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拉开差距。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医院可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和院长年薪制试点,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等薪酬待遇改革。
第三十条 医院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医院的收入使用应符合政策规定、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十一条 医院的合法资产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 医院加强临床医学研究和重点专科、学科建设。 (一)加快诊疗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大力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普及。
(二)加强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三)加强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 第三十三条 健全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
第三十四条 健全医院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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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要积极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人才。
第三十五条 健全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
第三十六条 健全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
第三十七条 健全医院科研管理制度。加强临床医学研究,加快诊疗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普及,加强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
第三十八条 健全医院后勤管理制度。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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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
第三十九条 健全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等系统有效对接。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廉洁风险防控等功能。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
第四十条 健全医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医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一)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二)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
(三)公立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要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
(四)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医院更换法定代表人前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医院药品严格执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阳光采购,实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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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集中网上招标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按照省级规定执行;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按有关规定执行。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塑造行业清风正气。
第四十三条 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四章 党组织建设
第四十四条 医院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医院党总支,下设机关支部、门诊支部和住院支部。并按相关要求开展党务工作。医院党总支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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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党章规定,指导医院管理团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三)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政治思想工作。 (四)开展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工作等。
第四十五条 医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设立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等组织。
一、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十六条 医院依法成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由医院工会负责。
第四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医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基本建设方案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职工、职代会委员的培训学习,学习政治、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深入临床第一线,组织职代会代表明查暗访,为医院的发展建设献计献策。开展医院文化建设和文娱体育活动; 3、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教育、引导、监督职工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医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4、评议、监督医院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励和任免的建议; 5、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医院安排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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