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航空大学推荐优秀应届(2)

2018-12-04 16:54

第七章 推免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由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全校推免工作,各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院监察员、院工会主席、院学生会主席负责监督各学院的推免工作。

第十六条 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推免过程要全程记录。

第十七条 学院的推免工作如被发现弄虚作假或出现不公正行为的,将取消被推荐者的资格,同时缩减或收回该学院的推荐名额,追究主管人员和相应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已经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生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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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办法

一、面试原则

1、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发现特长,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面试组织管理

各学院成立面试小组,由相关专业导师5-7人组成,对专业数较少的学院也可由推免工作小组为面试小组。

三、面试内容(具体评分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 通过面试综合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科研潜力、专业特长和综合素质(包括人文素养、外语交流能力等)。

1、 业务能力测试时间15-20分钟,事先拟定面试综合提纲,结合考生本科专业背景提问。主要考核: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扎实程度以及专业特长、运用专业知识能力等。对面试过程进行记录。

2、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和能力,如: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外语交流能力、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及各类获奖情况。

3、对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国家级奖项可适当加分,团体奖应根据获奖排名区别对待。

四、面试成绩及注意事项

1、专业基础、应用能力及特长、综合素质、获奖分别占总分的30%、2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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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分满分100分。面试不及格者原则上取消推免资格。 3、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写出考察评定意见,并将面试成绩、考察评定意见、面试原始记录等材料汇总报所属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并可随时接收监督检查。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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