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树立“无军不稳、无军不安”的思想,自觉增强国防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大局出发,重视涉军群体的合理需求和呼声,切实落实好涉军的各项优惠政策。再次,通过各种渠道的呼吁,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加快改革步伐,修正不切合实际的法律法规政策,从源头上缓解涉军利益矛盾问题。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为涉军群体解难题、办实事。
要把解决涉军群体切身实际问题作为化解这部分群体利益矛盾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一是:政府部门要重视为涉军群体服务机构的建设,克服机构精简矛盾困难,按照服务对象多少,加强这块工作人员配置,真正做到有人服务、有职办事、职权统一。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优抚安置改革,用改革创新工作机制解决改革中产生的矛盾问题。就我区而言,①争取地方财政配套投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定恤定补自然增长机制,使这部分特殊群体的生活水平与全区发展同步;②建立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制,尽快实施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模式,根本上解决这部分特殊群体的医疗问题;③多方筹措资金,大幅提高自谋职业补助标准,力争按照省政府下发的文件标准执行,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向全部货币化有偿安置过渡;④政府投入资金,开展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免费创业培训,建立退役士兵人才交
流市场,为这部分特殊群体就业提供服务;⑤设立优抚安置对象临时性救助基金,解决企业下岗军转干部及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医疗、住房应急困难。
三、建立预控长效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环境。
新时期在解决深层次涉军群体矛盾的同时,要做好相应的预防稳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强化各级领导责任,维护最广大群众根本权益。要建立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和强化“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构建涉军群体性事件目标考核、领导责任追究、年度处理涉军群体性事件纳入三个文明建设考核等“三位一体”的考核机制,妥善处理好群体性事件。二是要做好涉军群体上访的预案,坚持做到热点滚动排查、群众建议征集、超前介入预警、快速处置化解、信访责任包保、公开承诺落实,主动及时化解矛盾。三是推行政领导接访制度,畅达信访渠道,增强接访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搭建信访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全方位服务,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抓依法行政,通过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民政部门维护涉军群体正当权益的效能,坚决杜绝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五是抓法制宣传。贯彻落实和大力宣传新的《信访条例》,引导这部分群体采取合法的方式和程序反映诉求,规范信访秩序。对合理的正当要求要满足,毫不含糊;对一些非法集会、扰乱正常信访秩序
的行为,坚决制止,严厉打击。六是通过开展多种形宣传教育,帮助涉军群体和个人转变观念,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值取向;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这部分特殊人群对改革发展的支持和参与,共同构建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