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税务机关应对网络舆情两面性的思考(2)

2018-12-04 22:27

的特殊性,如何判断网络谣言、暴力、人身污蔑、网络色情等不良信息,如何确定所造成的后果都没有明确的指向,也没有相对明确的取证规定,为互联网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材料8】2013年5月24日晚,一名中国游客将“到此一游”刻到埃及神庙浮雕上的消息曝出后,舆论引起轩然大波。在谴责这种不文明行为的同时,有网友“人肉”出,丁锦昊是南京某中学在读的初一学生等个人信息。2013年5月25日,丁锦昊的父母主动站出来发声,在为孩子的行为道歉的同时,也恳请得到改正的机会,并透露,题字风波发酵后孩子哭了一整夜。

3.可能影响执法公正。当一方的声音过于强大时,独立、理性、客观的声音就会消失,网络舆情压力往往对处于执法过程中的执法机关产生影响,尤其对一些社会重大刑事案件的处理,“一边倒”的网络舆论无形中对审判结果起到了某种导向作用。近年发展起来的舆论监督带有先天不足,或者对一事件或某一位执法人员的评击与事实出入很大,或者对问题的揭露和评论只说其一不说其二,带有极大的片面性,甚至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人为无限放大、制造影响。这些不仅干扰了执法活动的正常展开,对社会稳定也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材料9】吴英案:吴英,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7年3月16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2009年12月,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在网上引起极大反响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三、高度正视网络舆情负面影响,做廉洁从政的税务公务员 (一)把握网络舆情的形成与发展规律。

网络舆情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纷繁复杂,往往一波三折,但并不是无规律可循:一个舆情事件从发生到传播、发酵、产生巨大社会影响力也存在它的客观规律,大致要经历潜伏期、爆发期、热议期和终止期四个阶段。

1.潜伏期:舆情信息在网络空间的某些页面上出现时,往往先零散地存在于这些平台上,其浏览量、转帖回复量都非常有限,尚未成为广大网民关注的焦点,其影响力也是潜在的。如果我们不能在潜伏期解决问题,又受到某些转播因子的刺激,就会迎来爆发期,迅速膨胀,形成舆论焦点。

2.爆发期:在某些因子的作用下,潜伏在网络空间某些角落上的“信息炸弹”突然爆发,信息访问量和回复量呈爆炸式增长,快速为多个重点网站转载,形成网络热议的焦点。关键在于能否把握舆论发展走势,科学合理地应对和有效引导网民所反映的问题和质疑。

3.热议期:随着相关舆情信息的关注度持续上升,网络舆情进入热议阶段。此时,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也会加入进来对其进行跟踪报道,媒体和网民的关注度会达到一个最高峰。因此,到了这个阶段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合理化诉求,严肃惩处相关组织机构或相关责任人,并实时观测舆情发展态势。

4.终止期:随着事件的解决和时间的推移,舆论关注度开始走低,趋于平缓,逐渐进入终止期,其影响力也会逐渐淡化消退。而如果应对不当,引起网民和公众不满的负面舆情,结果所导致这个阶段往往会出现与舆情事件相关的一些流行词汇,并持续一段时间,比如像“打酱油”、“躲猫猫”、“房叔房婶”等。 (二)税务机关容易引发网络舆情的主要方面。

从近年来假国税“47号”文、南京的“房产加名税”、北京的“月饼税”、济南的“馒头税”到近日热议的“加班税”等一系列事件的聚焦、炒作,纳税人几乎谈税变“色”,可见公众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度非常之高。

通常情况下,网络涉税舆情所指向的对象较为明确,一般为国家税收政策、税收工作、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由于时下社会公众对公权力的不够信任和对税收公正公平的权益诉求以

及对税务部门执法服务的更高要求,使得税收工作时刻处于舆论关注焦点。

一般来说,涉税舆情关注的重点有关于税收宏观政策效应的,也有关于税收热点、焦点问题的。就基层国税机关来说,容易引起网络舆情的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执法方面: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履行工作职责,处理问题过于强硬,传递政策不到位,与纳税人缺乏沟通,落实一些处罚决定时,有些企业因为不完全了解相关税收政策法规,容易造成双方互不理解,互不信任,甚至产生矛盾。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杜绝暴力执法,规范执法流程,保证税收秩序。

2.服务方面:税务工作人员在提供纳税服务的过程中,由于部分纳税人知识及文化水平不高,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识淡薄。尤其在偏远的农村,甚至有人对代开发票需要提供身份证件都不能理解,甚者认为是税务部门故意刁难。一旦出现争执或纠纷,往往多数时候舆论都会偏向纳税人一方,一些看起来微小的失误和瑕疵就有可能被“有心人”在网上快速放大和炒作。

3.言行举止方面:由于个别国税干部的素质还不够,在明查暗访中仍发现一些基层国税机关存在的负面现象,如上班服装不整,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玩手机等等。这些看似是小事,但是一旦被人从网上曝光,就会产生放大效应,比如“陕西国税员工辱骂纳税人事件”,本来是一件小事,换成XXX辱骂XXX,一定没有这么多人关注,可一旦加上了“国税”二字,似乎骂人的就不是人了,而是特权阶级在欺压老百姓。当然,也有相当恶劣的,如许昌驿城国税大厅凶杀事件,仅仅因为口角之争就演变成严重的刑事案件,给了我们很多警示。

4.廉政方面:一支烟,一块手表,一桌饭菜,从南京江宁区局长周久耕,到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再到泰州滨江工业园

区管委会书记张爱华。网络反腐愈演愈烈,民众对腐败已经是零容忍,在政府公信力不断降低的今天,腐败是最容易引发网络舆情的因素之一。

(三)高度正视网络舆情,塑造国税形象。

网络时代带给国税机关的,是无孔不入的监督。只有严格执政,廉洁自律,维护国税形象,才能有效减少舆情危机,从根源上降低网络舆情危机的可能性。

1.练好内功,提高干部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自身出了问题,那网络舆情在散发正能量的同时,必然也对整个部门带了不利影响。如去年6月24日,南京市溧水县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19岁的男孩路斌在得知自己高考成绩的当天,被疏于观察的酒后驾驶者溧水县国税局干部甘培宏开车撞倒,他在毁了别人的同时,也毁了自己。所以,国税干部要切实增强“公仆、风险、法制、监督和人本”五种意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素质、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外树形象,优化纳税服务。依托信息网络手段,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减少纳税人等候时间和办税成本;提高国税干部特别是窗口干部的服务能力,端正服务态度,真正做到“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严格兑现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以我在基层的工作经验来说,纳税人最需要的已经不仅仅是“一杯热茶,一张笑脸”,而是办税手续再少一些、工作效率再高一些、办税时间再短一些、纳税成本再低一些、宣传渠道再多一些。

3.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有一个公式,即:道听途说+短信+网络=面目全非。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经过几个人添油加醋地传播,就可能完全变样,最后甚至变成谣言,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要认真对待网络舆情,努力拓宽倾听社情民意的渠道,引

导更多公民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实现税务机关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注重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做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形式完善、及时高效,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在及时全面宣传涉税政策,帮助群众掌握政策意图的基础上,加大对国税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先进人物事迹、坚持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群众对国税工作的了解度、认同感,优化自身形象。我们扬州国税就定期在扬州晚报上宣传全系统的正面形象,好的口碑与我们平时优秀的服务和及时的宣传是分不开的。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丘小雄同志在全国税务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强调:“舆情引导好了,有利于扩大正面宣传;如果引导不好,处理不当,会影响税务机关的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各级税务机关都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决不可掉以轻心。”

孟子曰:虽有智慧,不如乘势。网络舆情不是洪水猛兽,一旦出现网络舆情,也不必惊慌失措,而应积极予以应对。同时,及时主动和地方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联合应对机制,用公开、透明方式赢得网友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化“危”为“机”,充分展示国税机关的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刘召成.网络舆论监督的异化与人格权保护[J].信息网络安

全:2008年第7期。

[2]关梅.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意义问题与出路分析[J].新闻界:2009年第3期。

[3]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M].人民出版社:2007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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