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编制目录和专题卡片等到检索工具,以便查阅。凡属归档的资料,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拒绝归档。
三、凡归档的环保资料,都应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象清晰,监字手续完备。 四、环保资料的保管,注意通风、干燥、防晒、防尘、防鼠、防蛀、防潮、防火及防盗。定期检查资料的保管现状,对破损或变质的资料要及时修复。
五、借阅和复制环保资料应展行借阅批复手续,借阅者应负安全和保密责任,不得擅自转借、折叠、剪贴、抽取、拆散,严禁在上面勾画、涂料、添注、加字、改写等。 六、机构变动时,环保资料要妥善保管,经主管机关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向接受单位移交。资料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属归档范围的资料,必须全部上交,不得擅自带走。
七、注销的环保资料,必须造具清册。经领导审定属于保密的环保资料,要指定监销人共同处理,防止失密。
八、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环保资料损毁、丢失、泄密或擅自提供、复制,以及因玩忽失职造成资料 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7、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所有设备必须建立台帐,对设备的各种技术数据必须详细记录整理。 二、各种设备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多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操作,以防造成设备损坏。
四、所使用设备应严格执行定检制度,做到定期常规检查,定期注油换液、定期清洁保养、保证设备台台完好、正常运转。
五、对设备卫生应经常保持干净、清洁,每班必须擦洗一次,周围环境打扫干净。螺栓等紧固件必须紧固、润滑,保持灵活,便于使用,方便检修。做到经常除绣、防尘、刷漆,从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六、实行设备损坏责任追究制,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汇报领导,及时安排检修,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
8、水质化验管理制度
一、定时进行水质化验分析,填写化验结果,整理数据。 二、每月按时填报水质分析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三、保管好各种化验用器具,严防丢失、破损,更不准私自给人另作它用。 四、化验时,所用化学药品要严格使用,严禁私用。
五、领取的化学药品,要进行妥善放置,专柜储存,专人保管。 六、掌握专业知识,熟悉本行业务,并能够解决一般常见的问题。
七、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摆放整齐,每日上、下午一上班各清扫一次,轮流值日。 八、工作时间不准会客,更不准带闲人或带小孩进入化验室.
9、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二、各单位、各工种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必须配带上岗作业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女职工操作设备不准穿高跟鞋,长发必须盘扎整齐或带工作帽。
四、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谁停谁送。挂牌工作,不得预约送电,以防造成设备及人身事故。
五、浓缩池、循环水池较深,不允许闲人、小孩上去观看游玩,以防儿童落水造成事故。 六、库房及验室严禁烟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以保证物资财产安全。
七、夜间工作不得脱岗,经常巡视设备运转情况,如有突发停电应及时关闭设备,以免造成事故 。
10、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二、各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三、各岗位工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停止设备,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待工程技术,维护修理人员会诊排除异常后,方可启动设备。
四、因岗位人员失职造成设备损坏停用,要追究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不管造成事故 大小,必须召开由(组、队)环保科领导参加的事故追查会议,根据责任大小做出相应的处分,会议要有全过程记录。 六、因事故造成设施(备)停运行4小时以上或有污染事故的,要交矿安监站进行事故追查,由矿安监站做出处理决定。
七、事故造成严重污染的,环保科领导要及时赶往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事故污染的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和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报告。
11、矸石场管理制度
一、公司选择固定的矸石场排矸,按环保要求要加强管理,并配备矸石场灾害治理专业队伍专职人员。
二、矸石场四周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安全警戒区内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立永久性危险标记,防止闲散人员擅自入内。
三、自燃严重的矸石、暴雨天气必须封锁安全警戒区,禁止人员和车辆接近。
四、未经允许严禁对在用或停用矸石场进行私采乱挖。如需对停用矸石场进行 开发利用,必须制定环保方案和安全措施,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对不利用的矸石场要进行覆土植被绿化,进行生态治理。
六、每隔三天要进行一次矸石场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排查记录,明确责任人,有情况及时向环保科反映。
12、污水处理站值班制度
一、值班答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或窜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干净,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当班人员必须负责好栏杆周围的安全,禁止一切闲杂人等靠近,尤其是小孩,做好巡回检查。
四、值班期间,不得干私话,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意识。
五、值班人员必须在交接班前后检查好机器是否正常,药剂是否够用,保证药剂 的及时供应和机器的正常运行。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
六、对污水要做到及时处理和排放,保证不外溢,不污染环境。
七、以上规定,一旦有违法者,均按污水处理站的奖罚规定予以处罚。
13、污水处理站药剂管理制度
一、将聚合硫酸铝铁溶液堆放整齐,用完的空桶不得乱扔乱放。
二、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配备溶液,认真计算中氯量,加水不得过多或过少。 三、加完药后,再用清水将桶内残留的药剂搅匀加入,不得浪费。
四、药剂配备好后,要严格检查管道是否外漏,防止井下水不经净化而排出污染环境。
五、认真检查经净化后的水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如不够清澈,应检查药剂的添加是否合理、抽药剂的泵是否正常运行,保证将本职工作做好、完善。
六、发现药剂不足时,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取得联系,保证药剂的及时供应。由于药剂计划不能报出,影响到污水处理,予以处罚。
14、污水处理站奖惩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一旦有情况,立即处理汇报。否则,按情节轻重罚款20—100元;如有迟到早退者,一经发现罚款10—50元。
二、值班期间,每隔1小时,巡视检查设备一次且要有详细记录。否则扣除当班人员20元;如果因没有巡视检查,使井下水逸出而污染环境者,值班人员罚款100—300元。
三、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无人值班的场所,如围栏附近要进行 巡回检查,以防外来人员或小孩攀越,进行巡回检查,罚款50—200元。
四、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罚款10—30元。
五、保持室内外文明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否则,罚款10—20元;对表现突出者,奖励10—20元。
六、值班期间,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必须采取相应珠措施,且马上报告矿调度和值班领导。如果由于汇报不及时 ,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者,一律追究其责任。
15、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人员在交接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学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示合格。 (2)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示合格。
(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4)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接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5、交班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示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等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