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以职工为本,树立科学的维权观
工会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首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职工为本,以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为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有机统一起来,把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促进职工群众的全面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人为本既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工会科学维权观的核心价值理念。
参考书目:①《中国现代工会法律制度构建》 孙德强 著 中
国法制出版社 2007年5月第一版
②《政治文明视野下的工会维权》 田芝健 韦刚 主编 人民出版社
③《用人单位劳动争议前沿问题与实践》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 编 法律出版社 2010年3月第一版
④《结社自由及其限制》 刘培峰 著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年7月第一版
⑤《结社理论与实践》 阿米·古特曼等著 吴玉章 毕小青 等译 三联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