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和医疗水平;
6、负责组织、检查业务技术学习和人才培养;
7、负责领导、检查医院科研计划的拟定和开展,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
8、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9、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落实,教育职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10、根据国家人事、劳动政策和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负责医院副院长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晋升、培训工作;
11、负责资产管理和财务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购置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组织年度预算编制并执行,审查决算报告,改善职工生活和福利待遇;
12、及时研究处理职工及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二)党总支书记职责
1、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医院党总支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保证医疗、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
3、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协调党、政之间的关系,搞好院领导班子的建设和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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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持召开党总支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医院党的建设,人事、干部任免、奖惩等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
5、积极参与医院经营管理决策,支持院长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
6、加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7、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等重大问题,改进医疗作风,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8、加强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使工会、共青团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负责督促本院工会、计划生育及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等工作。
9、定期向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监督。 10、负责全院的综合治理工作,保持医院稳定发展。
11、主持党总支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抓好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
12、组织起草和审定党总支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 1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三)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参与医院的经营管理工作,与院长共同进行经营决策,协助院长做好医院的管理工作。
2、组织医院职工完成政府的指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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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组织拟订医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执行情况。根据各自分管部门,执行分管职责。
4、负责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
5、负责督促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为医院管理提供人力与信息保障。
6、抓好医院的公关关系和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督促后勤保障、医学装备部门保证医疗所需设备、物资供应工作,并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医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项目预决算工作。
9、组织制止医疗纠纷的扩大,保卫院领导及职工人身安全,保证医疗工作正常开展。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防火、防盗、防毒,作好突发事件发生的预案,杜绝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10、负责院内感染的总体监控管理工作。
11、负责全院病案、信息统计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督促临床教学、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工作。
12、负责检查督促全院各类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医疗随访等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12、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情况,必要时领导危重患者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13、领导制定临床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及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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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计划,经常检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14、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医疗业务信息及病案统计工作。 15、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重病患者的入院情况。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临时性医疗工作。组织检查本院门诊和住院患者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卫生宣教工作。
16、根据医院的总体发展目标,规划全院护理工作、护理学科发展和护理队伍建设;指导护理部制定并审定医院护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不断完善护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护理常规等。
17、定期听取护理部工作汇报,了解护理管理指挥系统的组织管理效能;支持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行使领导、管理职权,确保护理管理目标实现和各项任务完成。
18、定期与不定期深入临床一线,了解危重患者护理、专科护理、基础护理等工作情况,对危重患者护理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组织危重疑难患者的护理会诊;有针对性地组织护理行政与业务查房,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17、负责或参与护士晋升、晋级与聘用工作,合理调配和利用护理人力资源,指导和审定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岗位公开、条件公布、定编定岗、双向选择、分层管理的护理用工机制,按护理工作量、风险程度、专业技术要求合理配置护理人力。建立符合护理工作特点的护士绩效考核制度。
18、协调护理与医院行政、后勤、医技等各部门合作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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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支持保障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保证护理工作协调、高效运转;负责护理设备、用品等申报计划的审核工作;参与医院业务用房的新建、改建、扩建设计方案及装饰布局的审核工作。
19、指导护理部开展护理继续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负责护士外出学习、进修的审批,建立面向临床、岗位挂钩、资质认定、长短结合的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
20、督促、检查护理部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 医院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接受政府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院长收入、奖惩和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第二十七条 医院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在编制规模内按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编制规模内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
第二十八条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医院拥有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第二十九条 医院收入分配实行院科两级绩效考核。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医院内部实行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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