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移门窗上的锁具应不能被儿童打开。
1.2.20 对于可在一层或其他区域可打开的窗子,如果易于从外部进入, 则必须
采用 经批准的辅助锁固装置并粘贴其用法说明。 1.2.21 窗台必须用石材或花岗石覆盖。 1.3
饰面
1.3.1 客房入口: 地面 - 装饰性硬表面墙踢脚 - 木质 / 合成木制品基 / 护
墙板 墙面 - 乙烯墙面涂层 / 涂料,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天花板 - 涂刷 – 光滑 / 平坦顶冠饰条
1.3.2 客房: 地面 - 地毯/木地板 墙踢脚 - 木质 / 合成木制品基 / 护墙板
墙面 - 乙烯墙面涂层或涂料,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天花板 - 涂刷 – 光滑 / 平坦顶冠饰条
1.3.3 客房的墙壁饰面必须至少为 I 型(Type I)、15-25 盎司(建议采用 19-22
盎 司)的乙烯墙壁涂层。可考虑并建议在特定燥热位置、高湿度环境下使用质 量等同于 PermaTone、 Plexture 或者 Permitex 的喷涂丙烯酸墙面纹理涂料。 在高湿度气候区,外墙不得采用乙烯墙面涂层。不得采用涂刷、喷涂的干饰 面内墙和土墙。
1.3.4 如果客房采用涂层墙壁饰面,且为乙烯墙壁涂层或者光滑丙烯酸墙壁饰面,
则壁橱墙壁饰面应采用乙烯墙壁涂层。 颜色与客房相协调。木制壁橱可采用 塑料层压板内饰面,以便与外部相协调。 1.3.5 所有客房应提供顶冠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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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所有客房窗均应采用窗帘板; 所有行政楼层房间应采用顶冠饰条和木质
窗帘 板。窗帘板应采用木质结构,着色与橱柜协调,至少 25 厘米高,根据空间 情况从墙到墙或处在下垂的布绒之间。
1.3.7 天花板采用的高档纹理饰面材料 (如喷涂的 Aristex) 必须经酒店集团
批准。 不得有暴露的木板接合部。
1.3.8 吊顶天花板/饰面必须采用石膏板,涂刷的饰面应光滑平坦。不得采用蛋
壳 漆、哑光和光泽涂刷饰面。
1.3.9 客房区域的任何部分都不得采用隔音砖天花板。 1.3.10 不得采用乙烯砖或乙烯塑料地板材料。
1.3.11 经酒店集团批准,可考虑在客房使用装饰性硬表面地面。 木质地板必须
为丙 烯酸浸润或者高压层压板。 1.4
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
1.4.1 标准的双床房或双床大床房应设有:
01) 两张双人床或大号双人床 02) 两个床头板
03) 一个床头柜,带两盏台灯 04) 带台灯的写字台 05) 梳妆台
06) 安装在转台/墙壁(不推荐)上的 32 英寸(0.8 米)遥控高清液晶电
视 07) 安乐椅 08) 茶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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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落地灯
10) 人类工程学写字椅
11) 饮品柜,配有台下冰箱迷你吧(对于美国酒店,迷你吧可选;对于国
际 酒店,迷你吧必需)。
12) 奎茨那特(Cuisinart)双杯单酿咖啡机 13) 艺术品 14) 带框镜 15) 带框全身镜
16) 两(2)部单线电话,带语音信箱和数据端口 17) 钟控收音机
18) 放在衣柜内的熨斗和熨衣板 19) 放在衣柜内的便携行李架 20) 房间内保险箱
21) 装在包里的吹风机(放在壁橱内 – 国际酒店) 1.4.2 标准的大床房应设有:
01) 特大号双人床 02) 床头板
03) 两个带台灯的床头柜 04) 带台灯的写字台 05) 梳妆台
06) 安装在转台/墙壁(不推荐)上的 32 英寸(0.8 米)遥控高清液晶电
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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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安乐椅 08) 脚凳 09) 茶几 10) 落地灯
11) 人类工程学写字椅
12) 饮品柜,配有台下冰箱迷你吧(对于美国酒店,迷你吧可选;对于国
际 酒店,迷你吧必需)。
13) 奎茨那特(Cuisinart)双杯单酿咖啡机 14) 艺术品 15) 带框镜 16) 带框全身镜
17) 两(2)部单线电话,带语音信箱和数据端口 18) 钟控收音机
19) 放在衣柜内的熨斗和熨衣板 20) 放在衣柜内的便携行李架 21) 房间内保险箱
22) 装在包里的吹风机(放在壁橱内 – 国际酒店) 1.4.3 床头板:
01) 所有的床都必须配有床头板。
02) 在所有标准间内,床与卫生间隔墙的间隙至少应为 0.3 米,以方便客
房 服务。
03) 床头板不应有支腿,以免在翻新时妨碍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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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应使用壁装无支腿床头板。床头板必须与床垫宽度一致,总高度不低
于 0.66 米。床头板净高至少为 0.6 米,床头板底部比床垫上表面至少低 5 厘米—通常高出地板完成面 0.5 米。床头板通过楔子安装。 05) 在双床房或双床大床房,床间间距至少应比床头柜宽度多出 15 厘米。
通 常,床头柜宽度为 660 毫米,建议每侧留出 70 毫米的间隙,以便为床上 用品提供充分的空间。
06) 无障碍客房的配置、数量以及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布局必须严格《符
合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1.4.4 床头柜
01) 所有设一张床的客房都应配备 侧板的床头柜。 02) 不得使用嵌壁式床头柜。
03) 设两张床的客房应在两床之间配备一个床头柜。
04) 床头柜至少有一个抽屉。可以有更多的抽屉和/或不带门的搁架。台
面应 采用花岗石或者高压塑料层压板,配有实木饰边或者在木面上使用玻璃。 所有其他表面(侧面、抽屉前面、支腿、端板等)应为实木或胶合板。
05) 最小尺寸应为 0.6 米宽、 0.4 米深和 0.6 米高 (或者从床顶部起 2
英寸的 范围内)。在特殊情况下(如特大床或大床的床头板背靠卫生间壁时), 应采用宽度在 0.4 米到 0.6 米之间的床头柜,但在采购前必须经酒店集 团书面批准。 06) 床头柜上的实木边缘必须有装饰边。
07) 床头柜的背面必须为凹形,以免与灯具插头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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