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标占总标分值的50%。
区城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根据市城管部门制定的环境卫生作业指导价核算商务标基准价,投标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上下浮动10%报价。
(三)技术标
技术标占总标分值的50%;市、区城管部门共同制定技术标。
加大竞争,不设垄断与歧视性准入门槛,鼓励更多优秀企业从事环境卫生服务;提高机械化作业率,一级道路机动车道机械清扫率100%、二级道路机动车道机械清扫率大于80%、三级道路机动车道机械清扫率大于50%;严格审核机械作业车辆投入,严禁跨区作业;严把作业质量关,市、区城管部门考核成绩作为技术标评价内容之一;控制一线作业人员年龄,聘用的一线环卫工人年龄原则上女性年龄小于50岁、男性年龄小于55岁。
(四)合同期限
中心城区各环境卫生作业项目合同统一签定期限为3年(市级管理与特定地区除外)。
(五)组织工作
各区城管部门会同区政府采购中心,牵头组织本区环境卫生作业招标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合同代理业主,全程参与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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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指导
市城管部门负责对招标、评标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相关问题解释工作。
各区政府负责授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评标工作进行纪律监察。
八、关于环卫服务企业从业资质的认定与运用 我市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自市场改革以来,至目前服务企业(公司)达50余家,为有效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向业主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主管部门授权行业协会组织了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工作。
(一)启动资质认定工作
环卫服务企业发展定位标准化、规范化、机械化。主管部门授权行业协会建立业内竞争、约束、规则等机制,对服务企业从业资质认定是其中内容之一。
2011年制定了服务企业三类资质标准的条件,首批全市环卫服务企业27家得到认证,其中一级11家、二级10家、三级6家。环卫协会计划2012年上半年完成对其余企业的资质认定,这样用两年的时间从事我市环境卫生服务的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全部完成。
(二)服务企业资质的运用
各区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服务招标合同中可将我市服务企业资质认定事项作为招标技术标适量加分条件,运用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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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
九、关于作业经费的保障
为培育环境卫生作业市场体系,应给予企业合理利润,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作业经费。
(一)作业指导价
市城管部门依据住建部及我市相关定额标准,根据人员工资福利、汽修汽燃费、作业要求及8%利润水平等因素分项目、分级别核定作业经费,提供作业经费核算指导价。
按照道路分级原则与分级作业经费测算,一级道路作业指导价为每平方米每月不低于0.8元(道路全域面积计算);二级道路作业指导价为每平方米每月不低于0.65元(道路全域面积计算);三级道路作业指导价为每平方米每月不低于0.50元(道路全域面积计算)。市城管部门根据工资、油价等影响因素变动情况调整、公布指导价。
生活垃圾清运、转运费由各区城管部门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核算。
(二)作业经费来源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作业经费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所需经费由区城管部门会同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城管部门提供的指导价、各项目作业范围进行核算。
(三)市级财政补贴
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根据环境卫生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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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情况分档次予以补贴。
(四)移交项目作业经费
府南河等市级财政全额承担作业经费的项目,作业经费按原经费渠道,市财政直接划拨区财政,区财政根据区城管部门提供的经费核算标准,将作业经费拨付各街道办事处。
新建市政道路、桥梁环境卫生作业移交经费按照相关要求及标准,建设单位与各区城管部门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并支付6个月过渡作业经费及果屑箱购置费,经费依据市城管部门制定的道路作业指导价核定。
十、关于安全管理工作
环境卫生作业实行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环卫工人生命安全。街道办事处作为代理业主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标服务企业必须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一)安全作业要求及保障措施
按照现行作业要求,中心城区全部道路实行机动车道全机械化清扫作业与人工辅助保洁作业(保洁作业人员不进入机动车道)。凡环卫作业人员在机动车道作业时因交通事故伤亡,服务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扣罚企业安全作业保证金、与下一轮投标的技术标挂钩;街道办事处承担监管责任。
服务企业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告之环卫工人安全作业要求。如发生因环卫工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伤亡,服务企业承担安全教育责任,下一轮投标时扣技术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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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必须如实向项目业主单位报告环卫工人交通事故伤亡情况,如隐瞒不报、谎报,经核实后直接中止合同;街道办事处必须将伤亡情况报区城管部门备案。
(二)伤亡补助
市政府自2012年起正式建立了环卫工人作业交通意外伤亡(残)补助专项资金,并由市建委、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成都市环卫工人作业交通意外伤亡(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
十一、关于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
环卫作业市场化后,环卫行业面临招工难、流失率大等严峻的问题,且直接影响了环境卫生作业质量。为稳定环卫工人队伍,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市城管部门提供的指导价及合同作业经费已包含了全部工资福利费,服务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发放全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及福利,作业质量挂钩费除外。
(一) 工资
建立环卫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环卫工人基础工资(扣除各类保险费)不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110%,且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动生成,按照市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次月起执行
(二)保险
符合购买社会保险条件的购买社会保险;环卫作业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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