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评价项目及要求 标准分 查证方法 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 自评分 实得分 分; 80%>采集率≥70%得5分; 70%>采集率≥60%得3分; 低于60%不得分 ≥90%得10分; 90%>完整率≥80%得8分; 80%>完整率≥70%得5分; 70%>完整率≥60%得3分; 低于60%不得分 100%得10分; 100%>完整率≥98%得5分; 98%>完整率≥95%得3分; 低于95%不得分 ≥95%得10分; 变总数 备注 公用配变运行数据完整率=实际 采集数据量点数/应采集数据量总点数 5.2.2 公用配变运行数据完整率 10 系统检查 5.2.3 变电站、配电线路、配变对应一致率 10 系统检查 5.2.4 配变、电表对应一致率 10 系统检查 95%>完整率≥90%得5分; — 21 —
序号 评价项目及要求 标准分 查证方法 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 自评分 实得分 低于90%不得分 备注 乡镇供电图数治理星级创建活动 5.2.5 2016年:30%供电所达到4星及以上 2017年:60%供电所达到4星及以上 2018年:100%供电所达到4星及以上 5.3 管控模块上线及应用 40 10 系统检查 10 资料审查 以国网乡镇供电图数治理星级创建活动评分标准进行 每有一个管控模块未上线减5分,扣完为止。 系统应用率每下降1%减1分 及时维护项目立项、设计招标、物资采购、施工、监理、审计、结算、决算等环节信息,每发生一次应维护信息缺失或错误扣1分。 按照国网公司规定时限上报工程进度,每发生一次上报不及时扣2分,扣完为止。 按照国网验收得分占总分比例计算。 5.3.1 管控模块上线率 5.3.2 PMS2.0系统应用率 10 系统检查 5.3.3 工程管理阶段信息维护完整性 10 系统检查 5.3.4 进度数据上报及时性 10 系统检查 注:所有指标计算均以申报验收日前连续3个月的数据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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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县公司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申请单位联系人 传真 通讯地址及 邮政编码 主 要 申 报 理由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县公司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23 —
接受单位 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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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地(市)公司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申请单位联系人 传真 通讯地址及 邮政编码 主 要 申 报 理由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地(市)公司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