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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应用指征,通过分级管理限制抗菌药物使用,制定各医疗机构的治疗指南或方案,指导和规范抗菌药物的应用。
(2)制定合理的抗菌药物处方集,保证临床需要抗菌药物包括新抗菌药物的供应。鉴于抗菌药物轮替使用对阻遏细菌耐药性增长作用的循证医学证据存在争议,应慎重考虑在医疗机构或特定病区停用某类抗菌药物。
有关CRE医院感染的控制,近期以色列报道一个成功的经验:采取全国性综合干预措施包括主动监测、统一检测和报告流程、隔离患者、急症患者专职护理、对医疗机构遵守感控指南进行监管,从而有效控制CRE传播,急症医疗机构的CRE发生率由2007年3月的55.5例/10万人日(patient-days)降至2008 年5 月的11.7 例/10万人日(P<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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