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3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点分布图
3.3环境影响评价 3.3.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SO2、NO2、PM10、硫酸雾、Pb、As、Hg、Cd的1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贡献值均达标。各污染物的浓度叠加值均达标。
(2)非正常工况下,SO2贡献浓度值将显著增加,因此应极力避免此类状况的发生。
(3)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4)本项目厂界所有大气污染物1小时浓度全部达标。 总体来看,本项目无论从选址、污染源排放强度与方式、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以及预测评价结果来看,从大气环境影响方面考量均可行。
3.3.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改扩建工程生产废水产生量为6649m3/d,其中循环水系统排污水(清净废水)部分回用于渣缓冷场用水,剩余部分由单独管网收集后,经厂区污水排水管网排至工业园市政污水排水管网;贵金属车间废水采用“纳米技术处理系统+COF一体化装置+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其余重金属酸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360m3/d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至工业园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改扩建工程所有含重金属废水均不外排,
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3.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地下水环境影响以地下水数值模拟为手段,建立了评价区水文地质概念模型、流场及溶质运移数学模型及数值模型,在充分分析项目水污染源分布及特征的基础上,对污染风险最大的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渣场渗滤液贮存池设置了不同的废水泄漏情景,并进行了30年的风险预测。预测结果表明:
(1)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废水泄漏后30天内,下游监测点监测到污染物,进而停止泄漏,已形成的地下水污染晕在水动力的条件下由南往北迁移,由于泄漏量比较小且及时切断了污染源,污染晕在往下游迁移扩散的过程中先变大后变小,在6205天(17年)时已扩散至3689m,之后在地下水的稀释作用下,污染晕渐渐消失。在此情况下,应严格执行跟踪监测制度,确保将污染晕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对厂区周围及下游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渣场渗滤液贮存池废水泄漏后90天内,下游监测点监测到污染物,进而停止泄漏,已形成的地下水污染晕在水动力的条件下由南往北迁移,由于泄漏量比较小且及时切断了污染源,污染晕在往下游迁移扩散的过程中逐渐变小,在365天时已扩散至213m,之后在地下水的稀释作用下,污染晕渐渐消失。污染晕迁移途径上,由于包气带渗透性不大,废水下渗量较小,污染晕基本维持在渣场附近,不会影响到下游饮用水井,因此本情景
废水泄漏不会对周围及下游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在风险污染源处实施相应级别防渗措施并保持防渗系统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则本项目的生产运行不会对厂址及渣场周围及下游地下水环境和保护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总体来看,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前提下,从地下水环境方面考量,本项目可行。 3.3.4声环境影响分析
改扩建工程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空压机、余热锅炉排气管、球磨机、破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改扩建工程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改扩建工程设备噪声不会对厂区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3.3.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改扩建工程渣选尾矿外售给建材企业作为生产原料,石膏外售给水泥生产企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煤气发生炉煤渣外售综合利用净化滤饼、碲化铜渣、竖炉熔炼渣、氯化渣、精铋烟尘、烟尘硫化渣、铅冰铜、竖炉烟尘、铜浮渣、反射炉渣、反射炉烟尘、铜渣外售给赤峰市宇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生产原料提取有价元素,石膏渣外售综合利用,废触媒外售给触媒生产企业综合利用,煤焦油外售综合利用,中和渣堆存于中和渣堆场内。其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渣,返回相应的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综
合利用。生活垃圾放置在垃圾堆场临时点,定期由工业园区环卫统一运至生活垃圾处理站处理。因此,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3.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改扩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赤峰经济开发区内,工程占地141.74hm2。经现场调查,目前工程尚未开工,现场多为荒地和坡地。由于工程建设带来的生物量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区影响不大。工程占地范围内没有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无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保护物种,无地方特有物种和古树名木分布。改扩建工程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3.7环境风险评价
项目涉及的风险场所及主要风险物质为:SO2、硫酸、盐酸、硝酸、氯气、煤气、乙炔、发烟硫酸等。改扩建工程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保护和减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评价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的危害。 3.4环保措施
3.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配料系统废气、制酸尾气、脱硫烟气、电解车间酸雾、净液车间酸雾、NSL炉系统废气、金银精炼车间酸雾、烟尘输送废气、烟尘处理车间废气、熔铅锅废气、精铋锅废气、渣选矿车间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