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国际民航组织
一、国际民航组织机构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 ICAO) 是协调世界各国政府在民用航空领域内各种经济和法律事务、制定航空技术国际标准的重要组织。1944年11月1日至12月7日,52个国家在美国芝加哥举行国际民用航空会议,签订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简称芝加哥公约),并决定成立过渡性的临时国际民用航空组织。1947年4月4日芝加哥公约生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正式成立,同年5月13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秘书处为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
其宗旨是制定国际空中航行原则,发展国际空中航行技术,促进国际航行运输的发展,以保证国际民航的安全和增长;促进和平用途的航行器的设计和操作艺术;鼓励用于国际民航的航路、航站和航行设备的发展;保证缔约各国的权利受到尊重和拥有国际航线的均等机会等。
成员大会为该组织最高权力机构,每3年开会一次,理事会为常设机构,有33名理事,第一类理事国为民航大国,占10席,第二类理事国是向国际民航提供便利方面作出大贡献的国家,占11席,第三类理事国是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国家,占12席;理事会每年开会3次,下设航行技术、航空运输、法律、经营导航设备、财务和非法干扰国际民航等委员会。
国际民航组织的日常办事机构,设有航空技术局、航空运输局、法律局、技术援助局、行政服务局和对外关系办公室,这些机构统一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
国际民航组织的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
全球各地还有7个地区办事处: 西非和中非区(达喀尔) 欧洲区(巴黎)
亚洲太平洋区(曼谷) 中东区(开罗)
东非和南非区(内罗毕)
北美、中美和加勒比区(墨西哥城) 南美区(利马)
二、国际民航组织的目的和目标
根据芝加哥公约第四十四条规定;国际民航组织的宗旨和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l)保证全世界国际民用航空安全地、有秩序地发展; (2)鼓励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的设计和操作艺术;
(3)鼓励国际民用航空应用的航路、机场和航行设施;
(4)满足世界人民对安全、正常、有效和经济的航空运输的需要;防止因不合理的竞争而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5)保证缔约国的权利充分受到尊重,每一缔约国均有经营国际空运企业的
公平的机会;
(6)避免缔约各国之间的差别待遇;
(7)促进国际航行的飞行安全。
国际民航组织的主要活动是:
通过制定《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18个技术业务附件和多种技术文件以及召 开各种技术会议,逐步统一国际民航的技术业务标准和管理国际航路的工作制度;
通过双边通航协定的登记,运力运价等方针政策的研讨,机场联检手续的简化,统计的汇编等方法以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
通过派遣专家、顾问,建立训练中心,举办训练班及其他形式,以执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向缔约国提供的技术援助;
管理公海上的联营导航设备;
研究国际航空法,组织拟订和修改涉及国际民航活动的各种公约。根据统约国的建议和议事规则,通过大会、理事会、地区会议以及特别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国际航空安全和发展的各种重要问题。
三、国际民航组织的有关文件 附件一 从业人员的执照颁发 附件二 空中规则
附件三 国际航行的气象服务 附件四 航图
附件五 陆空运行中的计量单位 附件六 航空器的运营
附件七 航空器的登记注册标志 附件八 航空器的适航 附件九 简化手续 附件十 航空电信
附件十一 空中交通服务 附件十二 搜索与救援
附件十三 航空器事故调查 附件十四 机场
附件十五 航行情报服务
附件十六 环境保护 附件十七 保安
附件十八 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文献4444 航行服务程序-空中交通管理 文献8168 航向服务程序-航空器运行 文献9426 空中交通那个服务规划手册 四、中国与国际民航组织
1944年12月9日,当时的中国政府在《芝加哥公约》上签字,并于1946年2月20日批准该公约。1971年11月19日国际民航组织第74 届理事会通过决议,承认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驱逐了国民党集团的代表。1974年2月我国决定承认《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并自该日起参加该组织的活动。中国从1974年起连续当选为理事国,并在蒙特利尔设有常驻该组织理事会的中国代表处。1977年国际民航组织第22届大会决定中文作为这个组织的工作语言之一。
第二章 航空公司运行管理
第一节 航空公司AOC简介
一、 AOC概念
AOC即航空公司运行中心,由航空公司有关人员、设备设施、规章和程序组成,它可以是一个独立的部门,也可以依据公司的规模由几个不同的部门组成,它是公司总裁的全天候运行授权的代表,是公司组织和实施飞行的指挥中心,是每时每刻协调、控制公司航班运行的职能部门,是集中、迅速处理不正常及紧急事件的决策和发布机构,它的有效工作程序、运行管理规则和信息处理方法,能保证及时有效地行使运行控制的责任。
在具备良好的内部和外部通信的环境下,AOC中的各职能代表作为一个团队,共同工作,做出指挥航空公司日常飞行运行的最佳决策。
二、AOC的功能
AOC是航空公司的一个机构,它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的规定和公司管理的一般目的和目标,遵循标准化的程序和手册,对公司日常计划的实施做出最有效的指挥决策。它是公司运行的决策中心。
AOC的功能必须满足下列航空公司的主要要求: 1.安全(最重要)。安全是航空公司在有关飞行运行实施和决策的各个方面中的首要考虑。周密的计划,充分的支持和标准化操作能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提高AOC团队和航空公司的自信心、精确度和可预见性。
2.舒适(服务)。航空公司应关心和尊重他们的旅客,当旅客乘坐他们的飞机时,运行决策应努力超出旅客的期望值,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环境,实现优质服务。 3.正常(服务)。准时的起降确保日常运行的顺利进行,准点运行也能减少诸如耽搁和旅客吃住的费用。具体内容包括:
(1)协调起飞前的活动,便于飞机准时起飞;
(2)对地面运行做出计划安排,减少地面滞留时间;
(3)跟踪航路运行,减少滞后和突发事件。
4.经济(效益)在不影响安全、舒适和运行要求的前提下,航空公司的飞机设备和资源应尽可能地实现最佳的成本运作。可能会牺牲个别航班的经济性以获得航空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
三、AOC的结构
AOC是一个运行机构,它的组成包括紧密支持飞行运行的各部门代表。 通信是现代化AOC的基础。AOC是航空公司内部和外部运行的通信中心。当航空公司的运行计划需要调整或做出决定时,必须由AOC完成,以维护航空公司整个系统的完整性。由于AOC是通信流程的中心,基于完整和精确的通信,它能为航空公司做出更好的决定。
飞行签派是现代化AOC的核心。AOC中的飞行签派员和区域经理与机长作为一个团队,一起做出运行和经济性的决定。
AOC内的其他职能部门是支持飞行签派的外围团队。
在一些情况下,决策权可以委托给AOC以外的人员,但AOC仍然对影响系统运行的
所有决定向高级管理层负责。AOC是航空公司运行的“大脑”’,同时也是责任中心。
AOC必须不断地发展和提高航空公司的运行效率。在外部,要通过提高通信能力,改善与飞行机组、空中交通管制和机场当局的关系来实现;在内部,要通过AOC所有岗位紧密的团队协作来实现。
四、AOC的运行原则和目标
AOC中的所有职能代表作为一个团队共同工作,做出执行航空公司日常飞行运行的最佳决策。AOC的运行应遵循下列三个主要原则:
团队协作
与日常飞行运行相关的各部门的代表组成一个具有综合职能的团队,他们共享信息并做出决策以满足公司安全、经济的运行和旅客的需求。
减少环节
明确岗位和职责分工,减少组织机构层次,尽量由较低层次从整个系统的角度出发做出运行决策。
系统支持
根据工作职能和符合人类工程学的要求,将工作机构设置在一起,并配以适当的技术和通信工具,用以保证运行的实施。
五、AOC运行的目标
安全、高效、不正常运行的管理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目标的运行原则如下: (1)迅速获取所有需要的情报资料;
(2)保证所有运行的管理一致性(包括正常和不正常的运行); (3)更有效地利用资源;
(4)促进和鼓励所有AOC内部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联系和协调。 (5)促进和鼓励与ATC、机场运行以及其他外部管理机构的沟通和协调。 (6)提供准确和及时的情报资料。
(7)办公地点设置在一起,加强了AOC所代表的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8)不断学习以提高业务技能。
(9)对有关人员在政策、程序和技术方面进行充分地训练。 (10)建立连续学习和反馈制度以提高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