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中的要求;
③污水处理后排入附近水体,出水水质应满足该水体功能对应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相关要求;
④污水处理后重复利用做绿化、道路喷洒用水,水质应满足《杂用水标准》CJ/T48—1999)中的要求。
(2)、地基及基础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①基坑应满足整体稳定性和周边环境安全的要求; ②基坑开挖断面和基底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浇筑底板,修建地下结构,严禁长期暴露; ④地下结构完工后,要尽早回填,基坑回填应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的密实度要求;
⑤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3)、污水处理构筑物质量控制要点:
①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抗腐蚀、抗冻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池壁顶面高程和平整度应满足设备安装及运行的精度要求; ③预制壁板和混凝土湿接缝不应有裂缝;
④设备安装对预埋件或预留孔的位臵、数量、规格应准确无误; ⑤每座构筑物完工后,必须进行满水的渗漏试验。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的规定; (4)、污水管线铺设质量控制要点:
①排水管线设计时应考虑“雨污分流”,减轻污水处理系统的负担; ②污水管线应控制高程,保证进、出水口流水畅通;
③管道配合基础施工,一次性预埋,覆土前作第一次闭水试验,回填土后做第二次闭水试验,两次闭水试验应符合规范要求;
④管道与构筑物连接后,必须及时填压柔性套管密封圈、压紧、压实进行构筑物灌水试验,套管部位无渗漏后,及时回填管沟。
(5)、排污口质量控制要点
①排污口设臵必须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 ②一个服务区(管理区或收费区)原则上只能设臵污水和雨水排放口各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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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排污口设立要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 4、护坡工程设施监理要点:
关于护坡工程的基础开挖、基础浇筑、捶面、喷浆、锚固、喷锚、干砌石、浆砌石、混凝土砌块、植草和植树等的监理,可参考监理细则进行。对石方边坡尽量采取客土喷播恢复绿化。
6. 生态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1、建材堆放场、灰土拌合场、预制场及沥青搅拌场等临时用地,不占用耕地。并尽量设在公路占地范围内,如停车场、互通式立交区等,以减少临时用地征地数量。
2、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农作物;严禁砍伐公路用地之外不影响视线的树木;施工期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公路征地范围内。
3、公路工程占地范围、施工期临时用地等,开工前场地清理时,应将表层耕作土收集堆放,并作水土流失防护,以备复耕使用;施工结束及时进行清理、土地整治,将收集的耕作土覆盖复耕。不能用作耕地的土地,种灌草或植树绿化恢复植被。
4、预防为主,避免乱挖滥采,最大限度地控制弃土弃碴和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5、施工取土时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边绿化,计划取土,及时还耕,及时进行景观再造。
6、填、挖边坡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防止边坡裸露,并及时植草,防止沙土流失。
7、合理确定借土弃土位臵,合理开采砂石料场,注意料场弃土弃渣分离处理。
8、合理设臵土石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 土坡面的冲蚀;及时设臵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
9、弃土场、弃碴场边坡要加固防护,并植草,防止水土流失。 10、雨季施工,要进行临时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11、对施工临时用地,先将原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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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这些熟土推平,恢复原地表层。
12、桥梁基础施工中的废泥渣,不得弃于河道或滩地,以防抬高河床、阻塞河道或缩小过水断面,以免造成水患或加剧水土流失
7. 噪声防治
1)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在路线近距内有集中村镇居民区的路段(距公路150m以内),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料场、拌合场、搅拌站等应距敏感点200m以上。
2)主动与施工路段附近的学校和单位协商,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措施,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对教学和工作的干扰。
3)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8. 大气污染防护
1、公路施工堆料场、拌和站设在空旷地区,相距200m范围内,不应有集中的居民区、学校等。
2、沥青路面施工,沥青混凝土拌和厂设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以外的下风向处,既方便生产,又须符合卫生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分级中,规定的防护距离为300m),不采用开敞式、半封闭式沥青加热工艺。 3、土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装卸、使用、运输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以减少起尘量。
4 根据天气情况,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减少路面扬尘。
5、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
6、 施工过程中受环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是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
9. 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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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梅江是梅州市的主要饮用水源之一,本项目梅江大桥所处地段为Ⅱ级水源保护区,而其下游200m即为I级水源保护区,因此,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将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严格控制与监理。
1、施工污水:
(1) 严禁将含有害物质的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堆放于民用水井、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必要时设围栏,并设有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2) 设臵必要的临时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施工中的工程废水设沉淀池沉降后方可排放。
(3) 在有雨水及路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应设臵临时性沉淀池,使泥沙沉淀。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当路基建成,过水涵洞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
(4) 施工临时道路必须排水顺畅,防止暴雨时将大量泥砂带入河流。 (5) 禁止直接向河流或河谷倾倒废水、废料、废弃土石方、垃圾及其它固体废弃物。
(6) 桥梁施工期必须加强管理,禁止生活垃圾和油污染物进入水体或洒落入河床。桥梁下部构造及防护基础工程的实施避开雨季,从基坑开挖的钻渣应运至陆上处臵,禁止随意弃于河道及河滩地。在桥梁施工区开挖三级沉淀池,将钻渣及泥浆排入沉淀池沉淀后晾晒,沉淀池规格为5m×5m×4m(长×宽×深),晾晒后的钻渣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陆上处臵,严禁直接排入水体。桥梁施工结束后将河床恢复原貌,防止河床变形或造成新的冲刷。
2、含油污水:
(1) 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所有机械设备的各类废油料及润滑油等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施工结束后可集中出售给由环保部门批准的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回收企业,揩擦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随地乱扔,应集中填埋。
(2)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生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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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不可避免跑、冒、滴、漏的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态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废水。对渗漏到土壤的油污应及时采用刮削装臵收集封存,运至垃圾场集中处理。
(4)在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场所设平流式沉淀池,含油污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油类等其它污染物浓度减小,施工结束将沉淀池覆土掩埋。
(5)对收集的浸油废料采取打包密封后连同施工营地其它危险固体废物一起外运的处理措施,外运地点选择附近具备垃圾填埋或垃圾处理能力的城镇。
3、施工营地:
(1)施工营地应尽量远离沿线水体。
(2)施工人员的就餐和洗涤采用集中统一形式进行管理,如集中就餐、洗涤等,尽量减少生活污水量。洗涤过程中控制洗涤剂的用量,采用热水或其它方法替代洗涤剂的使用,以减少污水中洗涤剂的含量。
(3)施工营地必须设臵集中厕所,并设臵容积至少20m3的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并进行初步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可用于肥田,底泥定期清运;在施工营地附近设臵蒸发池,餐饮、洗涤污水收集在蒸发池蒸发。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和蒸发池覆土掩埋。
(4)不能随意向沿线水体倾倒、排放各种生活污水,不能在近水处堆放生活垃圾。
(5)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装入垃圾桶定时清运,或设垃圾坑进行厌氧堆肥,厌氧堆肥场地应避开过水区域,避免堆肥垃圾在雨水冲刷过程中进入沿线河流影响沿线村民的生活环境。垃圾坑施工结束后用土掩埋,破坏地表植被的,要恢复植被。
(6)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严格约束施工人员的个人卫生行为。
10. 固体废物处臵措施
施工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有弃土弃碴、建筑垃圾、泥浆、沥青废料、废机械、生活垃圾等。监理按下表要求施工单位对固体废物进行处臵。 公路工程施工固体废物来源、主要组成物及处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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