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HA2014-368 序号 内 容 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将电汇凭证复印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编号,在汇款当日扫描并发邮件至hyha2014@126.com。 7 8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一式7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6份, USB接口电子文档一份。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会议室。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9月24日上午8:30至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0 开标时间:2014年9月2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地 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评 标 11 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0项 授 予 合 同 12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的内容。 中标服务费和公证费 中标服务费: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13 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公证费:由中标人向公证机构缴纳1?的公证费。 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4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资计划,选择不超过2家单位,对每个单位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述标和答疑、澄清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和熟悉本项目的业务人员出席开标会议,以便在评标15 过程中进行方案陈述和答疑、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均有机会进行方案陈述,每单位陈述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陈述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陈述。 对虚报材料套取资金的处罚措施 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6 一是追回奖励资金,二是将单位纳入省财政信用负面清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三是在主流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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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HA2014-368 序号 内 容 招标安排 1、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发售:2014年9月3日至9月10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准备投标文件:2014年9月24日上午9:30(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潜在投标人准备和完善申报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3、答疑:2014年9月9日中午12:00前各潜在投标人把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问题以word形式发送至邮箱hyha2014@126.com,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0531-82661567)。招标代理机构将问题汇总后与招标人共同答复,编制答疑文件并将答疑文件发送至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收到答疑文件后回函予以确认。 17 4、开标:2014年9月24日上午8:30-9:30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2014年9月24日上午9:30整由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持开标仪式。 5、评标:2014年9月24日开标仪式结束后,省经信委及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时由投标人进行述标、答辩,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6、发出中标通知书,由省经信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7、监督实施: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程序和规定执行,项目有调整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 8、考核验收:实施期内按计划进度完成预定目标的,由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进行验收。 标书费 18 300元/份,标书费售后不退。 资金来源 19 财政资金。 其他 2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HA2014-36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投标人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 投标费用
3.l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l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及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发出的澄清、答疑(如有)组成。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的投标,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可能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l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招标人对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16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问题发送至邮箱hyha2014@126.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0531-82661567))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l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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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HA2014-368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6.3 为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l 由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构成:
8.1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缴纳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附件七); 5)投标人情况表(附件七);
6)投标人关联单位情况表(附件七); 7)投标人单位简介;
8)投标人管理或运营的园区业绩情况;
9)投标单位或所管理运营的园区所获荣誉证书(如有); 10)投标人拟建智慧园区情况介绍; 1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如有);
12)投标人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或审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认为应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文件等附件需齐全、真实,如存在涉密情况,请予以特别说明。 8.2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1)投标函(附件一); 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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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HA2014-368 3)拟建智慧园区投资情况表(附件三);
4)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四); 5)商务偏离表(附件五); 6)其他(附件六); 8.3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1)《2014年山东省智慧园区建设项目招标申报建议书》(见第六章附件八); 2)技术偏离表(附件五);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注:各投标单位须参考第四章“项目说明及要求”在申报建议书中编写自己的投标内容。
9.投标文件的装订
9.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胶装成册。
9.2 投标文件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0.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不得擅自删减内容。
10.2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送材料有关内容的排版要求详见“第六章”附件要求。 10.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要按后附表格填报相关资金金额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1.3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除非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说明,否则投标人不得提供备选方案,对本次招标只允许一个方案,提供备选方案的按废标处理。
11.4 报价金额的高低不是中标的依据。
11.5 投标报价应包括拟在项目中应用投入的分配情况。
11.6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的所有要求响应并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投标人投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网银、电汇(电汇凭证复印件应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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