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及给药途径。静脉输注药物的输液速度范围为40~60滴/分,如果输液速度不在此范围,医生应特别注明。
7.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等药物必须严格按医嘱给药。
8.对高危药品,如麻醉药品、三线抗生素的使用一定要遵守医院的相关政策执行。
9.医生下达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核对并执行,护士执行后在执行单及医嘱单上签全名及执行时间。
10.医生下达医嘱后,所有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贴上条码,条码上应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检验项目。
11.同一时间下达的多项医嘱,首尾项的时间及签名相同。一项医嘱内容较多,在一行内写不完整时可以跨行,但同一行内只允许有一条医嘱。
12.患者出院时须开出院医嘱,包括出院带药。 13.医生开出医嘱后要自查一遍,确认无错误、遗漏、重复,并在医嘱联系本上记录,且保证医嘱能被他人清晰理解后告知当班护士。开出需紧急执行的医嘱时必须向当班护士做特别交代。
14.护士应及时查对、执行医嘱。对明显违反诊疗常规的错误医嘱、遗漏的医嘱,护士有责任及时通知医生进行更改,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确认后方可执行。
15.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开具医嘱的医生必须向值班医生和护士交代清楚,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16.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等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以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医嘱内容,经开医嘱医生确认无误后执行,执行后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抢救结束后由开具医嘱的医生及时补记口头医嘱并说明。
17.护士每日应查对当天全部新开医嘱,夜班查对当班和上一班的医嘱。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各病房患者的抢救工作由有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生和护士担任,各科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遇有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告医务处、护理部,凡涉及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2.为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抢救物品、药品、器材必须齐全完备,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臵,定量储存,定期检查,定期消毒,用后及时补充。
3.各级护士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术和熟练掌握各种抢救药品、抢救器材、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并随时保持各种器材和仪器的良好性能,以保证应急使用。
4.参加抢救护士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患者病情发
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士应根据情况及时测量T、P、R、BP,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
5.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详细、真实,用药处臵准确。
6.危重患者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才能搬动。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进行详细交接。药品、安瓿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丢弃,口头医嘱执行时应复述,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时应将医嘱补上。
8.抢救工作进行的同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安排工作,如患者家属不在,及时与患者家属联系或通知医务处、护理部、行政值班。
9.抢救完毕,做好抢救登记和记录,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记录的内容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充。及时整理病室、清理用物、补充药品、器材,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六、输血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输血法》,《认真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
2.护士应掌握有关输血的法律、法规、规范输血程序,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把关,以保护病人、医院、供血单位和
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输血治疗达到安全水平。
3.严格无菌操作规程,血型检查、签输血协议书、输血前准备、输血实施、输血的副作用及对策的各个环节,严格按卫生部颁布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和血交叉配血试验,严禁同时采取两名病人的血标本。
5.取回血液尽快输入,不得自行贮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6.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
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
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7.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仔细核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和血袋标签,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透,血袋内的血有无溶血、浑浊、凝块及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并携带病历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等,采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准确无误方可输入。
8.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
找原因,做好记录。根据输血反应过程填报输血反应报告表报上级部门,妥善保管余血。
9.输血完后,用双层黄色塑料保存血袋,并在24小时内送输血科保存。
七、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1.病区疑难、危重、新手术、大手术前病人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人,要进行护理病例讨论。护理病例讨论各护理单元每年至少开展1~2次。
2.护理病例讨论可以在本病房举行,也可以与其他病房联合举行。
3.每次讨论会前,必须做出书面病史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
4.开会时由病房护士长主持,管床护士报告病人基本情况,大家共同讨论、分析病人现存的有关护理问题,参加人员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具体护理措施。最后,由护士长做出总结。
5.做好护理病例讨论会记录。
八、护理会诊制度
1.本科室不能解决的护理疑难问题,需其他科室或多科室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经护士长同意即可向相关科室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