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组织合同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 负责监督、检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开车的安全工作。 安全经理的主要工作任务
? 在项目合同中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方针、安全法规。
? 编制项目的安全、卫生、环保管理计划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 监督、检查各分包商专职安全工程师的工作,并编制安全检查日志和安全预警报告。
? 审查设计文件、施工文件内有关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问题。 ? 建立项目现场的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管理体系和设施。
? 负责临时设施(临时水、电、道路,临时建筑物)建设和管理,负责门卫人员、环卫清洁人员、安全巡查人员的管理工作。 ? 处理安全问题、事故紧急处理。
? 负责与项目所在地的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工作联系。 ? 负责编写项目安全报告。
根据各方面人员的职责与任务合理沟通、协调。
(三)项目实施要点 1. 勘察设计实施要点 1.1设计原则
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尽量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1.2现场勘察
设计单位组织设计人员沿着预定的线路走向,调查了解沿线自然环境、气象条件。 1.3确定走径
(1)、根据现场情况确走径方案,经过分析对比,确定一个最佳方案。 1.4测量定位
(1)、根据选定的走径,用经纬仪并配合标杆、塔尺、测绳,排出杆位和档距。
(2)、确定直线杆杆位时,再将相邻两个既定杆位之间的距离分配至各档。 1.5填写杆(塔)位明细表
按附录Ⅰ设制填写杆(塔)位明细表。 1.6绘制线路走径图
根据测量记录绘制线路地理走径图。按常规方向、按一定比例绘制走径图,标明杆塔号,转角及方向、档距和转角度数不宜标在图纸上。 1.7编写设计说明书 设计说明书的内容包括:
(1)、设计依据、技术标准、工程规模、投资概算等。
(2)、采用的杆塔型式、导线型号、铁件、金具、拉线、绝缘子规格型号等。
(3)、地质地貌、气象条件、沿线环境等。
(4)、施工注意事项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8编制工程预算
根据预算定额编制工程预算,包括材料设备预算和施工安装预算等。 2.采购实施要点
物资采购是EPC项目实施的重要步骤之一,直接影响项目的实施和成本。EPC项目物资采购的关键程序包括:采购计划的制定、物资设备质量标准的确定、供应商的选择,物资设备的到场。
EPC项目在物资采购方面,不同于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地方有以下两点:一是无甲方供料。在通常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由甲方负责的部分采购,在EPC项目中都由承包方负责,这方面的采购和安装需要提前考虑。另一方面,质量标准的确定与设计是互动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比,物资设备的选择的空间更大一些。
本项目的物资设备的标准和品质要求基本在设计阶段和业主一起进行了敲定,对于许多总价较高或比较关键的设备材料,在确定品质的同时,也确定了品牌。把材料设备的选型和设计紧密结合在一起,即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还为以后项目的现场实施带来了便利。 3.施工实施要点
工程质量方面,由于EPC项目是承包商设计实施一体化,业主虽然也有监理的班子,相对于施工总承包项目,留给了承包商更多钻空子的空间,所以对于EPC项目的实施,要更多地从自身把好质量关。项目部要制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从设计到施工,都要有完备的自我检查和自我监督体系,以责任制的形式把质量问题落实到人。为了保证质量,施工时可以在项目部内部,分成相对独立的两个部门,一个设计兼内部监理部门(沿用一些西方国家设计兼监理的模式),一个施工部门,这样更有利于项目施工中的质量保证。本项目,正是计划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有成效地完
成了项目的内部质量管理。 4.试运行实施要点
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确认。 1、试运行之前应该具备以下要求:
试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已进行了生产运行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按照设计规定的线路保护和自动装置已具备投入条件。
线路带电前的试验(线路绝缘电阻测定、相位核对、线路参数和高频特性测定)已完成。
装修线路的各种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等齐全、合格。运行所需的规程、制度、档案、记录及各种工器具、备品备件准备齐全。
2、试运行时如果发生接地、跳闸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断开该新投线路,巡线工作找到故障点并处理之后再经调度允许进行试投。
3、一般以线路额定电压冲击合闸3次。如需增加试验项目和内容,由招标人及相关单位根据具体条件作出决定。
4、如线路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即以线路额定电压带负荷试运行,如在24小时内正常运行未曾中断,试运行即告完成。
5、启动试运中发现的问题由我单位填写上报《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并全面负责处理。 (四)项目管理要点 1. 合同管理要点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项目施工合同,确保工程项目按时、保质顺利竣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做好以下管理要点:
一、施工前的合同交底:项目部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使项目部及相关成员悉知合同的主要条款,对合同的工期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列示出
工期计划和施工进度表。
二、施工中的往来联系确认:在开工前即和业主等相关方约定,双方存在需沟通、联系或确认事项时应采取函件,文件等书面资料形式,并且必须要经双方签收, 此项约定必须共同遵守,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收。以下几种事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1、 如具备开工条件,应要求业主方或监理方及时时下达开工令,我方以开工令的日期为正式开工日期。
2、 预合同约定事项需顺延工期的,项目部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其签收。
3、遇设计变更的, 需业主或监理单位书面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必须是原件, 否则我方不可拒绝设计变更施工。
4、遇合同主要条款变更的,应提前向对方提出书面变更报告,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再进行变更内容项下的实施。如:合同外的增项,应先办理书面签证并经业主签字后再施工。
三、项目分包合同管理;项目部应按业主或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项目分包管理。
1、需要分包的项目,必须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协议,并履行合同评审程序。
2、对分包商的要求:并且明确要求分包商不得以业主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签定采购、分包合同或其它形式的经济合同。
3、必须将分包商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在安合施工、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必须遵守和履行项目部统一规定,双方沟通、联络及确认事项时应采取我公司统一格式的工程联络单形式,并经双方签收确认。
四、工程项目竣工后的合同管理:
1、竣工后项目部及时向业主、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