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掌握案件规律,寻找突破缺口。同类违法违纪案件,往往具有共同的特征和相似的特点,认真总结,分析规律,对于突破案件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一是傍\大款\现象。相当部分案件显示,领导干部腐败的背后,往往与一个或几个不法\大款\存在权钱交易。因此,从调查那些与领导干部关系密切的\大款\的问题入手,往往可能牵扯出领导干部本人的违纪违法线索。二是包养情妇现象。从情妇入手查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和经济问题,往往是突破案件的重要渠道。三是为亲友谋利益现象。腐败分子利用权力和地位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非法经商敛财,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注意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亲属寻找突破口。四是市场经济热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现象,如国有资产转让、工程发包、融资贷款、项目合作、物业租赁等,往往是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五是领导干部用人腐败现象。在一些风气不好的地方,群众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反映比较强烈,要着重从被管理者方面寻找突破口。
3、遵循案件突破的总体策略:一要先易后难,易找人员、易查事实先突破。先把容易查清的违纪事实,容易获取的证据作为突破口,而把较难查清的违纪事实和较难获取的证据,如在异地、境外或下落不明的,放到\两规\或立案以后去解决。二要先外后内,外围资料、外部人员先调查。先把外围的情况摸查清楚,谨慎调取人事档案、业务合同、会议纪要、会计凭证等内部资料,避免打草惊蛇;涉案人员中有私营老板和国企干部的,先从私营老板突破。三是先下后上,下级人员先掌控,下属问题先搞清。凡涉案人员中有上下级关系的,要先从下级突破,同级人员先选胆小的进行突破。四要先有后无,有形财产、有形证据先掌握。对车子、房子、票子、账目、金银首饰等有形的物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易毁灭、也不
易改变,应该先控制到手。对举报人提供有形证据的,如借据、收条、音像资料、送钱送礼记录等,也应先行掌握,尽快查明事实。
四、灵活运用外围摸查的方式和方法
外围摸查的方法很多,只要能依法取得证据而又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方法技巧都可以灵活、适当运用。常见且比较有效的方法主要有4种。
1、借车行路法。即借有关执法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车\,行纪检监察部门摸查获取证据之\路\。这种\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计,既隐蔽了摸查意图,又获得了直接证据。具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商请或配合公安、工商、审计等执法部门及有关主管单位,以其名义进行专项检查,从中获取证据。另一种是当必须正面接触被查对象而纪检部门还不宜直接出面时,商请公安、海关、税务等单位对对象存在的违反行政法规和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拘留等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突审其经济违纪问题,此种方法多用于行贿案件的调查。
2、以案隐案法。即以调查已经公开的案件为名,行查新案件之实,从而转移视线,迷惑、麻痹被查对象。该法的使用,应以所要查的案件与已公开的案件存在关联为前提,才能达到\隐案\、获取相关证据的目的。如笔者查处市市政园林局原党委书记马某某涉嫌受贿案,便是以查其下属公司在项目合作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为名,实际上是查其与项目合作方之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
3、化妆调查法。对涉及商品购销、工程发包、资金拆借等经济活动中的贿赂案,可以采取化装调查,即以客户谈业务为名,取得对方信任,套取与案件有关的相关材料,掌握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好处费的潜规则及
其交易过程。
4、内线耳目法。即物色可靠的知情人、举报人、陪护人员等贴近被查对象,及时准确地捕捉被调查对象的违纪证据和相关情报信息。如办案点或看守所以陪护人员作耳目,故意贴近被查对象,及时提供被查对象的违纪证据、情报信息,从而突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