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2)

2018-12-04 22:41

命令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应急联动

现场工作组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技术专家组:由水利、建设、卫生、环保、供水、供电等方面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专家组组长由总指挥确定。

2、抢险救援组:由供水主管部门牵头,公安、住建、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及涉事供水企业、供电等部门(单位)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1)因工程设施损毁或水质污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应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有序、高效地清理现场,搜寻、急救并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入现场并积极进行抢修工作。

(2)水源污染事故,应立即停用现有水源,及时启用备用水源。已污染水源应在环保、卫生部门和专家工作组指导下,及时安全处置;受污染的水厂构筑物应进行清洗消毒。

(3)对于大面积停水事故,立即启动备用供水系统,或安排应急送水车,确保群众生活用水。

(4)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等事故,首先对人员进行抢救、疏散与转移,确保人员安全。抢险救灾工作人员迅速对现场进行控制与处理。

(5)自动控制设施、设备受到攻击而造成供水事故时,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维修调试,尽快恢复通水。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防疫和监督控制工作。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牵头,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维护治安秩序。

5、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6、信息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供水主管部门及卫生、环保等部门参加,对城市供水突发事故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

7、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牵头,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因公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供水主管部门及公安、监察、安监、建设、卫生、环保等部门派人组成,负责应急处置及调查与评估阶段的各项调查工作。

(六)扩大应急

因城市供水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或者事态隐患将要波及周边地区,需要周边地区提供援助支持的,应及时上报市应急办,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七)响应终止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响应终止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2、响应终止的程序

(1)现场工作组确认终止时机,经区县指挥部或市属供水企业单位向市指挥部提出响应终止的报告;

(2)市指挥部批准后,通知现场工作组对各工作小组下达响应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善后工作组及事故调查组继续开展事故善后及调查工作。

(八)应急结束

按照预案“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分别由各级指挥部宣布,并通知其他相关单位。

六、应急联络方式

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蒋卫霞(市水利与渔业局副局长),手机:13969301717,电话:2773015。

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王黎明(市水利与渔业局经营管理科科长),手机:13969359777,电话(传真):2772889,电子邮箱:zbslj@126.com。

淄博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3176110 附:1、《供水突发事故信息报告表》

2、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操作流程图

《供水突发事故信息报告表》 单位名称 事故单位情况 联系人 地址 经济类型 水厂数量 企业 7 座 淄博市自来水公司 高 升 平 联系电话 共青团东路14号 生产规模 53 万吨/日 2156871 水源地数量 地表1个 地下2个 东二路(人民路口向北地点 200米处) 事故发生时间 2015年7月9日 事故类别 □污染事故 □水源枯竭 □自然灾害 □设施故障 □管网事故 □系统故障 □其他: 一般事故 事故级别 东二路(共青团路-潘南路)和共青团路(东一路-东二及影响范围 事路)沿线用户停水 故伤亡人数 伤 0 人 亡0人 基直接经济损失 0.2 万元 本2015年7月9日12:10东二路(人民路口向北200米情况 处)d600砼管漏水。淄博市自来水公司立即组织抢修,事故简要经过 关停东二路(共青团路-潘南路)和共青团路(东一路-东二路)供水管道。 事故管道已运行33年,老化严重,承插口胶圈脱落导事故原因 致漏水。 关停东二路(共青团路-潘南路)DN600管道,共青团路(东二路-东一路)DN600管道,全力组织抢修争取目前采取的相关措施及控制情况 2015年7月10日07:00前恢复供水。 应急张店区市政公司、张店区城市监管中心 处需要协助处理理的部门及相关情要求 况 无 需要市指挥部通知的受影响部门 无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单位

签发人

年 月 日

发现异常情况 (市属供水企业) 发现异常情况 (区县供水企业) 自行处理 否 现场确认是否是突发事故 是 1、按照企业自定预案进行先期处置 2、上报市指挥部 现场确认是否是突发事故 是 1、按照企业自定预案进行先期处置 2、上报区县指挥部 区县指挥部按照自定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否 自行处理 自身能力范围能否处置事故 否 上报市指挥部 能 处置至应急结束 市指挥部派人员核实情况,报相关单位、人员,经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 市指挥部派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现场处置 自身能力范围能否处置事故 能 处置结束,上报指挥部请求终止响应,发布终止命令,开展善后工作 否 报市应急办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应急结束 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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