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3)

2018-11-24 18:56

1、班子正职履行岗位职责计分公式。班子正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得分=所在班子年度绩效得分×70%-履行岗位职责总扣分。?

2、班子成员及其他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计分公式。班子成员及其他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得分=班子年度绩效得分×50%+分管工作考评分-履行岗位职责总扣分。?

3、班子成员及其他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分管工作评分方法。?

单位正职配备到位的,年底,由班子正职根据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对班子成员和其他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评分,总分20分。单位党政正职分设的,由党政正职分别对领导干部分管工作考核评分,取平均分;正职未配备到位的单位,由主持工作的副职对领导干部分管工作考核评分。?

4、履行岗位职责总扣分。年底,州绩效办对纳入考核的领导干部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月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总结报送情况进行综合,核算各被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总扣分。其中月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总结每迟报1次,扣0.5分,每少报1次,扣1分。

第十四条 个人德才素质测评。?

(一)测评内容。主要测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分若干主题进行测评。?

(二)测评主体。?

1、班子正职测评。由州级领导、班子成员、单位或系统干部职工分别进行测评,分别占10分。?

2、班子成员及其他正副处级领导干部个人德才素质测评。由班子成员、单位或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测评,分别占10分、20分。?

(1)州级领导: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政协正副主席、其他正副州级领导干部。? (2)班子成员:县市委常委、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民政府副县市长、政协副主席;州直被考核单位党组成员(正职除外)及其他副职、直属县级单位正职。?

(3)单位或系统内干部职工:县市为乡镇正职,县市直部门党政正职,50名左右县市本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干部代表。州直单位干部职工在50人以内的,原则上全部参加;50人以上的,班子成员以外的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其他人员由考核组在单位干部名册中随机抽取,总数不低于50人。? (三)测评方式及程序。?

1、制作测评表。领导干部个人德才素质测评表由州绩效办根据测评内容统一设计制作,其测评项目包括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分别对应系数1、0.8、0.6、0.4,由测评主体逐项进行测评。?

2、组织实施。州级领导测评,由州绩效办统一组织实施。班子成员、单位或系统干部职工测评,由州委州政府绩效考核组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年度实绩考核时召开测评会议组织实施。? (四)汇总计分。州绩效办汇总测评结果,综合计算得分。计分公式为:?

1、各测评主体测评分=(“优秀”个数×1+“良好”个数×0.8+“一般”个数×0.6+“较差”个数×0.4)/有效测评项目个数×100。?

2、正职个人德才素质测评得分=州级领导测评分×10%+班子成员测评分×10%+单位或系统干部职工测评分×10%。? 3、班子成员及其他正副处级干部个人德才素质测评得分=班子成员测评分×10%+单位或系统内干部职工测评分×20%。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绩效得分。州绩效办汇总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个人德才素质情况,计算领导干部绩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分公式为:? 领导干部绩效得分=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得分+个人德才素质测评分。??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六条 州绩效办统计被考核对象绩效得分,按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二十条、二十四条、三十七条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第十七条 考核等次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依据,按管理办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实施奖惩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一)提任被考核单位正职的领导干部和9月30日前提任副处级职务的领导干部,按新任领导职务考核。10月1日后提任副处级职务的领导干部和试用期副处级职务的领导干部,委托单位党组(党委)考核,考核结果报州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二)当年考核周期内被考核对象借调至州内单位的,根据其担负的主要工作进行考核,由调入单位提供考核资料,出具考核评分意见,经调出单位领导班子审核,报州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三)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被考核对象,根据其担负主要工作的职务进行考核。?

(四)当年考核周期内被立案查处但尚未作出结论,或已作出处理,但未受到撤职以上处分,未被组织免职的干部,按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五)州外单位干部挂职担任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纳入绩效考核,但只计分不排队。

(六)因学习、外派挂职、公派出国、身体健康等原因离岗超过6个月的干部,按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七)州直被考核单位副县级及以上二级机构党政正职按其归口的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州绩效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湘西自治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北邮《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阶段作业汇总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