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能否拒赔?为什么?
能拒赔;本案例中保险公司拒赔卖方,是因为损失发生时卖方虽然拥有保险利益,但他不是保单的被保险人或合法受让者,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绝买方索赔是因为损失发生时,他对货物不具有保险利益,虽然他是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和合法持有者,单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其索赔。
3、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
应该赔偿;根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平安险规定:在运载船舶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案例符合以上规定,所以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赔偿。
4、我按CIFY条件向中东出口货物一批,根据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不着险。海运途中因中东战争货船被扣。而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便向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公司是否赔付,为什么?
不需要赔偿;因为导致进口商提货不着的原因是海货途中因中东战争的爆发,所以出口商应该投战争险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而投偷窃提货不着险是不能因为战争而提货不能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
5、我按CIF向欧洲出口棉布一批,根据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海运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而使其中30包遭受水渍。问:保险公司对此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我方应该怎么办?
不需要赔偿;案例中面布的损失是由食用淡水水管漏水导致的。而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不包括这一外来风险。出口方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损失要求,是对水渍险的错误理解。所以,我方没有权力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6、某货轮在航行途中因电线走火,第三舱内发生火灾,经灌水灭火后统计损失,被火烧毁货物价值5 000美元,因灌水救火被水浸坏货物损失6 000美元。船方宣布该轮共同海损,试根据上述案例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该轮船长宣布共同海损是否合理?
(2)被火烧毁的货物损失5000美元船方是否应负责赔偿,理由是什么? (3)被水浸的货物损失6 000美元属什么性质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答:(1)船长可以宣布共同海损,但这其中的5000美元不属于共同海损的范围
(2)应该赔偿;因为被火烧的货物损失5000美元是属于单独海损。由于货物的损失是因为航行中电线的走火导致发生火灾的,其责任在于船方,船方没有做好航行中货物的安全工作。所以损失的5000美元由船方负责赔偿。
(3)损失6000美元属于共同海损。损失由船方,货方,承运人等按照实际受益的价值多少按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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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某公司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沿途揽载,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卸货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全部潮解,无法销售。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为什么 不应该赔偿;花生糖最后变质而无法销售,其责任在于承运人未能及时地将货物运到目的地,其损失不在一切险的保险范围内,所以保险公司无需对该出口公司做赔偿。
8、我某外贸公司与澳大利亚某商达成一项皮手套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IF悉尼,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投保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A)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适度降低限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棱纸箱,再装入集装箱。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玷污、变色,损失达8万美元。据分析,该批货物出口地不异常热,进口地不异常冷,完全属于正常运输。问:⑴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⑵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
(1)不负责赔偿;手套的受损是产品自身的缺陷导致,属于保险的除外责任。所以保险公司无须对该批货物
进行赔偿。 (2)可以不付款。
9、我方按CIF纽约出口冷冻羊肉一批,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到纽约后,适逢码头工人罢工,货物因港口无法作业不能卸载。第二天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厅级。等到第五天罢工结束,该批羊肉已变质。问进口商向保险公司索赔是否合理?
不合理;因为羊肉变质不是直接由罢工导致的损失,罢工险的赔偿范围是罢工险直接导致的损失;所以保险
公司有权拒绝其索赔。
10、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故,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或部分损失。为使货轮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启航。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⑴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属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⑵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
1)单独海损: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仓造成船方部分损失;遭遇恶劣气候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
的损失
共同海损: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及船员工资等3000美元
(2)单独海损和所应承担的共同海损。如果受益方向保险公司投保后,则再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11、某笔业务的A方向B方以CFR条件出口散装货物共2000公吨,A放同时也以相同的条件向C方出口同种货物1500公吨,货物出运时,A将B、C两方的货物装运在同一艘货运船只上,并与船公司联系好,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由船公司负责分拨,A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向B、C两方发出了装运通知。不巧,受载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到风险,使该批货物中的1500公吨全部灭失。事件发生以后,A方致电C方,告知其所进口的1500公吨货物,已在运输途中全部灭失,且风险再CFR条件下由C方承担。问在上述情况下,A方对这1500公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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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货物有无交货责任?为什么?
案例中,A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他片面地理解为当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后风险转移给买方,因而不必承
担货物交货责任。但问题在于A方不是整装而是混装货物。货物混装,即使货物已在装运港越过了船舷,但风险仍不发生转移,在运输中的风险损失仍由卖方承担,所以A方还是应该承担交货责任。 12、我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大米1000包,共计100000千克。合同规定由卖方投保一切战争险,后应买方的要求加附罢工险,保险公司按“仓至仓”条款承包,货地目的港卸至码头,适遇码头工人罢工与警方发生冲突,工人将大米堡垒成掩体进行抵抗。罢工历经15天才结束。当收货人提货时发现这批大米损失达80%,因而向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公司应否给予赔偿?为什么? 保险公司给于赔偿,因为这是由罢工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
第七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计算题
4、我国某外贸企业向美国销售一批男式衬衫,共计10000件,装于一个40英尺的集装箱内,原报价为USD20.00/pc FOB Qingdao,已知从青岛至纽约的海洋运输费用是每个40英尺的集装箱5000美元,海洋运输投保一切险(费率为1%)和海洋运输战争险(费率为0.5%),投保加成率为10%,现美方要求我方改报CIFC3% NewYork的价格,我方表示接受。请问我方应该报出的单价是多少? 第4题
运费=5000/1000=0.5美元 CFR价 20.5
由此计算保费=20.5*110%*1.5%/(1-110%*1.5%)=0.344 则CIF价等于 20.5+0.344=20.844
CIF 3%的含佣价为 20.844/(1-3%)=21.489美元
6、某出口公司与西欧某中间商达成一笔交易,合同规定我方出口某商品25000千克,每千克15美元,CFR C 2%汉堡。海运运费为每千克0.15美元。出口收汇后出口公司向国外中间商汇付佣金。计算:(1)该出口公司向中国银行购买支付佣金的美元共需多少人民币?(2)该出口公司的外汇净收入为多少美元?(按当时中国银行牌价:100美元=826.49/828.97人民币元) 第6题
(1)15*2%*25000*8.2897=62172.75 人民币
(2)[15*(1-2%)-0.15]*25000=363750美元 第八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七、案例分析
1、我某公司向日本某商以D/P见票即付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如我方接受D/P见票后90天付款,并通过他指定的银行代收则可接受。试分析日方提出此项要求的出发点是什么?
.目的在于日方可获得一定的资金融通。日方指定的银行出具信托收据的情况下可使日方及时提取货物而不必预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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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跟单信用证结算业务中,提单开立日期为某年5月8日,信用证规定受益人需要在运输单据开立后15天之内向银行结算,信用证有效期为5月16日。请问汇票需要在哪一天之前开立?
汇票在提单开立后才能开证,但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所以汇票在5月16日之前开立。
4、我某公司向非洲出口某商品15 000箱,合同规定1月至6月按月等量装运,每月2500箱,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客户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上总金额与总数量与合同相符,但装运条款规定为“最迟装运期6月30日,分数批装运。”我方1月份装出3000箱,2月份装出4000箱,3月份装出8000箱。客户发现后向我提出异议。你认为我方这样做是否可以?为什么?
. 信用证议付时,只要求单证相符,不涉及合同内容。我方这样做虽然不符合合同的规定,但符合信用证的有关要求,是可以向议付行议付的。但需要注意,因为我方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对方可以利用合同向我方提出索赔(交货与合同不一致)。
5、某出口公司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L/C,出口公司按L/C规定将货物装出,但在尚未将单据送交当地银行议付之前,突然接到开证行通知,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因此开证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问:出口公司如何处理?
. 虽然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但开证行是第一性付款人,也承担着付款义务。如果开来的信用证是可撤销信用证,由于单据尚未提交议付行议付,可以经协商撤销信用证。如果开来的信用证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则出口公司可以将单据送交当地银行议付,并由议付行向开证行索要货款。信用证的撤销必须征得买方,卖方,开证行,议付行的同意,如有一方不同意,则信用证撤销不成立
6、2001年10月15日由英国一家银行开给国内ABC公司L/C。L/C有关数量条款规定如下:总金额约USD10,000,数量1000公吨,圆粒白大米,每公吨USD500,CIF利物浦。ABC公司接到L/C后即备货,于10月25日全部货物装运完毕,持整套单据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经审单后不同意议付,其理由为议付金额USD10,500,超出L/C规定的USD10,000。请分析银行这样处理合适吗?为什么?
银行这样处理不合适,因为这里的金额是约USD10,000,应解释为信用证的金额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所以没超出L/C范围 另:
7、某国受益人根据保兑不可撤销信用证提供了合格的单据,其汇票由香港保兑行立即议付。但是,议付行以后向受益人寄去利息清单,因为议付行向纽约偿付行的电传索偿迟延了30天才获付款。受益人根据UCP 500的第十九条d款的规定否认其支付利息的责任。请问根据UCP 500的规定,受益人是否有承担利息的责任? 收益人不承担利息。因为议付行是保兑行,其议付资金之后没有追索权,所以在支付给受益人资金后无权向受益人索要利息费用
8、我国某出口企业对外出口产品一批,销售合同中规定商品装于木箱之中( to be packed in wooden cases) ,而对方所开来的信用证则显示商品装于标准出口纸箱中( to be packed in standard export cartons)。由于卖方同时拥有两种包装的产品,而且船期临近,且双方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卖方便在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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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前将装于标准出口纸箱的产品装运并取得相应的单据,此后买方收到信用证的修改通知书,对方表示由于工作疏忽将包装条款打错,希望将信用证中的相关条款改成与合同条款保持一致,即以木箱进行包装。买方由于已经装运,所以拒绝接受修改。待卖方向有关银行结算以后,却收到买方提出的抗辩:“??关于第XXXXXX号合同,合同中规定采用木箱包装,而贵方所提交的单据显示该批货物系装于出口标准纸箱之中,我方亦与我方的最终用户联系,其表示不能接受。因此,我方对于贵方所提供的货物和单据亦不能接受,希望贵方退还已从银行结算的货款,并承担我方的损失费用。??”请问卖方应该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
当卖方收到信用证的修改通知书时,卖方拒绝接受,所以信用证的修改并没有成功。因此卖方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相符,有权得到开证行的付款。在这个案例中,买卖双方都是有责任的,买方有打错包装条款的失误,卖方收到信用证,发现包装条款不一致应和买方共同协商,而不应贸然装入纸箱中。
9、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国A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D/P45天付款。当汇票及所附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进口地代收行后,A商及时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货抵目的港时,由于用货心切,A商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转售。汇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由我外贸公司直接向A商索取货款。对此,你认为我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
信托收据,是代收行给进口人提供的信用证便利,而与出口人无关,所以代收行必须付担保责任,所以我国外贸公司以应直接向代收行索取货款。
10、我某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1份,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以保兑。我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银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
.保兑行是第一付款人,必须付责任。所以我国境内这间外资银行必须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我方可直接向其偿付。
11、某跟单信用证结算业务中,提单开立日期为某年5月8日,信用证规定受益人需要在运输单据开立后15天之内向银行结算,信用证有效期为5月16日。请问汇票需要在哪一天之前开立?
.汇票在提单开立后才能开证,但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所以汇票在5月16日之前开立。
12、某银行开立一份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并通过另一家银行将信用证传递给受益人。受益人发货后取得单据并向通知银行议付,议付行议付后将单据传递给开证行,开证行再收到单据后第九个工作日以不符点为由拒付。请问开证行拒付是否合理? 不合理,应该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第七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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