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乙方在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本公司及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鉴定机关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