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预算仲裁。当各预算单位之间发生利益冲突而导致经营业务无法正常运行时,首先应由预算单位负责人之间自身进行协调,协调无效时报预算委员会主任仲裁或有预算委员会主任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仲裁。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做出仲裁决议后,由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达“预算仲裁决议书”给相关预算执行单位。仲裁决议已经形成,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
(六)、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预算调整
公司预算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当遇到国家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因素等影响,或根据市场形势公司战略变化,公司预算需要调整时,应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放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一、预算调整的条件。
(一)、预算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现实经营状况; (二)、预算调整方案客观、合理; (三)、国家和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四)、预算部门及职责发生变动;
(五)、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 (六)、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应该调整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调整程序
1、由各预算执行部门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2、预算单位持由分管领导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表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调整申请;
3、预算委员会将批准后预算调整通知书下达给申请调整的预算执行部门。
第六章 预算反馈
(一)、预算反馈制度。为保证预算目标的顺利实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单位应定期召开预算例会,对照预算指标及时总结预算执行情况、计算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不同形式的预算反馈报告。
(二)各预算单位预算反馈控制办法。各预算单位于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召开本单位的本期预算例会,并形成预算反馈报告和提出改进措施。
(三)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至少于每季的10日前召开一次预算工作会议。主要听取财务部及各预算部门的预算工作汇报,沟通公司预算执行情况,确定工作重点,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监督,帮助各部门积极完成公司预算。
(四)每年一月份,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召开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分析会的主要议题包括听取公司财务部的预算分析报告,检查各预算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重大差异和明确原因与责任。通报预算执行及分析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