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3)

2018-12-04 22:53

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着力研究制定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今后,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三)明确实施步骤。

整治时间从今年8月13日整治通告发布之日开始,至明年4月份结束,前后历时8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前)。一是发布通告。在城区范围内张贴通告,告知所有违法在建项目停止建设,否则,一律停电、停水,并查封现场,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展开,已对近30家违法在建项目实施了停电停水。二是层层召开动员会。以本次动员大会为总动员、总号令,城区“三办一园”、市直各部门召开本辖区、本系统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并以专栏、标语、横幅等形式,传达全市专项整治活动精神,宣传规划、土地、房地产、税收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营造强大舆论氛围。三是组织开展主动申报。对照整治内容,城区“三办一园”、市直相关部门根据正面引导、自查自纠的原则,组织动员本辖区、本系统涉案对象主动到整治专班进行申报,争取从轻宽大处理。四是实行有奖举报。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凡一经查证属实,立即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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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立案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一是展开联合调查。由城区“三办一园”和监察、建设、国土、规划、房产、工商、税务、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分辖区对各类违法行为展开拉网式彻查,掌握土地来源、违法行为性质、对象身份、项目审批和税费收缴等各方面详细情况。二是进行性质认定。联合调查组对全面清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逐一进行性质认定、立案登记。同时,立案查处一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典型,以此推动整治工作。三是拟定处理意见。对调查汇总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拟定处理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3、集中处理阶段(10月11日至2009年3月28日)。一是完善执法文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处理意见,由调查处理组对违法行为逐一完善调查案卷材料和执法文书。二是下达执法文书。城区“三办一园”会同建设、国土、规划、房产、工商、税务、城管等相关部门,将执法文书送达涉案对象,并督促其按照执法文书要求和规定期限,主动接受处理,纠正其违法行为。三是强制处理。对逾期拒不按照要求主动接受处理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重处理。对暴力抗拒执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建章建制阶段(2009年3月29日至4月30日)。市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研究制定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控管的文件,建立以明确职责、完善审批流程、联合控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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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为核心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两违”专项整治是对我们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是对全市各级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的一次重大考验,是对我们机关效能建设是否取得实效的一次检验。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集中精力,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整治行动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领导。市委、市政府已成立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材料组、调查处理组、强制保障组三个小组,整治期间所有抽调人员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力量、集中精力,专职专责从事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按照统一行动、分区作战的方式进行,办事处书记总揽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结帐。 二是协调配合要有力。各级各部门都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真正做到目标一致、上下同心、条块结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在市整治专班的统一指挥和安排部署下,各办事处、园区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的调查和处理,每周汇总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规划局负责加强规划宣传,认定违反城市规划的建筑,并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强制拆除;市国土局负责查处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用地行为,加强土地法规宣传;市城管局负责加强市容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做好强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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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整治的治安工作,按照保障强制拆违方案的要求,制定好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协同信访部门接待上访人员,集中警力维护强拆现场秩序;市房产局配合做好拆违工作;市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对违法建筑实施停电、停水、停气;市工商局要督促违法建设中的经营户更换经营场所,并及时进行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依法拆违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对拆违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及时查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及违纪违规行为;市宣传部门负责制订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单位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市法院依法处理违法建设案件;市法制、司法、信访等部门全力配合整治行动,做好相关工作;民政、劳动等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的社会救助方案,妥善解决好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

三是政策纪律要严明。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高度统一思想,全力支持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整治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整治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对象说情、打招呼;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设,不准拖整个工作的后腿。各部门、各办事处(园区)、各村(居)委会要严格自查,认真摸排本单位及职工和住户有无违法建设情况,一经发现,必须责令自行拆除。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在拆违过程中不得拆软怕硬、不得搞双重标准、不得搞“暗箱”操作。对顶风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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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用地建设或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对不支持整治工作的执法人员一律取消执法资格,限期调离执法岗位;对工作不力、拆违进度严重滞后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的,不论面积多少,只要自行拆除都可以不作追究;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拆除而被强制拆除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故意漏报、瞒报、谎报违法建筑,属于单位的责任,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属于户主故意漏报、瞒报、谎报违法建筑的,要严肃查处到位。 四是长效机制要健全。要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规范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加强前置管理,从源头上进行控管。要建立违法建设行政问责制度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相关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要坚持疏堵结合,加快城郊村、城中村旧城改造步伐,切实解决“城中村”村民的合理住房需求和失地村民的实际问题,维护好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

同志们,“两违”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我坚信,只要我们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为仙桃的子孙后代着想,对仙桃的长远发展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办事,就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扫除一切困难和障碍,全面完成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各项任务,还仙桃市民一个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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