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的结合部位,在室内外温差作用下,出现局部热流密集的现象。在室内采暖的情况下,该部位内表面温度较其它主体部位低,而在室内空调降温的情况下,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又较其它主体部位高。具有这种特征的部位,称为热桥。 2.0.11 热工缺陷 thermal irregularities
围护结构若出现保温材料缺失、保温材料受潮或存在空气渗透的部位时,则称该围护结构在此部位存在热工缺陷。
2.0.12 试点(示范)居住建筑 pilot residential buildings
已被列入国家或省市级计划,以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目的而建造的带有示范或验证性质的单栋居住建筑物或建筑物群。 2.0.13 普通居住建筑 normal residential buildings
除试点居住建筑物以外的其它单栋居住建筑物或建筑物群,均称为普通居住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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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般规定
3.0.1 普通居住建筑的节能检测应包括以下项目: 1 屋面保温性能; 2 屋面隔热性能; 3 外墙保温性能; 4 外墙隔热性能;
5 外门、窗及幕墙保温性能及气密性;
6 外门、窗及幕墙遮阳系数及玻璃遮蔽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 7 中空玻璃露点;
8 风机盘管机组及空调系统绝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9 其它与节能相关的项目: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密度和抗压强度(压缩强度)、粘结材料粘结强度、增强网力学性能和抗腐蚀性能、锚固件拉拔力; 10电缆及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 11 外墙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
3.0.2 试点居住建筑的节能检测除第3.0.1条规定的项目外,还应包括试点计划中的示范或验证项目的现场检测: 1 屋面传热系数现场验证检测; 2 屋面隔热性能现场验证检测; 3 外墙传热系数现场验证检测; 4 外墙隔热性能现场验证检测; 5 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运行等相关性能 6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运行等相关性能
7 其它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检测。 3.0.3 建筑节能宜检测的热工节能项目: 1 底层通风楼板传热系数; 2 建筑物围护结构的保温缺陷。
3.0.4 试点居住建筑节能现场检测应检查以下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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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围护结构节能工程相关的检测报告; 2 节能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3 申报节能建筑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平面图,主立面图; 2)结构型式; 3)围护结构节点详图;
4)节能设计说明,建筑体积,建筑面积,窗墙比计算书; 5)其它有关的各类计算书。
3.0.5 检测中使用的仪器仪表应在校准有效期内,并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标定合格证或测试证书。
3.0.6 从事节能检测的机构必须经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批准,具体从事节能检测的人员必须事先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3.0.7 在整个建筑节能检测实施期间,一线检测人员队伍应保持稳定。 3.0.8 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流程图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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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检测方法
4.1 保温材料热工性能检测方法
4.1.1 建筑保温材料热工检测应采用以下方法: 1 防护热板法; 2 热脉冲法。
4.1.2 防护热板法可以测定建筑材料的导热系数,其检测方法应符合《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GB 10294)的规定。
4.1.3 热脉冲法可以测定建筑材料的导热系数、导温系数、比热容和蓄热系数,其检测方法应符合《加气混凝土导热系数试验方法》(JC/T 275)的规定。
4.2 屋面、外墙保温性能检测方法
4.2.1 屋面、外墙保温性能检测即传热系数检测,实验室检测方法应符合《建筑构件稳态热传递性质的测定 标定和防护热箱法》(GB/T 13475)的规定,或按照第4.1.2条的方法检测得出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后,并依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经热工计算得出屋面、外墙的传热系数。 4.2.2 传热系数的现场检测方法适用于以下项目: 1 屋面传热系数; 2 外墙传热系数。
4.2.3 传热系数的现场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检测应在受检围护结构已干透或主体结构施工完成3个月后进行,并避开气候剧烈变化天气;
2 热流计及其标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热流计》(JG/T 3016)的规定。温度传感器宜采用热电偶,测量误差应小于0.5℃。热流和温度的记录应采用自动数据记录仪,数据存储应适用于计算机分析处理;
3 应采用双热流计法,内、外表面温度测点均不得少于3点。测点不应靠近冷、热桥部位,应避免受加热、风扇设备气流和辐射的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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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热流计应直接安装在被检测结构的内、外表面,并应采用环氧树脂粘贴牢固,与被检测物的内、外表面完全接触。安装位置一般在被测结构的中央区域,且内、外表面热流计应安装在相对应位置;
5 温度传感器应在被测结构两表面安装,内、外表面温度传感器应靠近热流计安装,且内、外表面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相对应位置。传感器连同至少0.1m长引线应与被测表面紧密接触,传感器表面辐射系数应与被测表面基本相同; 6 检测房间应关闭所有门窗,采取人工加热或制冷的方式获得有效的室内外温差,测量期间平均室内、外空气温差绝对值宜大于15℃。房间控温稳定后持续时间应不少于96h,测量采样数据间隔≤30min,并应记录每个采样间隔热流密度、内外表面温度以及室内外空气温度;
7 测量得到的围护结构热阻和传热系数按《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中规定的方法计算。
4.2.4 底层通风楼板传热系数的实验室检测和现场检测可参照屋面、外墙的检测方法。
4.3 屋面、外墙隔热性能检测方法
4.3.1 屋面、外墙隔热性能实验室检测即热惰性指标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屋面、外墙构造中各种材料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检测应符合《加气混凝土导热系数试验方法》(JC/T 275)的规定;
2 屋面、外墙构造的热惰性指标计算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
4.3.2 围护结构隔热性能的现场检测即内表面最高温度检测,适用于以下项目: 1 屋面隔热性能; 2 外墙隔热性能。
4.3.3 隔热性能检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隔热性能检测仅限于建筑屋面和东、西外墙;
2 检测应在受检外墙、屋面已干透或主体结构施工完成3个月后进行; 3 测量应放在夏季高温晴好天气,室内自然通风条件下进行;
4 测量期室外最高空气温度t?e?max应接近本地区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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