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殡仪馆 火化炉大修项目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SZGXZS2016035
项目名称:舟山市殡仪馆火化炉大修项目
采购单位:舟山市殡仪馆
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2日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一、二、三、四、五、六、七、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采购公告 招标需求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总则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编制 开标 评标 定标 合同授予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舟山市殡仪馆委托,现就舟山市殡仪馆火化炉大修项目(招标编号:SZGXZS2016035)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项目名称 采购组织类型 采购人名称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内容及数量 舟山市殡仪馆火化炉大修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 舟山市殡仪馆 2015年 月 日 火化炉大修项目 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招标文件发售截2015年 月 日 至日期 招标文件发售下 14:30--17:30 午时间 招标编号 采购机构名称 SZGXZS2016035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投标人 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日期 2015年 月 日 招标文件发售上午时间 8:30--11:30 招标文件发售地址 标书售价 舟山市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的资料 3、采购组织机构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对逾期提出的异议,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地址 开标日期 开标地址 2015年5月5日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5日下午15时 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2015年5月5日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5日下午15时 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8,000.00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2日17:00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等形式交至收款单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定海区支行, 银行账号:1206020209200081758。 并在开标时出具保证金交付凭据。 机构地点 联系人 采购人地区 舟山市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王小姐、朱小姐 浙江省舟山市 联系电话 邮 编 联系电话 05802054476,13587045176,13857236444 316000 0580-2282519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采购项目:舟山市殡仪馆火化炉大修项目。 1.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舟山市殡仪馆火化炉大修项目。 2.中标人应与采购方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3.采购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产品数量和工程量作适当增加或减少,相应总费用随单价调整。
二、遗体火化拣灰炉升级改造方案
舟山市殡仪馆原安装使用的1号、2号、4号拣灰炉,经过多年时间的连续使用,加之舟山极高的拣灰炉使用率(90%以上),部分耐火材料和保温材料以及热供风系统等在由于急剧的冷热膨胀因素(国家标准常态温度下寿命为2000--2500具/台),拣灰炉炉体内耐火材料破损特别严重,炉门及传动机构运转经常出现故障,有的引风机和鼓风机已经面临停转状态,现急需进行整修改造,以确保火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基于维修成本和能源节约等综合因素考虑,在不影响设备整体性能的情况下,利用原装设备的一些材料和配件,以达到节约投资、减少能耗的目的。
必须承诺:1号、2号、4号拣灰炉大修改造后的遗体火化时间、能耗、静音效果及环保排放与2015年贵馆大修改造的5号拣灰炉一致;所有设备、材料和其他零部件均为新采购的合格产品;其他此次未列入大修改造的2台拣灰炉和1台平板炉免费进行一次维护保养;3台拣灰炉大修改造期限为90天。
三、3台遗体火化拣灰炉炉体大修改造方案
1号、2号、4号遗体火化拣灰炉大修改造明细项目如下: (一)、1号拣灰炉 1、后立架改装(与现5号拣灰炉相同) ; 2、炉门提升系统进行整理修改和局部更换; 3、炉内热供风系统全部更换; 4、炉体内保温材料全部更换; 5、炉体内耐火材料全部更换; 6、燃烧系统部分更换和整改; 7、增加炉体异形耐火材料; 8、预热器清理和整修; 9、炉后操作触摸屏更换全新设备1台; 10、原电器控制系统全面检修整理继续使用。 (二)、2号拣灰炉
1、后立架改装(与现5号拣灰炉相同) 2、炉门提升系统进行整理修改和局部更换; 3、炉内热供风系统全部更换; 4、炉体内保温材料全部更换;
5、炉体内耐火材料全部更换; 6、燃烧系统部分更换和整改; 7、增加炉体异形耐火材料; 8、预热器清理和整修; 9、引风机(新) 1台 ; 10、鼓风机(新)1台; 11、原电器控制系统全面检修整理继续使用。 (三)、4号拣灰炉
1、后立架改装(与现5号拣灰炉相同) 2、 炉内热供风系统全部更换; 3、炉体内保温材料全部更换; 4、炉体内耐火材料全部更换; 5、燃烧系统部分更换和整改; 6、增加炉体异形耐火材料; 7、预热器清理和整修; 8、前立架更换全新构件1套(含炉门) 9、原电器控制系统全面检修整理继续使用。 (四)、备品备件;
1、PLC电磁5个; 2、全新拣灰炉尸床炉板6块; 3、前立架内炉门提升用链条2副。
四、设备安装、测试与验收要求
1. 设备安装
投标人必须向用户方提供标书中采购的所有设备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并在需要的时候配合设备使用单位完成整个系统的调试工作。若本标书中所采购的设备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书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本项目单位同意后付诸实施。 对投标人要求:
1)本标书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关实力的技术队伍;
2)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安装调试须在设备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 3)所有设备均须由投标人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调试,用户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自设备安装工作一开始,投标人应允许项目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现场的系统安装、测试、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