Past Present and Future》[M]. London, Heinemann, 1974.”该定义曾经在欧美地区引用很广,优点是突出了旅游最重要的特征流动性,不足之处是未对旅游者的外出目的作任何限制,只强调需求方面的活动,而未能体现其活动导致各种关系产生这一客观
的综合性特点。
(5) 美国参议院领导的一个研究小组在其《国家旅游政策研究最后报告》中提出:“旅游是人们出于日常上班工作以外的任何原因,离开其居家所在的地区,到某个或某些地方旅行的行动和活动。《National Tourism Policy Study Final Report》[R]. United States Senate.”该定义的优点是将国内旅游和国际旅游都已经包括在内。它的不足之处在于未对旅游活动的暂时性加以限制,未能体现旅游内涵的综合性。
(6) 1979年美国马丁普雷博士在中国讲学时也说:“旅游是为消遣而进行旅行,在某一国家逗留的时间至少超过24小时。”
(7) 英国旅游局(BTA)前执行主任瑞什认为:旅游“是人的运动,是市场的运动而非一项产业的运动,总之,是流动人口对接待地区及其居民的影响。Lickorish Tourism Policy Study Final Report[R]. T. L. (Ed); 《Recreation Research &Planning》.,London, Alleh &Unwin, 1980.”该定义虽然道出了旅游活动的本质属性,但对旅游活动的暂时性未作明确限制。
(8) 日本旅游学专家律田新教授在《现代观光论》一书中提出:“所谓旅游,是人们离开日常生活圈,再返回原地,去考察别的国家,别的地方的文物制度,观赏游览风光等为目的的旅游。”这个以旅游目的为核心的定义在日本学术界被普遍认可,但他的阐述内容仍然囿于“艾斯特”定义的范围。
(9) 世界旅游组织(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缩写WTO)在1980年马尼拉会议之后,曾提到要用“人员运动(Movements of Persons)”取代“旅游(Tourism)”一词,其定义是指人们出于1991年6月25日,在加拿大召开了“旅游统计国际大会”对现代旅游重新作了定义:旅游即包括人们为了休闲、商务和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的环境,到某些地方以及在某些地方停留,但连续不超过一年的活动。这个定义主要包括三部分:旅游动机、较大的空间转移和时间界定。它重点强调了旅游的实践性,因此也被称为“旅游的实践性定义”。 2) 国内学者对旅游概念的一些代表性看法
(1) 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1985年在《旅游是现代人的特殊生活方式》一文中指出:“旅游是现代社会中居民的一种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是:异地性、业余性和享受性。仓理新.社会学视角下的旅游文化现象[J].旅游学刊,2008(12).”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并且指出了旅游的一些主要特点,即:异地性、业余性、享受性。
(2) 黄辉实主编的《旅游经济学》则把旅游定义为:“旅游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种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它表现为人们以寻求新的感受为主要目的离开常住地的一种综合性的物质文化活动。黄辉实.旅游经济学[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王洪宾在其主编的《旅游概论》一书中也持有同样的观点:“旅游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是人们以游览为主要目的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3) 中国著名学者李天元和王连义认为:“旅游是非定居者出于和平的目的的旅行和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在旅游地定居和就业。”
(4) 复旦大学旅游系赵长华教授认为:“旅游是人们以寻求新的感受和业务联系为目的,离开常住地到异国他乡短期停留而不导致定居和就业所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它既是一种文化生活,又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经济活动。”
(5) 沈祖祥从文化的角度认为旅游主要是一种文化现象、文化行为,是文化的产物,“是旅游者这一旅游主体借助旅游媒介等外部条件,通过对旅游客体的能动的活动,为实现自身某种需要而作的非定居的旅行的一个动态过程的文化复合体。沈祖祥.旅游与中国文化[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1996.”
改革开放后中国旅游发展重大事件
1) 现代旅游的崛起及开拓 中国现代的旅游历史是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旅游发展过程。现代旅游的崛起及开拓主要是指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后至改革开放前的这一时期。 由于特殊的国情,我国旅游业这一时期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宣传我国的社会主义。因此,新中国旅游业首先经营的是国际旅游业务。 “华侨服务社”和“中国国际旅行社”两个旅游机构的建立,标志我国现代旅游业的诞生。 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省厦门市由于战争影响,海路、空路民间交通陷入瘫痪,陆路交通也极不安全。为了帮助留在厦门的华侨和港澳同胞出境,接待回国观光、探亲的华侨,新中国第一家华侨服务社于1949年12月正式成立。1950年,在深圳、汕头、拱北和广州也先后设立“归国华侨接待站”、“归国华侨服务所”。1951年,福州市和泉州市华侨服务社成立,并在各地建立分站、办事处。1954年.福建省华侨服务社成立。到1956年,全国十几个城市相继成立华侨服务社。这样,以福建、广东两省为首的全国主要城市、主要的出境口岸初步形成接待网络,为开创新中国旅游业奠定了基础。 1954年4月15日,为了适应日益繁重的外事接待工作,新中国第一家面对外国人的旅行社——中国国际旅行社(简称“国旅”)在北京诞生。这是新中国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第—家全国性的旅行社,并在各地设立分社。到1957年底,中国国际旅行社已经和11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旅行社有业务往来,另外还与西方国家113旅游机构建立了联系。新中国旅游业已有初步的发展。 从1958年开始,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的一段时期,是中国旅游业的开拓阶段。这期间 “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旅游事业在正常轨道上迈开步伐。1964年6月,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1964年7月22日正式批准,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负责管理全国旅游事业。另外,国务院还明确规定了发展我国旅游事业的方针:首先是为了学习各国人民的长处,宣传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加强和促进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和相互了解。其次才是通过旅游增加收入,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 此时,中国客源市场的逐渐转移,并且来华旅游者结构也出现变化。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成立后,西方来华的旅游者开始增多。原来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外人士的观光旅游活动比重增加。中日友好往来也很频繁。1966年,日本来华旅游者占来华旅游者总数的12.9%,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旅游客源国。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国旅游业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和干扰。旅游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2)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旅游 1978年之前,我国旅游接待主要是从扩大政治影响考虑,旅游设施总体规模不大,结构单一,旅游业并没有真正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旅游产业才真正形成。经过了二十年的发展,成绩斐然,引起了国内外的瞩目。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旅游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指1978年至80年代中期。这一阶段以接待入境旅游为主。这种国际入境旅游与其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不如说是为了获取外汇收入和加快对外开放。从一开始虽然给我国旅游发展形成巨大的压力,但是,也形成了我国旅游发展的巨大动力和良好机遇。在这一时期,旅游饭店的大批兴建,旅游景点的广泛开发,旅行社业务的深入拓展,旅游交通的改进,旅游人才的培训,旅游商品的制造,都经过艰苦努力,促使旅游产业的雏形形成,旅游接待的人数大幅增加,旅游外汇收入成倍增长。从1980~1986年,来华旅游入境人数增加两倍多,旅游外汇收入增加一倍半。这一时期的主要大事件有:1979年的7月11日至16日,邓小平同志到黄山视察,高瞻远瞩地指出“黄山是发展旅游的好地方,要有点雄心壮志,把黄山的牌子打出去”。对全中国吹响了发展中国旅游业的进军号。1975年5月,世界旅游组织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
代表。1983年10月5日,该组织第五届全体大会通过决议,接纳中国为正式成员国,成为它的第106个正式会员。1980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青年旅行社。至此,我国旅游接待形成了国旅、中旅和青旅三大旅行社的经营格局。1981年7月,国务院在北京首次召开了了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会后根据《关于加强旅游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各地政府相继成立了旅游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以加强旅游工作的领导。1982年,国家首批确定了24个历史文化名城和44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85年9月,《中国旅游报》发起评选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活动。1979年4月1日,《中国旅游报》的前身《旅游通讯》创刊,同年8月,成立旅游出版社。1979年9月,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旅游专门人才的开始。同一时期,北京旅游学院、南开大学、西北大学和杭州大学等高校相继开设旅游院系、专业。如今,高校旅游专业教育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第二阶段是指80年代中期至1997年。这一阶段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并行发展的时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在国际入境旅游发展的同时,我国国内旅游开始起步发展,出现了国际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并行发展的新局面。这一时期的主要历史大事有:1986年,旅游业的接待人数和创汇收入被正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这是旅游业第一次在国家经济发展计划中出现,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198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旅游局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规定和标准》,开始了我国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1991年,《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正式明确将旅游业的性质定为产业,并列为第三产业的重点发展的行业。1992年开始,推出“中国主题游”, 向世界首次推出经过整体包装的极具中国特色的旅游产品。此后每年都有宣传的主题。1995年5月1日起,我国实行周五工作制,每周有两天的“双休日”。 第三阶段是指从1997年至今这段时期。这是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全面发展的阶段。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增强,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的出境旅游开始起步,并得到高速发展。2002年.我国出境旅游入数和接待外国人数均首次超过1000万大关,分别达到1047万人次和1016万入次,出境旅游人次数首次超过了外国入境旅游人次数,标志着我国旅游业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2008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已达1.3亿人次,入境旅游收入2839亿元;我国国内旅游人数总人次17.12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8749亿元;2008年我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为4584万人次。我国已成为亚洲第一位旅游接待大国、世界上最大的旅游市场、亚洲地区一个新兴的客源输出国。我国旅游业已走上了“大力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的全面发展之路,并向世界旅游大国的方向迈进。这一时期的主要大事有: 1998年中国政府批准设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旅行社——云南力天旅游有限公司。1999年,国家对原有的法定节假日安排进行了调整。将“五一”、“十一”放假天数分别由原来的1天和2天增加到3天,并通过调整前后周末休息时间,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三个连休7天的长假。这种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促进旅游经济的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加入世贸组织为中国发展国际旅游提供了良好的机遇。2008年,国家对原有的法定节假日安排进行了正式调整。一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原来的10天增加到11天,使广大居民得到更多的休息时间。二是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同时将春节放假的起始时间调整为除夕。三是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形成两个七天的“黄金周”(春节和国庆节)和五个三天的“小长假”(元旦、清明、国际劳动节、端午、中秋),增加了假日的次数,从而为大众出行在时间上提供了更大的可能,强有力地促进了国内短途游的发展。
1978~2008年入境旅游人数统计表
单位:万人次 年份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总计 180.92 420.39 570.25 7767.1 792.43 947.70 1285.22 1783.31 2281.95 2690.23 3169.48 2450.14 2746.18 3334.98 3811.49 4152.69 4368.45 4638.65 5112.75 5758.79 6347.84 7279.56 8344.39 8901.29 9790.83 9166.21 10903.82 12029.23 12494.21 13187.33 13002.74 外国人 港澳台侨胞 #港澳同胞 #台湾同胞 22.96 157.96 156.15 36.24 384.15 382.06 52.91 517.34 513.90 67.52 709.19 705.31 76.45 715.98 711.70 87.25 860.45 856.41 113.43 1171.79 1167.04 137.05 1646.26 1637.78 148.23 2133.72 2126.90 172.78 2517.44 2508.74 184.22 2985.26 2933.56 43.77 146.10 2304.04 2243.09 54.10 174.73 2571.45 2467.54 94.80 271.01 3063.97 2955.96 94.66 400.64 3410.85 3262.57 131.78 465.59 3687.11 3517.79 152.70 518.21 3850.24 3699.69 139.02 588.67 4049.98 3885.17 153.23 674.43 4438.32 4249.47 173.39 742.80 5015.99 4794.33 211.76 710.77 5637.07 5407.53 217.46 843.23 6436.33 6167.05 258.46 1016.04 7328.34 7009.93 310.86 1122.64 7778.65 7434.46 344.20 1343.95 8446.88 8080.82 366.06 1140.29 8025.92 7752.73 273.19 1693.25 9210.57 8842.05 368.53 2025.51 10003.79592.79 410.92 2221.03 1 9831.84 441.35 2610.97 10273.110113.5462.79 2432.53 9 7 438.56 10576.310131.66 4 10570.20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