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15年干放及无源器件质量管理规范
检测项目:电路和辐射性能(环境试验抽检可选)
总部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在指定省份抽取样品,送标准测试场地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企标规定项目的检测。
干放方法:每厂商每次抽取4台。对抽取的4台样品,第一次检测2台,若全部合格,则该批次产品合格。若全部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否则,对余下2台进行检测,若合计有2台或以上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无源器件方法:每厂商每次共抽取16件,抽样应尽量覆盖所有种类。对抽取的16件样品,第一次检测8件,若全部合格,则该批次产品合格。若有3件或以上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否则,对余下8件进行检测,若合计有4件或以上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测试机构为通过中国移动通信总部认证的测试机构。
2、现场电气指标初筛、硬件配置一致性抽检(省公司实施:现场初步筛查) 对于各省到货的产品,由各省公司或省公司指派专人在产品到货时进行,检测项目为干放的驻波比和无源器件的互调及硬件配置一致性抽检(样品比对,详见4.3.3)。
干放方法:每厂商每次抽取4台。对抽取的4台样品,第一次检测2台,若全部合格,则该批次产品合格。若全部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否则,对余下2台进行检测,若合计有2台或以上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无源器件方法:每厂商每次共抽取16件,抽样应尽量覆盖所有种类。对抽取的16件样品,第一次检测8件,若全部合格,则该批次产品合格。若有3件或以上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否则,对余下8件进行检测,若合计有4件或以上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说明:
(1)厂家判定整批合格后需免费更换测试中的不合格产品。 (2)测试由中国移动各省公司自行完成。 (3)产品测试达标后方可进行安装。
3、电气性能抽检(省公司实施:标准测试场地)
供货开始后,原则上各省公司每年需进行至少1次抽检(干放无源器件各1次),抽检由各省公司或省公司指派专人在产品到货时进行。抽样及判定方法:
干放方法:每厂商每次抽取4台。对抽取的4台样品,第一次检测2台,若全部合格,则该批次产品合格。若全部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否则,对余下2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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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检测,若合计有2台或以上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无源器件方法:每厂商每次共抽取16件,抽样应尽量覆盖所有种类。对抽取的16件样品,第一次检测8件,若全部合格,则该批次产品合格。若有3件或以上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否则,对余下8件进行检测,若合计有4件或以上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测试机构为通过中国移动通信总部认证的测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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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对厂商的职责要求
5.1 基本要求
厂商对集采干放及无源器件质量负有首要责任。厂商应按中国移动要求及时解决各类干放及无源器件质量问题。
厂商应对研发、生产、供货等环节中的干放及无源器件质量进行严格管理,未经总部允许,不得擅自变更任何集采干放及无源器件硬件结构,调整集采干放及无源器件功能及性能指标。
厂商在干放及无源器件集中采购投标时,应向中国移动提供详细的干放及无源器件硬件版本信息。对于中国移动建立《干放及无源器件产品信息电子档案库》所需的信息(详见附件一),厂商应按时按要求提供,反馈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厂商针对集采干放及无源器件产品的硬件变更,以及功能、性能调整时,应提前向采购共享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变更内容、变更原因、时间计划、变更前后产品信息对比、风险评估、老版本处理方案等)、用于测试的干放及无源器件样品、相应的自测试报告、参加总部组织的干放及无源器件产品测试。未经采购共享中心同意,厂商不得擅自变更任何干放及无源器件硬件结构、擅自调整干放及无源器件功能性能。
厂商对干放及无源器件的硬件升级,应以报备中国移动的版本为基础,并应通过内部严格测试,不得存在任何干放及无源器件功能、性能回退现象。
厂商需要积极主动配合中国移动的质量抽检工作,免费提供招标前送样环节所需要的抽检样品及相关测试费用。
厂商应按要求明确针对总部和各省公司的接口人,接口人信息变更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中国移动。
对于中国移动在干放及无源器件订单批次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厂商应及时按要求进行答复,原则上问题分析和问题解决方案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并按要求完成产品更换,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对于中国移动依据本办法对抽检结果形成的处理意见和相关措施,厂商必须接受并配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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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质量承诺书
厂商应根据中国移动要求做出质量承诺书,该质量承诺书作为框架协议的一部分,是有法定约束作用的文书。
采购共享中心将质量承诺书作为档案文件予以保存,保存期为三年。并根据后续检测、抽查、投诉监督和相关质量汇报,监督供应商履行承诺情况。
对连续、重大和主观违反承诺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质量承诺书的承诺予以责任追究。 产品质量承诺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持续稳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产品的承诺:
——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采购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承诺。 ——保持产品的关键材料和生产工艺的一致性的承诺。 ——履行产品的更改通知的承诺。
——承诺公司高层领导担任产品质量负责人。 (2)严格履行按合同要求交货义务的承诺: ——能够按供货合同时限要求及时供货的承诺。
——当发生供货合同变更时,能及时与中国移动及各单位进行沟通并得到正式的确认的承诺。
(3)完善的售后服务的承诺:
——对交付产品质量的维护和报告承诺。
——当发生采购中或在线运行中产品质量问题时,能够主动、及时进行处置,并能对有同类问题产品进行通报或召回措施的承诺。
——已交付产品发生更新或升级时,提供备品备件和技术支持的承诺。 (4)责任追究的方法和方式 ——对责任追究的方法和方式的承诺 质量承诺书格式详见以下文件:
XX厂商质量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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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问题处理措施
中国移动将根据质量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对厂商和供货产品进行处理,并将相关行为记录在案,具体包括以下措施:
6.1 投标产品检测
产品检测报告将作为评标的质量技术依据;对检测有轻微缺陷但未达到不合格的厂商,在该产品本次集中采购技术评判中根据评分细则予以扣分;如产品检测不合格则直接取消该供应商该产品本次集中采购的投标资格。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费用由各投标厂商承担,收费标准不应超过检测机构的公开的标准。
6.2 出厂检测
对于测试不合格的,中国移动有权拒收该批次产品,厂商需要进行质量整改,再次测试合格方可发货,由此造成的延迟交货损失按照合同规定全部由厂商承担,省公司可根据合同中逾期交货条款对其处以罚金。
6.3 到货产品检测
到货产品检测分为总部统一组织的到货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和各省按照总部要求自行组织的到货检测。
6.3.1 总部统一组织的到货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产品检测不合格的厂商在抽样省份其集采合同将被终止执行并扣除50%履约保证金。
6.3.2 省公司到货产品检测
1、电气性能初筛、样品比对
省公司现场初步筛查不合格的,厂商如有异议,由厂商协助在标准测试场地进行验证,费用由厂商承担。
首次测试不合格的,厂商需进行质量整改并无条件免费更换该订单批次产品,并根据商务条款中逾期交货处以相应罚金。厂商进行质量整改后需重新测试,重新测试后仍不合格的,视为2个订单批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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