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包保责任状
为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项目年内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附加指标的实现,特签本责任状(以下简称本状)。要求从业人员严格履行以下责任:
一、遵章守规,服从管理。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接收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五、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
六、禁止在乘坐船舶、海上施工时嬉戏打闹,禁止在码头及临海附近区域
游泳。
七、因从业人员不履行安全生产义务,从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对从业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八、自包保责任状签定日起至工程竣工如从业人员无安全事故,项目部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九、对从业人员经济奖励或处罚,以奖/罚单形式执行,由财务部门直接从工资款中办理。
十、本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施工承包合同完工结算时奖罚兑现。
签状单位:
签 状 人(签字): 签 状 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