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标有投标单位名称的电子文档一份
四川显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标有我单位名称的电子文档一份随投标正本一同密封。
投标人: 四川全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3 年 12 月 18 日
(六)信 誉 声 明
四川显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近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没有被省市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声明!
投标人:四川全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3 年 12 月 18 日
(七)承 诺 四川显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投标人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退还。
2、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3、满足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
4、我公司不存在拖欠民工及施工人员工资的行为,在本工程中绝不拖欠民工及施工人员工资。
5、我公司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6、我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职务,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职务。
7、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36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完全响应专用合同条款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四川全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3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