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等级 车道数 主车道路面宽度(米) 一级 4 15 二级 2 9 三级 2 7 四级 1或2 3.5及以上 四级公路采用单车道路基时,应在适当距离内设臵错车道,错车道路基宽度6.5m左右,有效长度20m左右。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路肩应予加固处理,路肩宽度一般应达到如下标准:
公路等级 路肩宽度(m) 二级 1.5 三级 0.75 四级 1.0 第十七条 路面工程,二级公路采用沥青砼路面,厚度不小于7cm;三级公路采用沥青砼路面,厚度不小于5cm。具体应根据道路交通量的大小等因素采用合理的沥青砼厚度。
采用水泥砼路面时,二、三级公路板厚不小于20cm。四级公路路面宽度为3.5m时,板厚不小于15 cm ,5m时,板厚不小于18cm;路面宽度大于6m时,板厚不小于20cm,四级公路宜采用水泥砼路面。
第十八条 桥涵工程,桥涵设计标准应不得低于公路—Ⅱ级,桥涵设计应与路基同宽,桥涵跨径应尽量采用标准跨径。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设臵必要的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应注意不破坏当地的农田灌溉水系,设臵必要的排水和防护工程,提高公路抗灾能力。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其他标准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
- 6 -
术标准》的要求执行。
第六章 招投标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符合《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供应商,建设单位不得通过拆分工程规模等方式来规避招标。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工程招投标管理统一纳入市招标办监管。
第二十三条 招投标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投标。公开招标项目必须通过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发布招标信息,并进入工程建设有形市场进行招标、投标、开标和评标,评标专家由业主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七章 设计变更管理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设计变更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设计变更原则上应在立项批复的范围内进行。
第二十五条 对公路建设标准、规模、线形、路面、路基类型、宽度、厚度、大中小桥梁的桥型方案、数量以及特殊不良
- 7 -
地质路段处臵方案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必须报市镇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批。
第二十六条 超过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总概算的,由建设单位上报市镇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初审后,报市发改委审批(备案)。
第二十七条 除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外,涉及的其他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按相关程序负责进行审批。
第八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要求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协调好各方关系,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目标控制工作。
第二十九条 公路建设质量由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建立质量责任人档案,并及时建立“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开工前必须向常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农村公路建设的常规试验检测由中心试验室负责,试验室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验收。
第三十条 除四级公路中路面宽度为3.5米的农村公路外,其余农村公路施工单位均应具备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依据合同实施管理。在工程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必须依法进行查处。严禁施工转包和违规分包。
- 8 -
第三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报市镇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批,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三十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度和有关措施。
第三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月报制度。各建设单位于每月23日前将本辖区工程进度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报市镇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对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且建设单位管理力量相对比较薄弱的,建设单位可依据市政府有关项目代建制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代建。
第九章 资金筹措及管理
第三十五条 对列入市政府年度计划任务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各建设单位应将相应的建设资金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足额到位。
第三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概算控制,进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应同步编制工程预算,工程投资应严格控制在审查通过的概算范围内。
第三十七条 为加快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市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适
- 9 -
当予以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建安费(为审计后,只包括道路主体结构、交通安全设施及中、侧分带工程,不包括管道、道路绿化、路灯等建安费):按40%进行补助;
2.独立桥梁:按55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独立桥梁是指由于通行、安全或者其它方面的需要,需新建或改建单个桥梁项目);
3.设计费、监理费:由市政府全额补助。
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市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第三十九条 市镇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要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资金审计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会计资料,市审计部门在项目完工后将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章 检查考核
第四十条 市镇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不定期组织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如检查中发现与项目上报内容不相符的,视不同程度,报请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扣减其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1.工程位臵不符合规划、以及项目实施标准达不到本细则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