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某种过程,也就是行为主体有意识地用来达到行为结果的行为过程;目的是手段的动力,又是什么产生了目的,是什么原因引发的欲望去实现目的?原动力。原动力就是行为的根本、终极的、非目的的目的。行为原动力是引发行为目的的根本的原因、动因。伦理行为手段、伦理行为目的和伦理行为原动力三因素是伦理行为概念的内在结构,是人性的内在结构。这种结构非常重要,因为伦理学对人性的研究就是按照这个结构来进行的:首先要研究伦理行为原动力的规律,接着研究伦理行为目的规律,然后研究手段规律,最后研究伦理行为规律。人的伦理行为都是由目的和手段构成的,伦理行为是受利害己他意识支配的行为。
对于伦理行为原动力的研究,是对人性的定质分析;对伦理行为的目的和手段的研究,则是对人性定量分析。
2、伦理行为目的
所谓伦理行为目的,亦即具有道德价值、可以进行道德评价的行为目的,也就是对道德目的具有效用的行为目的,说到底,也就是利害己他的行为目的,是行为者所要达到的利害己他的行为结果。因此,伦理行为目的不过四种:利他目的、利己目的、害他目的、害己目的。四种目的中利己目的是最容易理解的,因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大多数行为都是利己目的的,在成语中也有所反映,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利他目的也比较常见,常被形容为“无私奉献”,就是行为目的是为了他人而不是为了自己的行为,例如家长对子女的爱,“含在嘴里怕融,捧在手里怕掉”,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甚至于牺牲自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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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了孩子。目的害他比较明显的体现在电视剧中,尤其是那些宫廷争斗的戏剧,为了害别人不惜付出任何代价,也不惜用什么样的手段。最难理解的应该就是害己目的了,它是目的害己的行为,但是从伦理学来看,这个理论最重要的贡献应该是发现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目的害己的行为。人不都是利己的,如果一个人身患癌症,承受着每日的化疗痛苦,或许会觉得自杀痛苦小一些,然后选择自杀而不是继续治疗,这种行为的目的显然不是减少痛苦而是增加痛苦,显然不是目的利己而是目的害己,这就是典型的目的害己的伦理行为,用自杀的手段害己。
3、伦理行为手段
所谓伦理行为手段,亦即具有道德价值、可以进行道德评价的行为手段,也就是对道德目的具有效用的行为手段,说到底,也就是利害己他的行为手段。因此,伦理行为手段也不过四种:利他手段、利己手段、害他手段、害己手段。伦理行为手段的四种分类都比较容易理解,人每日三餐进食就是为了自己活下去,进食的行为就是利己手段;我们每天按时上班,辛勤工作,上班的单位就会因此越来越好的发展,工作就是利他的手段;但是如果每天加班加点,势必伤害自己的身体,也就是手段害己;而害他的手段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做过。
伦理行为目的的四种分类和伦理行为手段的四种分类,结合在一起,就是对伦理行为的十六种分类:完全利己、为己利他、害己以利己、损人利己、为他利己、完全利他、自我牺牲、害他以利他、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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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害己、利他以害己、完全害己、害人以害己、利己以害他、利他以害他、害己以害他、完全害他。这十六种伦理行为,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都一一存在,而实际上的伦理行为往往不只是属于某种纯粹的、简单的类型,而大都是混合的、符合的类型。但不论任何社会任何人的伦理行为如何奇特或稀有,都逃不过这十六种伦理行为而尽在其中,只不过是其纯粹类型或是符合形态的不同而已。因为这十六种伦理行为是由人的全部伦理行为目的和全部伦理行为手段结合而成,因而包括人类一切社会一切人的一切伦理行为。
4、伦理行为原动力
所谓伦理行为原动力,则是引发伦理行为的根本的、非目的的原因,也就是引发利害己他行为的根本的、非目的的原因,说到底,也就是产生利害己他行为的非目的的因,是产生利他与利己以及害他与害己四种目的的非目的的因。上述关于伦理行为的十六种分类,不论是哪一种,它们的行为原动力都是利己。说到这里,就一定有人会质疑,包括我在之前也是非常质疑这个观点,自杀、郭明义助人事迹这些该怎么解释?
每个人的行为目的都是自由的、可选择的、各不相同的:既可以是无私利他,又可以是自私利己;既可以是纯粹害人,也可以是纯粹害己。但是产生这些行为目的的共同的非目的的原因,亦即一切伦理行为原动力,却是必然的、不可选择的、人人完全一样的:只能是自己的苦乐利害,只能是利己。那是否说明人不可能有无私利他的行为呢?不是,但是无私理他只是伦理行为的目的,利己是行为目的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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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心理学表明,引起快乐的最主要的情境条件是一个人追求并达到目的,每个人的行为,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一定的需要、实现一定的欲望。如果他的行为获得成功,从而满足了需要、实现了欲望、达到了目的,那么他便快乐;反之他便痛苦。正如马斯洛需求理论指出的,人的需要分为五个等级,最低一级是生存需要,中间有自尊、美德等三个等级作为过渡,最高一个等级是自我实现,人在低级需要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就会要求实现更高的等级。从目的利人与目的害人以及目的利己与目的害己行为的原动力可以推导出以下结论:
首先,一个人的行为目的之所以能够无私利他,只是因为他有爱人之心、同情心、报恩心和完善自我品德之心:他之所以爱人而生同情心和报恩心,只是因为他人给了他利益和快乐;他之所以有完善自我品德之心,也是因为美德给了他莫大的利益和快乐。所以,无私利人的直接的动因、根据、原动力是爱人之心和完善自我品德之心;而终极原因、原动力则是他人给了自己快乐和利益。
其次,一个人所以会目的害人,只是因为他恨人而有嫉妒心和复仇心,他之所以心怀嫉妒和复仇而恨人,只是因为他人给了他痛苦和损害:目的害人的直接的原因、根据、原动力是恨人之心,是嫉妒心和复仇心;而终极原因、根据、原动力则是他人给了自己痛苦和损害。
再次,一个人所以会有利己目的,只是因为他爱自己,是因为他爱自己的生命而有求生欲和爱自己的人格而有自尊心;而他所以自爱而有求生欲和自尊心,只是因为他自己的生命和人格是他一切快乐之终极原因:利己目的的直接的原因、根据、原动力是自爱心、求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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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尊心;而终极的原因、根据、原动力则是自己给了自己快乐和利益。
最后,一个人之所以会有害己目的,只是因为他的恨转向了自己而有内疚感、罪恶感和自卑感;而他所以会有内疚感、罪恶感和自卑感而恨自己,则是因为他的痛苦之因乃是他自己的缺德和无能:害己目的的直接原因、根据、原动力是自恨心,是自卑感、内疚感、罪恶感;而终极的原因、根据、原动力则是自己给了自己痛苦和损害。
这也就很好地解释了在提出这个问题时所有的质疑,不论是做好事,还是自杀之类的害己,都是为了让自己觉得如此光荣或是不再有负罪感而减少痛苦,归根到底,还是利己。
5、名誉和荣誉
通过对伦理行为目的、手段、原动力的分析,让我联想到了荣誉和名誉,它们产生的过程很复杂,有内部的根源和外部的根源之分。内在根源是追求名誉的根源,是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名誉的根源,是每个人自己的名誉心、求名心、好名心的根源,也就是每个人追求荣誉、光荣而避免耻辱或舆论谴责的根源。反之,名誉的外在根源则是给予名誉的根源,是自己给予他人和他人给予自己名誉的根源,也就是人们相互给予荣誉或耻辱的根源。
名誉的外在根源,原本在于每个人都具有希望他人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特别是社会、众人和领导人具有希望每个人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因为每个人的道德需要都是双重的,他不仅有自己遵守道德规范、做一个合乎道德的人、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而且还有希望他人遵守道德规范、做一个合乎道德的人、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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