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对书刊资料登记,分类编目。要注意分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保持著录、编目的准确一致。按要求统一要求,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图书室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实行定期对外开放。
三、图书室要保证图书刊物的良性流通,图书一般不外借,如外借图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图书外借不得超过一星期。经常进行催借还书,对借书过期不还者,执行停借,续借措施。
四、图书室要严格执行赔偿制度,严禁读者涂写和污损书刊,若有上述行为要预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赔偿,赔偿后原书刊一概不退还给本人。
五、图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耐心细致地做图书借阅工作。
六、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 为借阅书刊制造良好的环境。
七、要加强图书室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教师阅览室书刊、工具书实行开架阅览,阅后仍然放回原处。
请勿携带包或者与非本室的图书资料入内。
二、教师阅览室的词典、工具书、报刊资料仅供阅览、参考,原则
上不外借。
三、隔年的参考期刊和其它期刊每人限借二本,借期为一个月。如
特特殊情况,教育上需要或者撰写论文需要,可以适当延顺归还时间。但需在指定期限内归还。寒、暑假计算在内顺延,逾期者可及时归还或者办理续借手续。
四、遗失或损失图书资料,一律按原价赔偿,成整套书的损坏或遗
失其中一本,则按整套书价赔偿,请遗失者及时主动办理手续。若超过一个月不办理者,期末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五、教师阅览室内保持安静、整洁请勿高声谈话,不吸烟,不随地
扔杂物。
六、本校教工调离时必须将所借的图书资料还清后,方可办理离校
手续。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 本室所藏的书刊,仅供本校学生阅览,其他人员需入内阅览时,应征得管理人员的许可。
二、进入本室的所有人员,均不得将提包等物带入室内。
三、阅览人员入室阅读报刊、杂志,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携带出室外,需要借阅,必须进行登记。
四、要注意爱护学校的书籍,如有污损或盗窃行为,应按学校的\书刊丢失、损坏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五、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公物,室内的书架、桌椅不得乱写、乱刻、乱画或随意搬动。
六、要注意保持室内环境的安静、整洁,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聊天、吃零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纸屑等。
七、在规定的时间里,有组织的进行阅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发放图书,阅览结束按原数归还管理人员。
音 乐 室 管 理 制 度
一、 音乐室由学校指派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 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 三、 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座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四、 在音乐室上课、排演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排练、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随意走动、打闹。 五、 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违者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六、 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七、 每次活动完毕,要检查器材擂放,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资金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劳 技 室 管 理 制 度
一、 劳技室是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到本室上课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如下规则: 一、 入本室要保持安静。
二、 听从教师教导管理,共同维持教学秩序。
三、 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用完各种工具,要及时清理并放回原位。
四、 爱护室内各种用具和设施,损坏本室公物者照价赔偿。 二、 劳技室是劳技专用教室,任何人不得在本室进行与劳技无关的一切活动,如要参观或借用,需事先征得学校领导的同意。 三、 室内工具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四、 下课后必须将工具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