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和思考

2018-12-05 20:43

对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和思考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是基层民兵预备役部队、兵役工作、国防教育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地位的骨干力量。为进一步掌握乡镇专武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武装工作,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近期,我们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县10个乡镇19名专武干部(一名正在调整中)进行了调查,总的感到,多数同志认真履行“双重”职责,熟悉武装业务,有一定的军事指挥能力。但从基层专武干部队伍建设来看,还存在不容忽视的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和改进。

一、 齐抓共管,切实营造专武干部“思武”的浓厚氛围

调查中感到,我县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对武装工作非常重视,认真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坚持双重领导,定期召开议军会、武委会、国动委全会,把武装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武装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把国防教育纳入社会教育体系,把专武干部使用纳入地方干部整体规划,每年以“建始讲坛”的形式组织科以上干部学习国防知识,年终考评将武装工作纳入考核范围,每次干部调整都对专武干部政策倾斜,较好地促进了武装工作的落实。但在调查中也发现,目前,专武干部队伍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工作兼职过多,分心走神,不能保证足够的精力搞武装工作。10名乡镇部长中全部兼职都在三项以上,最多的有七项工作,大多兼有与武装工作相近的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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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兼有工业、林业、信访、移民、水利水产、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9名乡镇武装干事中有1人为专职,其他都兼有职,最多的兼有5项工作,大多兼有联系村、移民、统计、共青团等工作,他们所兼职的工作大都有硬指标,是一票否决的,所以他们的任务重、压力大,心思和精力都用到了地方经济上,对武装工作能拖就拖,得过且过。二是武装工作考评少,奖罚少,压力小;动力来源于压力,奖惩能激发人的积极性,尽管我们年终按照《乡镇及县直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人民武装工作纳入了考核范围进行了考核,但考核单位的多,奖惩个人的少,对个人工作触动不大。三是管用脱节,工作热情不高。尽管2年来我县对专武干部调整使用较大,先后调整使用了11名,但在调整使用时,地方党委对武装工作人事权、财政权说了算,人武部很难履行人事任免建议权,形成了管人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管人,对乡镇依附性较强。一些专武干部认为,端谁碗受谁管,导致了重地方工作轻武装工作的思想,对地方领导安排的工作,千方百计去落实,而对武装工作积极性不高,被动应付。

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武装工作,就必须为专武干部创造干武、思武、精武的良好环境。一是坚持双重领导,形成合力共管。专武干部因其是地方干部身份,不仅工作上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而且自身的政治、生活待遇也要靠地方党委政府来落实。因此要认真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和双重领导制度,采取分工负责、共同管理的办法,形成地方党委政府“管钱、管物、管出路”,人武部“管人、管事、管使用”的专武干部管理新模式。二是要合理兼职,确保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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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干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干好专职工作;上面万条线,下面一颗针,乡镇党委政府是最基层的工作单位,目前,乡镇编制职数减少,任务重,事务杂,压力大,专武干部兼职也在法理之中,但兼职不应太多太杂,最多兼任与武装工作性质相近的二至三项工作,这样,不仅能体现专武干部的地位作用,也能使专武干部集中精力做好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和新兵征集等规律性的武装工作。三是实行量化管理,建立健全奖惩机制。要把武装工作内容进行分类,实行百分制量化目标管理,形成基层武装部考评细则,做到武装工作月月有任务,项项有目标。要建立专武干部岗位责任制,广泛开展“两争”(争创先进基层武装部、争创优秀专武干部)活动,大力弘扬专武干部先进典型,奖优罚差,对事业心强、成绩突出的专武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对表现差、不适宜在人武岗位上工作的同志要及时进调整,以充分调动专武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落实相关待遇,解决专武干部后顾之忧。要帮助专武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好基层人武部长进同级党委、享受同级副职待遇,专武干部要落实好国家公务员身份。要从工作上、生活上真正关心爱护专武干部,除认真抓好正常的工资福利、定级、调级等问题的落实外,要及时落实专武干部津贴和专武干部服装换发制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创新方法,切实理顺专武干部“入武”的进出渠道

省委、省政府、省军区[2009]5号和22号文件明确规定:专武干部应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专武干部素质的特殊要求选配,优先从优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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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退伍军人和湖北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也可从公务员中选拔大专院校其他毕业生考录。并对考录人员进行军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考察。调查中我们发现,去年以来,整个县10个乡镇有8个乡镇的11名专武干部进行了调整,起到了较好的用人导向。但在选拔任用专武干部中还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程序不规范;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在对专武干部调整使用时,没有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军区[2009]5号和22号文件要求,有时征求一下意见不落实考察;有时既不征求人武部门意见,也不与人武部门考察,通知下来后,人武部门才知道,不得不下达命令。二是调整频繁,把关不严;今年我县共调整专武干事7名,由于专武干事相对年轻,所以对专武干事调整比较频繁,有的借调到其他单位2个多月不报告;有的调出武装工作岗位也不商量通气;有的专武干事只干了1至2个月就调整,把专武干事当“临时工”,存在进出随意,把关不严的现象。三是来路不宽。一方面,优秀转业退伍军人和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大都没有取得公务员资格,不能列入专武干部调整人选,目前,我县有6人经过了人武学校学习,有4人没有进公务员队伍,有1人从事一段武装工作就已调离,只有1人还在从事人武工作。另一方面,由于乡镇岗位职数减少,年龄相对大的干部多,年轻干部较少,在选拔专武干部时,大都只能从几个年龄较轻的大学生村官或选调生中选择,选择的范围相当小。存在专武干部选人用人问题,既有人武部与地方党委政府按照政策规定协调不够的问题,也有人武干部选拔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对此,一要严格任免程序。县人武部要加强同地方方党委政府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联系,要严格按照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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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省军区[2009]5号和22号文件要求,先由基层党委提名,县人武部和县委组织部共同考察同意后,再由县人武部部长和政委任命,确保专武干部调整使用正规有序,科学合理。二要创新进出渠道。省军区要加强同省委组织部的协调,从省公务员招考名额中单列一定数量的专武干部名额,先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军区集中统一招考,再经大学人民武装学院集中培训,最后分配到各县乡镇武装部任职。三要相对稳定队伍。军分区可以合同市(州)委组织部门制定人武干部有关规定,明确人武干部任职最低年限,确保人武干部队伍三年不变,确保人武干部以主要精力干好武装工作。

三、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专武干部“强武”的能力素质

调研发现,我县专武干部没有一个当过兵,19名专武干部有1名参加了人武学校培训,有1人参加过分区和人武部组织的5次培训,有3人参加过2次集训,其他只参加过1次培训,军事素质较差,武装工作业务不熟,有的集合站队基本的报告不会,有的在处突维稳中,行动迟缓,集结常备应急分队需要2个小时,特别对专武干部所应该具有的“四会”教学、民兵整组、征兵体检标准等业务工作存在不懂不会的现象。对此,一要继续抓好业务培训;军分区要依托教导机构组织专武干部定期轮训,县人武部要经常组织新任专武干部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难题会诊、经验交流等方式,帮助专武干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广泛开展以胜任本职岗位、精通本职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岗位练兵活动,引导专武干部立足本职,学习成才。二要加强实践锻炼。把专武干部纳入人武部年度训练计划,同步部署、同步组织、同步验收;紧贴人武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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