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标识,确保周边环境和市政道路。
五、编制依据
(1)青岛市东海路人员掩蔽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方案; (2)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青岛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场地周边有关建筑管线资料等。 (5)施工组织设计
六、拟使用国家及地方规范清单
(1)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1—8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92); (7)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8)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0)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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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1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15)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 T1-95);
(16)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部建标[2000]85号文)等。 (17)青建管字[2005]36号《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18)《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 (19)《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BJ/T 111-98)。
(20)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
(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2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其它相关的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
七、基坑支护方案选型
本基坑开挖深度较大,周边环境复杂,管线众多,对变形控制的要求严格。 经技术经济比较,设计支护方案为支护结构主体采用钻(冲)孔灌注桩+坑内钢筋混凝土腰梁支撑+桩间旋喷桩止水+桩间喷射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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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工程合同签定后,承包单位应根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大纲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或大纲一并提供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
(2)安全监理工程师一般在十五日之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3)承包单位对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立即组织实施。做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的准备,做到准时、准确到位。对需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承包单位修改后应再报安全监理工程师按上述(1)、(2)条规定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
(4)对于修改、变更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利和义务提请建设单位给予充分考虑和解决。
(5)安全技术措施未批准前,监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2. 开工
(1)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是指现场开工所需的用地及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已完成,符合开工条件,安全措施到位,开工时所需的现场及通往现场的通道,承包单位已接受并已履行了现场接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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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计划已按期提交并已批准,承包单位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已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
(3)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已到位。
3. 审批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及应注意的事项:
(1)调查承包单位实现进度计划的能力和不利因素:①了解承包单位进场机具及技术装备情况,以及机具的实际工作性能、使用效率、配套状况;②分析承包人制定的计划是否考虑了如下因素:计划的施工便道是否可行,易受气候影响的工程是否选择了合理的时间;选择的料源是否可靠等;③审查影响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和施工安排顺序,并对关键线路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关键线路施工的工序安排进行研究;④审查承包单位的计划是否对清理与掘除工作留有足够的时间,其计划安排与建设单位提供现场的时间是否协调。 4. 审查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
安全监理是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但作为安全监理人员,不可能对每一工程或分项工程的每一部分进行全面的监控,只是在有怀疑和认为需要时进行部分抽检,因此工程开工前应进早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成立承包单位的安全自检系统,要求施工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承包单位按安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程序提供自检报告和报表。
承包单位的自检人员对保证安全施工起着重要作用。因此要求承包单位的自检人员有良好全面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在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承包单位自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检,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质量。 5.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如吊篮、漏电开关、安全网等)检验
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助手在安全设施未到前,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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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在安全设施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1)承包单位应提供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
(2)安全监理人员可在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
(3)必要时可要求承包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提供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以便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确定该安全设施采用与否。 6.检查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机械
对承包单位运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记录。
应对进场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等认真检查和记录。 当发现承包单位的进场机械和投标书的填写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补充。
对施工机械的配套使用应做细致分析,以满足施工和安全要求。
对承包单位直接用于网络计划关键线路工程的机械生产能力、效率、性能及周转情况应进行特别细致的检验。
7、检查建设单位基坑支护设计图纸专家情况及专家审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
1、安全监理的内容
(1) 安全设施监理——对安全用品、设备、设施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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