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确定为紧缺专业和急需专业。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调专业方向要求进行推荐。
8、问:紧缺专业研究生不占推荐计划如何把握? 答:为更多地选拔我省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交通运输工程、应用经济学、水利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财政金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利用、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研究生报考省选调生时,可不占高校推荐计划。
9、问:选调条件中“985”高校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和其他高校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包括哪些职务?
答:“985”高校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包括在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和协会(社团)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其他高校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包括担任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和其他相当职务。
10、问:不在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我省选调生选调范围主要面向省内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省外部分“985”、“211”高校以及其他少数特色专业高校。不在列出高校范围的毕业生,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1、问:独立学院学生能否参加选调?
答:省内独立学院毕业生能否参加选调,由各举办高校掌握,如获推荐,只能填报70103职位。省外独立学院暂不
能参加。
12、问:参加“三支一扶”、“苏北计划”和服兵役的毕业生能否参加选调,年龄如何把握?
答:在校期间参加“三支一扶”、“苏北计划”和服兵役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选调,根据服务或服役期限年龄相应顺延放宽。毕业以后参加的,不再列入选调对象。
13、问:六年制双学位和五年制本科生,年龄可否放宽? 答:比照四年制的大学本科生的年龄相应顺延放宽。 14、问:驻会学联主席延期毕业或因学校工作需要延期毕业的,年龄可否放宽?
答:可相应放宽。
15、问:报考省选调生如何兼报沿海定向选调生? 答:报考省选调生的研究生,同时符合沿海开发紧缺专业要求的,可兼报定向选调。笔试结束后,如兼报的定向选调职位形不成竞争,可统一调剂。报考定向选调生的,不能兼报省选调生。
16、问:报考选调生能否同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 答:因选调生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所以不能同时报考。
17、问:省选调生如何分配?
答:原则上由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地对人才的结构需求,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
18、问:沿海定向选调生如何分配?
答:沿海定向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需求,兼顾总
量平衡,统一分配到南通、连云港、盐城沿海三市范围内的基层工作。
江苏省委组织部 2011年2月18日
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2012年选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期间,“985”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和协会(社团)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211”高校学生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院系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其他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
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
5、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各有关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公开报名。报名不设计划限制,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3、推荐人选。推荐不设计划限制。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审定。
4、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2年2月4日至10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自主选择。
5、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如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则从服从志愿考生中调剂。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
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9、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