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环境卫生好。注重环境卫生,居室内外整洁卫生。
四、时间安排
自2012年4月26日起到2012年底为创建阶段,年底开始总结评选,上报参与评选材料。
五、评选办法
(一)文明科室评选办法
1、评选考核小组将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对各科室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2、对照评选标准,由科室自荐,认真准备评选材料,并将评选材料上报办公室。评选材料要做到事例生动,力戒空话、套话,不得少于1000字。
评选考核小组在依据日常检查情况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把关审定。
3、凡出现有违纪违规的行为和个人,一律不具备评选文明科室的基本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没有“文明科室”评选资格:
1、科室人员中有不廉洁行为的;
2、严重官僚主义,群众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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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工作责任心差,出现重大差错或延误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出现严重不文明、不团结、内讧等现象; 6、科室人员上班时间有玩游戏、炒股等现象;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发生重大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办法 对照评选标准,坚持个人自评、科室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推荐候选人,候选人要认真准备评选材料,并将评选材料上报办公室。评选材料要做到事例生动,力戒空话、套话,不得少于1000字。
评选考核小组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把关审定、决定。
六、创建(评选)活动范围 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 七、评选名额 文明科室:X个;
文明职工:按干部职工总数的1/5评选; 文明家庭:按干部职工总数的1/5评选。 八、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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