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报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遵照省局统一部署,我局于今年3-5月组织开展了一次全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我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精心部署、严格要求”和“全面巩固去年资产清查成果”的工作要求。为此,我局制定下发了文件、召开了专题会议、开展了工作督查,有效促使我局按期完成省局各项工作任务、促使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止,我局全系统现有固定资产60,042,037元。具体情况如下表一、图一、图二:
金额单位:元
资产类别 房屋建筑物 交通工具 计算机设备 复印机 传真机 照相机及器材 视频产品 音响设备 其他一般设备 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合计 245467 113582 446863 2160 5630 0 2300 10216 826217 1587628 21899 815043 270600 107348 0 723211 214795 0 0 110457 239888 230283 77030 4268935 2340 0 0 131587 44445 359511 5680 10020 35241 24450 31087 19695 23400 23988 1850 30260 11850 0 22558 9980 0 58452 13340 25980 27600 1980 0 262166 742896 131925 机关 乐平 浮梁 珠山 昌江 高新 0 直属 0 稽查 0 车购 小计 2149403 11360120 5762444 3174415 1766974 1381256 3823680 1566884 816292 130700 9320 17100 980 86800 7625 9265939 5756070 744272 541272 762098 697905 58000 0 13800 0 0 34293976 627386 576739 925100 234904 9755442 336953 442980 448002 122038 9016832 17100 870 19800 0 32100 0 0 990 375400 19785 115945 136955 78690 24030 11552148 15952685 8968106 11630912 7278710 1137216 1314246 1721897 486118 60042037 1
表一:全市国税系统固定资产情况明细表
图一:全市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分单位分布图
全市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分单位分布图直属稽查车购高新2%3%1%2%昌江12%机关19%珠山19%浮梁15%乐平27%机关乐平浮梁珠山昌江高新直属稽查车购 全市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分类分布图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计算机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及器材视频产品音响设备其他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其他一般设备视频产品7%专用设备 音响设备0%0%1%其他固定资产传真机1% 复印机0%1% 照相机及器材0% 计算机设备房屋建筑物15X% 交通工具17% 图二:全市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分类分布图
二、清查情况
由于我局去年下半年已经组织全系统开展一次全面固定资产清查并取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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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成效,因此,为避免个别单位出现工作厌烦情绪和清查走过场等现象发生,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工作方式,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使去年资产清查的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和显著提升。
(一)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清查认识。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市局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景国税函〔2011〕13号),要求各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按时完成任务。市局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财务科、监察室、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负责人组织,同时要求各下属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与此同时,及时在市局内网《通知公告》栏内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国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制定下发《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强化过程控制,加速清查进程。为推动资产清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局全系统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4月7日上午,我局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2011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会议由市局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全体人员以及各县(市、区)局、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参加。会上,学习传达了省局2011年固定资产清查和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各单位分别对固定资产清查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对各单位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今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二是要求要统一工作方法,建立财务、资产实物管理和资产使用部门三方账簿,并确保一致;三要求要全面清理到位。特别是注意房屋建筑物内一些悬挂物、摆放物容易遗漏的资产、因机构分设、人员变动等因素变化的资产、以及一些虽已处置下账资产,但仍未及时办理完结相关过户等手续的资产清理。四是要求要建立资产管理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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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创新资产管理工作,研发综合管理软件,实现固定资产的适时监控和网络资源共享;形成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做实资产清查工作,抓出工作成效,做到资产 “家底”明白、清楚。该会议的及时召开,有效强化了对资产清查的过程监控和业务指导,加速了资产清查工作进程。
3、开展工作督查,提升清查成效。根据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安排,5月4日—5月8日,市局财务科派员对部份单位资产清查开展工作督查。工作督查重点关注清查重点关注事项、清查组织开展情况和清查工作结果情况三个方面18个点的工作情况。通过工作督查,全面了解了被督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现场解决了工作中困扰基层单位的一些难题,认真听取了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督查建议。通过工作督查的开展,有效提高资产清查工作的质量,提升资产清查的成效。
(二)清查情况
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固定资产清查情况统计表》、《固定资产清查情况明细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和《固定资产清理登记情况汇报》等资料,经核对、汇总,资产清查总体情况如下:
1、盘盈情况:主要为乐平市局盘盈的以下资产:
(1)电子及通讯设备类41件,价值待估。其中:LED显示屏12台,显示器12台,触摸屏取票机1台,扫印机10台,UPS 1台,扫描仪3台,均为大厅购置的设备,待我局修缮工程决算后统一入帐;联想开天M4100台式计算机1台是财务系统上线时上级下拨的设备,至今未下发调拨单;交换机1台是附四楼会议装修时发现。
(2)家具用具及其他类106件,价值待估。其中:办税服务厅会议桌11张、大办公桌1张;三楼会议室会议桌12张;附四楼会议室会议桌50张;老干部活动室会议桌24张;六楼会议室会议桌1张;5、招待所、交流宿舍床分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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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2张;
(3)电气设备类6件,价值待估。其中:交流宿舍电冰箱1台;二楼餐厅消毒柜2台;交流宿舍和棋牌室分别有1台全自动麻将机;交流宿舍1台电视机。
2、盘亏情况:主要为珠山区局盘亏的附三楼台椅10把价值2800元。 3、处理意见
根据省局《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赣国税发〔2011〕12号)精神,即: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5万元(不含)或批量价值在15万元(不含)以下的资产(除土地、房屋建筑物、车辆以外),由县(区)局审批;单价在5万元—20万元之间的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资产(除土地、房屋建筑物、车辆以外),由设区市局审批。对上述清查情况,我局根据以上权限及处置程序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目前,各单位大部分清查出的资产已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上级单位无偿调拨的各项资产,也正在办理资产调拨入账手续,预计在本月底之前完成。
三、工作成果
我局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得到市局党组和下属各单位的高度重视,逐级分别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有效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广大资产、财务等部门工作人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重重困难,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开展资产清查,取得显著成效,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资产得到全面清查。通过对使用(保管)人、科(室)使用固定资产的逐一清理登记,以及与网络版财务软件中资产账务、卡片的核对,建立完善了财务、资产实物管理和资产使用部门三方账簿,使得现有资产使用状况得到有效核实。另外,通过全面清查,使得部份盘盈、盘亏资产得到确认,使固定资产账簿得到全面真实反映。
(二)状况得到全面明确。此次资产清查,我局要求各单位均要核实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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