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指挥部内部管理规定
为了完善项目指挥部内部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指挥部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职能,严格按设计方案指导施工,确保项目实施组织健全,项目施工科学化、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项目工程指挥部工作专班由市局、项目所在乡镇、整理中心共同派员组成,由市局指派一名现场代表,负责指挥部工程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下设工程组、拆迁清障组、后勤组、协调组。
1、工程组由中心管理人员、聘请的水利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工程进度、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管工作。
2、拆迁清障组由中心管理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区所有清障、拆迁、迁坟的调查登记、数据复核、补助发放、现场验收、统计汇总工作。
3、后勤组从国土所(分局)抽调专人担任事务长,并聘请有责任心的炊事员,负责指挥部的后勤工作,保障日常生活供给。
4、协调组由镇、村、血防、水利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施工中矛盾的调处及平衡工作。
二、前期准备
1、选择指挥部办公地点。
2、配置办公用品:电脑及打印机;办公桌椅;测量仪器;日常办公用品。
3、生活用品:日常住宿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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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资料:分标图、单体图、工程量清单明细表、投标预算、样表及相关电子文档等。
.5、交通工具:工程专用车、摩托车(管理人员自带) 。 三、财务管理 (一)、人员工资支出
1、指挥部按1500元/月包干使用(含烟、茶、来客接待) 2、聘请的工程人员工资按2200元/月包干发放;炊事员的工资按用工合同规定的数额发放。
3、中心人员在指挥部工作的,基本工资由中心发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加班补助根据指挥部考勤记载,按50元/天在指挥部据实发放。
4、中心人员在指挥部工作的个人摩托车私车公用在项目区使用的按200元/月包干发放油料费补助。
5、工程竣工并通省厅验收后,一次性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二)、生活费支出
生活费管理采取限额开支办法,根据指挥部考勤记载按每人每天17元的标准核定生活费指标。每月生活费支出不得突破控制指标,生活费开支明细由事务长据实填报购物清单,指挥部一月一核销。
(三)、其他支出
1、房租支出按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的标准发放。
2、指挥部所需的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测量工具等向中心办公室反映后,由中心办公室统一采购后领取。
四、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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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章守纪,严格考勤制度。
2、加强对三个单位项目经理、五大员驻场的监管。
3、分工责任标段的工程投资额,竣工验收后不得突破合同价款数额。
4、分工责任标段的工程质量能达到设计要求,顺利通过工程验收。
5、分工责任标段的工程施工出现重大设计缺陷应及时向指挥部反映,按程序进行设计变更。
6、施工管理期间按施工进度同时完善相关工程管理资料,要做到内容详实,数据真实,相关人员签证齐全,为工程竣工验收做好原始资料准备。
7、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分工,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对工程进行工程分步及竣工验收。 五、工作纪律
1、严禁向施工方推销建筑原材料。
2、严禁向施工方介绍亲友、同事参与施工,甚至转包、分包工程。
3、严格遵守《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相关程序,严厉禁止未经指挥部、整理中心及市局分管领导同意,擅自表态增减工程量或伙同施工方在工程量方面弄虚作假以谋取不当利益。
4、联系责任标段内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标准,管理人员不告之施工方进行整改,甚至不闻不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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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验收期间,严格把关、实事求是,禁止敷衍塞责、甚至伙同施工方弄虚作假,造成验收数据不真实的。
6、严格遵守指挥部管理规定,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7、严禁吃、拿、卡、要,收受施工单位钱物、有价证券和接收吃请。
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上情况,将调离现工作岗位或随时解除用工合同。
(三)、奖惩制度
1、属土地整理中心工作人员在指挥部工作的,能够自觉遵守本规定的,将在指挥部工作人员中评选1名优秀或先进名额在年终评先进模中上报市局进行表彰,并进行奖励。不能遵守本规定的将调离现工作岗位并给予通报批评。
2、属聘请的工作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本规定和用工合同相关规定的将按用工合同的奖惩条款给予奖或惩。不讲原则、不遵守工作纪律与标段窜通一气的,一经发现,将随时解除用工合同。
3、对工作期间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极其严重后果及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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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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