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计分。州绩效办汇总各被考核单位各项实绩考核指标评分结果,综合核算年度实绩得分,报州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年度实绩最终得分。 第八条 自身建设考核。?
(一)考核内容。根据自身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二)考核主体。明确考核主体的考核指标,由相关考核主体考核评分;未明确考核主体的考核指标,由州委、州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组考核评分。?
(三)考核程序。与年度实绩考核同步进行。?
(四)综合计分。根据评分细则,参照年度实绩考核计分办法施行。
第九条 外部评价。包括服务对象评估、同级部门评估、州级领导评估和机关干部评估四个方面。? (一)评估内容。?
1、县市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环境与发展前景、社会治安与社会稳定、自身建设与干部作风、领导班子执政能力与水平五个部分。?
2、州直单位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履行职责与转变职能、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工作实绩与社会效果、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公正廉洁五个部分。?
(二)评估主体与权重。? 1、县市评估主体与权重。?
(1)服务对象(60分):县市本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人);辖区企业负责人(50人);辖区村(居)民(500人)。?
(2)同级部门(20分):州直部门和其他县市工作人员(100人)。?
(3)州级领导(10分):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州级领导干部。?
(4)机关干部(10分):县市直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级组织负责人(100人)。? 2、州直单位评估主体与权重。?
(1)服务对象(60分):州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人);与被评估单位有业务联系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全州辖区内村(居)民(500人)。?
(2)同级部门(20分):县市和其他州直单位工作人员(100人)。?
(3)州级领导(10分):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政协班子成员及其他州级领导干部。
(4)机关干部(10分):单位工作人员、县市对口单位工作人员、下级机构工作人员(100人)。?
(三)评估方法。外部评价主要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网络投票、个别访谈、短信调查、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针对评估主体特点,设置不同的评估项目,每个评估项目分设“好”、“较好”、
“一般”、“差”四个评分档次,分别对应系数1、0.8、0.6、0.4,由评估主体逐项评估。?
(四)组织实施。州级领导评估主体的评估由州绩效办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同级部门和机关干部评估主体的评估由州作风评议办采用问卷调查、网络投票、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实施;服务对象评估主体的评估由州统计局采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短信调查等方式组织实施。?
(五)综合计分。评估结果汇总由州绩效办负责,综合计算得分。计分公式为:?
1、评价主体评估分=(“好”个数×1+“较好”个数×0.8+“一般”个数×0.6+“差”个数×0.4)/有效评估项目个数×100。
2、领导班子评估得分=服务对象评估分×60%+“两代表一委员”评估分×20%+州领导评估分×10%+下级组织评估分×10%。
第十条 领导班子绩效得分。由州绩效办牵头汇总被考核单位绩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分公式为:?
(一)县市领导班子绩效得分=平时实绩考核得分×20%+年度实绩考核得分×45%+自身建设得分×20%+外部评价得分×15%。?
(二)州直单位领导班子绩效得分=平时实绩考核得分×15%+年度实绩考核得分×50%+自身建设得分×15%+外部评价得分×20%。??
第三章 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考核层次。领导干部分三个层次进行考核。? (一)班子正职。县委书记(凤凰县除外)、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和县市政协主席;州直被考核单位党政正职。?
(二)班子成员。县市委常委(党政正职除外)、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民政府副县市长、政协副主席;州直被考核单位班子成员(正职除外)。?
(三)其他正副处级领导干部。除班子正职和班子成员以外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及权重。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总分100分,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个人德才素质测评情况两部分内容,分别占70分、30分。 第十三条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 (一)考核内容。?
1、班子正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所在班子年度绩效。?
2、班子成员及其他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内容。包括班子年度绩效和个人分管工作两部分内容,分别占50分、20分。其中班子年度绩效按所在班子年度实绩得分进行折算,个人分管工作主要考核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和年初分工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主体。主要由分管州领导、党政正职和州绩效办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1、制定月度计划。班子正职、班子成员和其他担任领导职务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每月初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并按照考核系统相关报表要求逐项填报计划内容(担任非领导职务的正副处级干部不做硬性要求)。此项工作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季度纪实性小结。班子正职、班子成员和其他担任领导职务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每个季度对月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小结,并按照考核系统相关报表要求逐项填报(担任非领导职务的正副处级干部不做硬性要求)。此项工作每季度末的次月前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领导讲评。每季度末,结合工作实际,分管州领导通过考核系统对所分管的被考核单位班子正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讲评;班子正职对班子成员和其他担任领导职务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讲评。讲评内容参照本细则第六条第三款第三项相关规定。?
4、工作督查。州绩效办建立台帐,及时记载被考核对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工作小结及相关资料报送情况,年底,作为被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扣分依据。? (四)考核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