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税务机关应对网络舆情两面性的思考

2018-12-04 22:27

基层税务机关应对网络舆情的思考

摘要:网络舆情是以网络为载体,以事件为核心,由个人以及各种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空间内,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事件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舆情对推动廉政建设的作用日益增强。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如何应对网络舆情的两面性,既要从自身做起,廉洁从政,又要高度正视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化解矛盾,为构建和谐税收作出积极贡献。

一、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一)网络舆情的由来。

近年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扩张和纵深渗透,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以及每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深刻而复杂的影响。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形式,已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改变着社会的各个领域。国内外的每一重大事件,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现象等,都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形成一个言论的“自由市潮”,进而造成强大的舆论影响,形成网络舆情。网络舆情,归根到底是社会舆情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微博、BBS论坛、博客、即时通讯工具、新闻跟帖及转帖等等。网络舆情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所谓的民意,但其实又不尽然。 (二)网络舆情的特点。

1.从形式上看,具有突发性、随意性。网络的特点,决定了网络舆情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突然,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

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往往就能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成为观点、利益不同的网民情绪化、对立性的争论,甚至迅速形成燎原之势。同时,互联网给了所有人发表意见和参议政事的便利,只要是在互联网覆盖的地方,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网络信息的发布者,都有选择网络信息的自由,只要通过电脑、手机等工具,借助微博、博客、论坛、QQ群等平台,就可以很方便的把自己的观点和想法随时“推销”给受众。

【材料1】朱令案:19年前的一起校园中毒事件,受复旦校园投毒案的影响,迅速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由于扑朔迷离的细节、真假难辨的内幕,嫌疑人身上若有若无的背景,事件在互联网上急剧发酵。

2.从内容上看,具有多元性、偏差性。古人云“三人成虎”,由于网民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各个领域,个体之间由于利益诉求、知识背景、思想信仰不同,因而观念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导致网络舆情的主题极为宽泛,内容往往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以及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此外,由于网络舆情缺少规则限制和法律道德约束,加之发言者身份隐蔽,导致网络舆情很容易感性化和情绪化,网民在生活中遇到挫折,对社会问题认识片面等,都会利用网络进行宣泄。而网络上的情绪化,甚至庸俗、灰色的言论又很可能相互感染,在别有用心或同样情绪化者的响应下,发展成为有害的舆论。

【材料2】2011年3月,日本发生9级大地震,因为网络的一条谣言,从3月16日开始,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许多地区的食盐在一天之内被抢光,期间更有商家趁机抬价,市场秩序一片混乱。

3.从性质上看,具有群体性、诱导性。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网民达5.64亿,网络普及率42.1%,手机网民规模更是已达4.2亿人, 2012年微博用户3.09亿,使用率54.7%。移动互联网的形式新兴、技术创新、互动便捷、

全民内容、即时传播,成为了人们的第一信息源。庞大的用户群使得某一事件,通过相互探讨和争论、群体互动、舆论跟踪,个体事件往往极易引发成群体事件,个体意见迅速地汇聚而成为公共意见。但当相关猜测得不到权威解答、部分疑点得不到明确证实时,传言就会扩散,这些意见在对某些已发生的事件进行舆论监督的同时,也容易因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诱导性语言而误导群众,导致不明真相的网民大量跟贴,“挟持”媒体,“绑架”民意,形成舆情风暴,给社会及相关单位、部门以及个人制造压力。

【材料3】在当下的中国互联网上有支队伍几乎无所不能:他们或雇佣大量的网民充当“水军”,到处发帖、跟帖,在短时间内打造出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事件”,形成自编自导的舆论场;或为企业提供品牌推广、口碑维护的服务,对己不利的帖子进行删除,对竞争对手进行诽谤、栽赃和陷害,通过网络舆论传播,打击、破坏竞争对手的形象。

4.从影响上看,具有长期性、负面性。一般的网络舆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往往会逐渐减弱直至淡出公众的视线,但负面网络舆情经媒体曝光或被网民通过发帖、转帖、论坛、博客等形式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后,一旦成为公众的焦点,往往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迅速减弱。如果再得不到及时、有效、公正的处理,满足不了公众的探知愿望,这些负面信息往往会一直根植于大众的脑海中,不断地被传播和放大,形成对单位、部门、以及个人的思维定势,可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直接损害到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个人的声誉。

【材料4】2011年6月,郭美美在微博炫富,因其红十字会背景成为网络热点,中国红十字会从郭美美后,丑闻频爆,形象一落千丈,2013年雅安地震,红十字会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微博募捐收获14万个滚。

二、网络舆情与廉洁从政

(一)网络舆情对廉洁从政的正面影响。

互联网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对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实践中,网民通过互联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发表个人评论和意见、提供各种信息、行使民主权利,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和集中,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一个重要平台,也使得网络监督成为民众参与反腐败的重要途径。

1.网络成为舆论监督的主阵地。随着网络的迅速普及与发展,各大新闻网站的新闻跟帖中,网民们都会就一些重大现实问题和热点问题包括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展开激烈而深入的讨论,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影响。

【材料5】自2010年以来,政务微博客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短时间内已成为网络问政的平台和重要渠道,在创新社会管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引导新闻舆论、倾听民众呼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政府机构部门微博: 2010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公共关系领导小组成立,市公安局长傅政华担任领导小组组长。8月1口,“平安北京”党政机构和官员微博在新浪网开通,20天访问量即突破210万人次。中国国际救援队由中国地震局,武警总医院组成,高邮市政务微博公共服务平台民声帮办。

2.网络监督为反腐败开辟了新通道。由于腐败行为本身具有高度隐蔽性和不易为人所发现的特点以及一些反腐败程序的相对复杂性,使得传统制度反腐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民众传统的反腐途径包括上访等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同时,这些传统反腐途径可能会遇到被举报人的阻挠甚至报复,或者出现将举报信转给被举报人处理的现象而使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从而使得上访者付出极大的代价。这些不足使得传统反腐途径迫切需要加强反腐败的制度创新,需要新的监督途径做补充。

【材料6】网络监督在反腐败中已呈现初步成效

刘铁男案:2013年5月12日,官方新华社援引中央纪委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刘铁男因被内地《财经》杂志

实名举报受关注,时隔五个月成为因网络反腐而首位落马的省部级高官。这是国家发改委自2003年改组成立以来,被中纪委调查的首位在任最高级别官员。

2013年5月14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二)网络舆情对廉洁从政的负面影响。

网络是把锋利的“双刃剑”。它在为我们提供了便捷的信息下情上达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人们注意到,网络舆情在受到政府和各界越来越多的注意力和重视的同时,还夹杂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1.不良信息产生虚假“舆情”。突发事件刚发生时,传统媒体由于时间原因,会有短暂的信息真空,公众只能在网络上寻求相关信息,为谣言滋生和情绪型舆情蔓延提供了可能。在微博、 BBS 论坛、博客里,由于网络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网民自主性强、网络信息可能由人为操控,使得信息容易向不良趋势发展。同时,网络的匿名性也给信息制假者提供了土壤,他们匿名参与,不考虑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放纵自己的行为,这些虚假言论损害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度和公信力。

【材料7】国家税务总局47号文件事件:2011年8月12日,有网站刊登《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即所谓“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7号公告”并做了解读,公告文中标记发布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由于涉及到时下备受关注的“年终奖税收”计算方式,经国内多家媒体转载、放大引起社会极大反响,但最终竟被证明是一则彻头彻尾的假消息,是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误导广大纳税人。

2.网络无政府主义行为:网络暴力和网络恶搞。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使网民并无经济学意义上的成本约束,再加上网络缺乏伦理约束,产生了“网络暴民”和“匿名专制”。 如今,越来越普及的SNS网站(Social Network Service,社交网络服务)的实名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由匿名性带来的弊端。但由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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