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法律论证策略;
(5)对方当事人可能采取的应对策略预测,以及委托方的反制策略; (6)调解与和解策略。
2.4.5依据确认的上诉策略确定上诉方案,并按本指引撰写民事上诉状。 3.民事上诉状的制作 3.1民事上诉状的制作原则
(1)突出重点:集中针对与上诉请求直接相关的一审判决存在错误; (2)逻辑严谨:具有强大的逻辑性和体系性;
(3)论证详实:对重要的焦点问题从事实和法律角度进行全面充分的论证; (4)便于援引:方便二审法庭审理,并直接在二审裁决文书中引用;
(5)极简原则:在能够说服二审法庭的基础上,使用最少证据、简述最基本的事实、撰写最小的上诉状篇幅。
3.2民事上诉状的内容 3.2.1上诉请求:
(1)明确是否要求发回重审; (2)明确撤销原审裁决的范围; (3)明确改判的请求内容; (4)明确一二审诉讼费用的承担。 3.2.2事实和理由:
(1)围绕上诉请求组织事实和理由,并使事实和理由与上诉请求能够一一对应; (2)事实和理由的编辑顺序应当坚持重点优先原则;
(3)可按影响上诉请求的焦点问题区分不同板块,分别对所主张的上诉请求进行论证; (4)每一个与上诉请求有关的焦点问题均应当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两方面进行充分论证。 (5)依据案件需要应当简要说明一审裁决的社会效果。 4.民事上诉状的排版 4.1页面布局
4.1.1纸张采用A4,纵向设置;
4.1.2页边距采取普通模式,即上下均为2.54,左右为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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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首先将全文字体设置为中文宋体、西文Times New
Roman,字号小四,行间距1.5倍,段间距为段前0、段后0。设置方法是全文选中,然后一一操作前述各设置选项;
4.1.4在上述状态下进行民事上诉状中各模块的排版; 4.1.5民事上诉状通常由以下模块组成:
(1)标题;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自然状况; (3)上诉状首部; (4)上诉请求事项; (5)正文; (6)结尾。 4.2标题模块的排版
4.2.1标题模块前首先增加一个空行。
4.2.2 标题内容为“民事上诉状”。标题字体设置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加黑;
4.2.3标题“民事上诉状”的行间距设置为1.5倍,段间距段前设置为1行、段后设置为1行。 4.2.3标题应当居中(应当注意,先确认标题置于该行最左端时再进行居中操作)。 4.3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自然状况模块的排版 4.3.1当事人自然状况需要列名的内容: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一审诉讼地位,当事人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当事人为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的:一审诉讼地位、当事人名称、住所地地、法定代表人、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
4.3.2排版
(1)首先是上诉人,然后是被上诉人及应当列名的原审当事人。 (2)分行设置
不管上诉人、被上诉人、列明原审其他当事人,其自然状况方面的信息均应当按下表单独设为一行:
行数 第一行 第二行 第三行 自然人 姓名(原审诉讼地位) 民族,出生年月日 住所地 27
非自然人 单位名称(原审诉讼地位)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第四行 第五行 第六行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2)字体、字号、行间距
第一行,当事人姓名或名称黑体宋体小四(不加黑),段前为0.5行,段后为0。 该模块其余各行的字体均为宋体小四,段前和段后间距均为0。 (3)对齐
第一行居左(不退格),该模块其余各行均退两个字,即4个空格。 4.4上诉状首部模块
4.4.1上诉状首部内容为“上诉人(姓名或名称)因与被上诉人(姓名或名称)(案由)一案,不服(一审法院名称)(一审案号)(裁决书名称),现提起上诉。”
4.4.2上诉状首部的内容均设置为宋体小四号字,段前和段后间距均为0.5。 4.5上诉请求事项
4.5.1上诉请求事项的内容包括标题与正文。
4.5.2上诉请求事项标题为“上诉请求:”,设置为黑体小四,段前和段后均设置为0.5,居左顶格设置。
4.5.3上诉请求事项的正文中,每项均需用数字表示(如1、2、3、??)。每项独立成段。均为宋体小四,段前和段后均设置为0。
4.6正文模块的排版
4.6.1民事上诉状正文可以围绕上诉请求结合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区分为不同板块,并就每个板块分别从事实和法律方面进行充分论证。
4.6.2正文中的每个板块均由标题和该板块正文组成;
4.6.3板块标题由“标题编号”和“标题内容”组成。标题编号为中文数字(如一、二??); 4.6.4板块标题编号及正文均为黑体小四(不加黑);段间距段前设置为0.5行、段后设置为0.5行;
4.6.5该板块正文部分,均设置为宋体小四,行间距1.5倍,段间距段前和段后均设置为0.5行;
4.6.6板块正文中,可以给每个事实编上序号,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3??”; 4.6.7正文最后,应当对一审裁决存在的问题及二审请求进行整体性的综合性评价,并明确最终的上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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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结尾模块的排版
4.7.1“此致”用宋体小四,在与正文的最后一行间增加一个回车(即一个空行); 4.7.2此致的法院,为宋体小四,居左(不退格); 4.7.3此致与此致的法院间不增加空行即回车;
4.7.4上诉人信息为:“上诉人:(上诉人名称)”。上诉人信息距离“此致的法院”间为三个空行。宋体小四加黑。答辩人名字的最后一个字距离页面右边界4个字节的距离,即两个文字的距离。段间距段前和段后均设置为1行;
4.7.5上诉时间信息:全部用中文大写,如“二〇一四年六月七日”,宋体小四加黑,位于上诉人及上诉人名称中间的位置。具状时间的段间距段前和段后均设置为1行。
5.其他
5.1团队各成员在使用本指引期间,应当注意收集各方反馈信息及执行效果,并不断总结经验,以便于对本指引不断升级。
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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