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QHFD 71-11V1.0(1010) Page 1 of 2
制度名称: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编号版次:QHFD 71-11 V1.0(1010)
拟制:刘文秀 李鑫 审核:张凤伟 批准: 桂思玉 阅知执行人TO:公司全体员工 页数NO.OF PAGE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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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1、目的
福建惠安泉惠发电公司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工程部经理兼任。为了规范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内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福建惠安电厂建设项目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活动管理。 3、工作内容
3.1 安委会办公室成员接受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对主任负责,圆满完成主任交给的工作任务,及时向主任汇报工作情况。
3.2 安委会办公室每周五下午开周会,由主任组织,各成员要汇报上周的工作情况,主任布置有关工作,安委会办公室每月月底由主任组织对本月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成功经验,找出不足和薄弱环节,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纠正。
3.3 安委会办公室成员要熟悉掌握国家、电力行业、集团公司的安全规定、规程和惠安泉惠发电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据此进行检查,确保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符合安规和不低于惠安泉惠发电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使整个现场规范化、统一化和标准化。
3.4 安委会办公室成员要每天记录安全监督日记,定期交主任审阅后归档,需记录内容如下:当日工程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简况;当日进行的安全管理工作;巡检发现的问题,协调、处理和验证情况,要有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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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安委会办公室成员要持证上岗,有醒目的安全监督标识。 3.6 安委会办公室成员要坚持日常巡视,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问题。
3.7 安委会办公室成员要按照惠安泉惠发电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制度和标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进行处罚,叙述问题要客观、公正,并指明所违反的具体标准和规定的条款。
3.8 安委会办公室派人参加项目监理单位组织的每周(专题)检查,时间为每周二上午9:00,检查后向施工单位出具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完毕。
3.9 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应参加惠安泉惠发电公司建设期间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会议。
3.10每月月初安委会办公室与项目监理单位一起汇总出版《安全文明施工简报》,与当月7日前报送项目安委会和集团公司。
3.11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通报安全文明施工形势、研究解决项目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特殊情况下可提前召开或数次召开。
3.12 每月召开一次由泉惠发电公司、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3.13 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环境保护、卫生方面的大检查(除查现场外,抽查施工单位内业记录)。 3.14 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
3.15 每年检查一次指定某单位对若干项应急预案的演习情况。 3.16 每年向集团公司上报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上年安全工作总结。 3.17 根据各项目施工安全特点和年度生产安排,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8 制定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规划。 3.19 编制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规划。
3.20开工前对施工单位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劳务组织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3.21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危险点事先提出预警和控制措施。 3.22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总体形势发布管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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